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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南侗地区山地聚落人居环境营建初探

2018-10-21杨巧梅

装饰装修天地 2018年2期

杨巧梅

摘 要:本文根据聚落空间选址、形态及空间演变对贵州南侗地区山地聚落进行研究,并对河谷平坝、山腰坡地和山间谷地聚落的营造过程加以分析,希望可以优化山地聚落人居环境。

关键词:贵州南侗地区;山地聚落;人居环境营建

1 前言

贵州位于云贵高原的东部,全省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数千年以来,各少数民族陆续迁居至此,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山地聚落,促进了民族聚居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贵州南侗地区主要涵盖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黎平、榕江、从江三县,为侗族人口的密集区。因侗族史上没有文字,从侗族古歌记载中发现,南侗地区村落聚落选址形态主要受祖先迁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战乱纷争、人口增长、自然灾害等原因,祖先们不得不从珠江中下游地区沿支流都柳江一线溯流而上定居。早期迁徙过来的侗族先民会优先选择较为宽阔、灌溉条件及土质较好的河谷地带作为定居点。随着人口不断增加,河谷平坝地区逐渐被开发殆尽时,先民们会选择条件相对欠缺的河谷窄坝地区或相对更差的山间谷地及山腰坡地作为定居地,从而形成三大聚落类型:河谷平坝型、山间谷地型和山腰坡地型。

2 河谷平坝聚落,构建基本格局

2.1 考察山地情况,进行合理布局

营建初期,首先勘察周围的山形和水势,顺应山水格局,保证聚落的耕作空间。黎平县地扪侗寨就是典型的河谷平坝型聚落村寨,河流由南向东北方向贯穿,两侧由河流冲积形成较为平坦的河谷坝子,村落位于河流北岸偏西位置的山脚地带,村寨与河流周围分布大片农田,两边群山环绕,形成相对封闭的地理单元。在保证村落与农田能有良好日照的同时,北侧的高山也能为村寨提供庇护。

2.2 整理河谷平坝,开垦田地

据相关历史碑文记载,侗族先祖在移居大坝之时,周围山林茂密,不宜居人,需要整理平台后才能建村立寨。因此,在确定基本布局后,需进一步整理河谷平坝,使其满足居住和耕种的需求。

开垦田地和构造灌溉渠道是河谷平坝整理的主要内容,需要将河流或溪水引入沟渠之中,与此同时,稻田的开垦工作也需同步进行,确保水源可以流入田地中。开垦稻田和建设沟渠具有阶段性,会受到聚落中人口变化的影响。聚落初期,村寨人口相对较少,会优先开垦耕作条件较为优越的区域,随着聚落人口的逐渐增加,需要不断的开辟稻田和沟渠,直到整个河谷中适宜耕作区域全部开垦完毕[1]。

2.3 养蓄森林,建立村寨

南侗地区坚持森林养蓄、适度砍伐的原则,通常情况下,聚落周边森林植被覆盖良好,能够有效的防治山体滑坡、涵养水源及保持生态平衡,同时,为聚落的营建提供木材资源。正如侗歌中所唱的,山林树木是大自然的主人,而人只是客,村落是一条船,有树木才会有水源,而有了水源才会有船。从中可以看出侗族人民对于聚落建设的特征,即注重山林的养护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南侗地区更注重村寨的边界与核心问题,村寨核心由萨坛和鼓楼等公共空间组成。因侗族讲究未立寨先建楼的说法,所以通常会先建设鼓楼,村寨的界限则是由寨门、风雨桥等限定,进出村寨需从寨门或风雨桥经过,寨内民居通常也环鼓楼而建,且不能超出寨门和风雨桥,至此,村寨的机构基本确定[2]。

2.4 聚落空间格局的形成

经过对聚落一系列的营建,南侗地区普遍形成“山-水-林-田-寨”的整体空间格局,村寨于连绵山峰之中,群山为其庇护,寨前河流提供水源灌溉田地,从而保障村民的食品供应。周围良好的植被覆盖,维系着生态平衡,也可防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

