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2018-10-21蒋兴鸿
蒋兴鸿
摘要:文章结合广西临桂县大江水库加固工程、都安县龙颈水电站工程、沿海工业区郁江调水工程、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工程施工监理的实践经验,总结并归纳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所需做好的监理工作,以期能够为同类型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实践
水利工程因其施工工期长、跨度大、涉及面广、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其安全事故也具有易发、涉险工种多、危害情度大等特点。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虽然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无能力对安全目标负责,但营造一个安全管理规范有序、生产安全、施工文明的施工现场,却是确保施工监理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因此现场监理机构应提高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理措施,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将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之中。本文结合个人参与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重点探讨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以供参考。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合同依据:《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专用合同条款》第八条,如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甲方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建立健全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编制详尽、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配备不同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的监理人员,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知识培训,熟悉施工工程的安全危险源,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作出正确预判,并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施工组织技术文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布置、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工艺试验成果等,重点审核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
3、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培训,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操作手册、岗前安全培训与教育记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在单项工作开工前,对进场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规模及任务情况、质量要求、施工难点、安全隐患及其防患措施等。
4、实行进场施工机械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进场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和抽检复检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坚决禁止和清退无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检测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工器具、防护用品、原材料进场。
三、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按规范要求巡视检查施工环境的安全情况。包括检查临时交通便道、施工用电线路、边坡稳定情况、围堰导流情况、施工作业平台、当日天气气候状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2、执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体系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承包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确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业人员有无违章施工、冒险作业行为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整改,必要时签发暂停施工通知,责令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直至彻底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和上级部门逐级汇报,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指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3、切实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对大坝和厂房基坑(槽)开挖、高边坡支护、旧渠道旧厂房旧启闭房的拆除、塔吊装拆、高支架模装拆作业、水轮发电机组和大坝启闭设施吊装、高处钢结构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须坚持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施工。发现存在违章冒险作业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直至作业完成。
4、严格执行工序验收和专项施工方案的检查验收制度。对渡槽预应力混凝土槽身满堂支架系统、厂房和大坝溢洪道交通桥满堂支承架系统、坝坡面灌浆操作平台等,应对照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门验收,未按方案施工的一律要求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继续施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应逐级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
5、利用周例会、专题会议的机会,通报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列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整改要求及下一步安全措施计划,凝聚思想统一认识,逐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抓好施工安全。
6、充分使用整改通知、暂停施工通知、暂停计量等手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施工方法、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对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促使其逐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患意识。
7、做好安全监理日志和台账、建立安全监理档案。监理机构在进行日常安全巡视和检查、进行旁站监理时,应做好有关巡查检查记录、旁站监理须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具体、真实,各类整改通知及其整改回复单、暂停施工通知应整理归档留存。
四、结语: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是监理单位的职责所在。因此,监理人员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把隐患消除在摇籃中,保证工程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使其更好的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展华.浅谈水电站安全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大科技,2015(5):142-142,143.
[2]王增旗.丹江电厂机组检修中监理安全管理工作探索[C].第二次全国水电站机电技术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016:22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