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
2018-10-21任永伟
任永伟
摘 要:现如今,我国建筑行业正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工程项目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方面都较以往有了大幅升级。而在具体的建筑施工当中,安全是不可回避的话题,也是所有建筑施工单位都需要摆在首位的目标,因此需要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予以合理分配,才能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基于此,文章将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予以分析,并针对其中存在的不足展开策略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现状;对策
1 引言
一直以来,国家对于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都保持着高度重视,经过大力整改以及相关规定的颁发,虽较以往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仍旧未能取得预想中的效果,可见建筑行业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然而通过对众多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后我们发现,大部分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存在一点共性,也即是安全管理工作未落实到位,而这情况的成因主要为安全管理职责未能合理分配[1]。由此可见,为了全面降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则需要对其中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分配,进而以高质量的安全管理工作去杜绝安全隐患的留存,助力我国建筑行业的稳健发展。
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2.1 设计单位
一直以来,有许多建筑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仅仅停留于表面,而对项目本身的安全性能问题有所忽视或者是所进行的建筑结构安全设计过于守旧,在建筑工程的最初方案敲定阶段便留下了安全隐患。从众多出现安全问题的工程项目来看,有绝大多数在设计之初便存在缺陷,如对于安全问题未提出明确的处理方法与规避方案,并且设计方案存在标准模糊之处,可见安全管理的源头质量把关还需加强。
2.2 建设单位
众多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较为淡薄,在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时,仅仅聚焦于如何确保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以会对工程的成本、质量以及工期进行极度压缩,而一旦出现安全管理问题则会完全推诿给施工单位,即便面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2]。此外,在安全管理专员的聘用方面并没有相关准则,以至于安全管理专员专业度、管理理念均难以符合工程实情,导致对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不明,在施工现场出现材料质量不过关、设备损坏等问题也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2.3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承包商,同样会对利润有所看重,所以会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进行投入缩减,同时部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由于安全意识匮乏,与安全管理专业未能制定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在进行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设备采购方面仍进一步缩减成本,导致设备与国家规定不相符,难以真正起到保护作用。此外,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专员的权力受限,在对待安全问题的态度与做法方面会受制于项目经理的意见,导致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排除,同样给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带来威胁。
2.4 监理单位
在针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方面,监理单位更加重视工程的投资、进度以及质量方面的管理,而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关注较少。此外,由于实际施工中,施工人员对于安全监理人员的重视度不高,也导致许多监理人员的工作懈怠,所谓安全监理时常流于形式,也就导致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难以及时发现。同时,正因为安全理念的缺失,许多安全问题即便发现也未上报监理单位,久而久之则积少成多,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3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合理分配的策略
3.1 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设计作为工程项目正式开展施工前的主要工作,其工作质量的好坏与其方案中涉及安全管理的内容有着密切联系,因此设计单位需要不仅要对工程结构、美观、创意等方面进行考虑,更应重视安全性能的保障,通过不断的优化与专业团队的论证,最终敲定符合安全标准的方案。在对设计方案的审核过程中,需要重点针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部位进行讨论,如有必要还需进行一定的试验,同时需要在图纸上将安全重点用文字标明,以便为施工人员进行有效指导。
3.2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作为整个工程项目的基础主体,需要严格遵从相关法律规定去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3]。不仅在对项目进行招投标阶段要做好承包商的优选工作,同时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后,还以针对每一处细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安全管理的责任状更要逐级签订。同时,建设单位还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技术保障与专业指导,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施工单位随意进行施工方案与进度的调整,不得出现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决定。
3.3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作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主体,施工单位更应重视自身所分配的安全管理职责,而为了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施工人员创设更为良好的施工环境,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工程项目施工人员需要认真对待建筑工程中的各处细节工作,以正规的操作去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2)施工单位还需组建专业性的安全管理部门,优选专业能力强、工作态度负责的安全管理专员,对现场施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指导;(3)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不能仅停留在口头表达,更应表现在实际投入当中,在采购施工安全护具及相关设施时,要确保其质量与国家标准相符,同时需定期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3.4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同样需承担重要职责,必须亲自参与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当中,履行好自身职责,确保监理工作高质量完成。其中,针对工程的细节问题要提高重视,保证在施工全过程都有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加强日常巡视与质量验收工作,一旦察觉存在质量或施工方面的安全问题,则需要立即上报,获悉解决方案之后要立即予以实施。倘若对施工安全问题进行指出而施工单位未作出反应,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性措施责令其给出解决方案,进而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推进。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得到良好治理,需要工程项目开展所切记的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分配,才能够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与施工过程的安全,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起到良好保护作用,促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得到最大化实现,进而助推我国建筑行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佳玮.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狀及思考[J].建材与装饰,2017(21):115.
[2] 王艳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建材与装饰,2016(38):166-167.
[3] 姚倩兰.基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分配现状和改进探索[J].建筑知识,2016(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