3 山腰坡地和山間谷底聚落,对基本格局加以优化

3.1 构建“溪、塘、田”系统

饭稻羹鱼是侗族人们主要的传统和生活方式,因而在村落选址时必然要对山间的自然环境进行改造,从而保证水稻的耕种环境。而改造山溪水是首要的任务,即如何在山腰、山谷中运用灌溉系统。

黎平县黄岗侗寨是山溪改造的典型案例。据相关资料记载,黄岗是由其他聚落分化而成,处于高山环绕的谷地之中,黄冈溪环谷地穿过,因处于山腰谷地,山高水急,不易保水,降水保有能力也不强,即便降水丰富,但很快会流入下游。可以说,自然储水能力有限,且该溪稳定性差,偶尔会出现断流现象,一旦发生暴雨,水位上涨也很快,容易发生水患。针对该问题,黄冈村落在山溪的上游修建了数量众多的小水塘,实现水源的保有,为临近的水田提供灌溉,也能有效的调节下游的水量。

黄岗村通过引流或者筑堰的方式对山中支流的小溪进行改造处理,建立多处小水塘,并结合水塘开垦梯田,通过水塘能够直接保证梯田的灌溉用水,同时,小水塘能对整个黄冈溪起到局部的调蓄作用。

3.2 形成层层梯田

在保证山溪灌溉功能稳定的基础上,侗族先民对坡地梯田的改造进行了探索,创造了山地水田,即梯田。在山间的出水口修筑田埂、拉平山坡、筑坝及填埋土石等,这是修筑梯田的主要方式,梯田修筑普遍都是就地取材,用石块修筑坝埂,然后填入粘土和沙土,此种梯田修筑方式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只需依山引水就能满足稻田的用水需求。在对梯田进行修营建造时,需要结合创造与生存兼容的规律,即坚持四个要素:坡度、光照、地质和水源,且梯田不宜过大,需顺着山坡修筑,不能大开大建,破坏山体。

3.3 山林培育

保证山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是山坡腰地和山间谷地聚落建立最为重要的问题。山林生态系统关系着水源的涵养以及地质灾害的防治,山林系统稳定与否,将直接影响聚落水-塘-田体系的建立。这些地区的山林生态系统相对脆弱,一旦受到破坏就难以再修复,因此,在对聚落进行营建时,需要坚持最小改动的原则,对山林进行蓄养,有节制的砍伐木材。

3.4 聚落优化

在聚落形成和一段时间的发展后,侗族民众需对聚落的空间格局不断调整和优化,制定相应“款约”,以保证聚落的发展。比如,侗族的禾仓通常会单独建立在聚落的外围,与村寨之间设有隔离带,防止火患的波及,部分聚落甚至将禾仓建立在水塘之上,即可彻底杜绝火患。

针对山腰坡地和山间谷地的生态条件,侗族先民根据山-水-林-田-寨的文化系统和空间模式,改造了山间的坡地和水系,构筑了梯田系统和溪-渠-田系统。改造过程尽量避免影响山林生态系统,对山林的培育保持足够的重视,使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得到保证;在村寨聚落建立过程中注重整体格局的构成,使聚落布局随着山势的起伏而变化,然后经过长期的生活、生产,对聚落格局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并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形成具有侗族特色的民俗民风。最终,形成了山、水、塘、田、林、寨形式的山间谷地格局,以及山、水、梯田、林、寨形式的山腰坡地格局。

4 结语

综上所述,贵州南侗地区山地聚落人居环境营建,首要考虑水系及地势,保证聚落和耕种水资源;其次对聚落周围环境加以保障,保护生态系统平衡,使聚落水源涵养及自然灾害防控得到保证,同时坚持最小改动的营建原则。在聚落完成建设以后,还需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聚落的空间格局及相关的制度进行优化完善,从而保证聚落营建的优化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1] 周政旭.贵州南侗地区山地聚落人居环境营建初探[J].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2016(1):112~136.

[2] 周政旭,封基铖.生存压力下的贵州少数民族山地聚落营建——以扁担山地区为例[J].城市规划,2015(9):74~81.

[3] 李先逵.川渝山地营建十八法[C].第三届山地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2:473~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