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乘务行车安全管理
2018-10-21吴耀华
吴耀华
摘要:从地铁乘务正线行车、车场整备调车、夜间调试作业,三个维度阐述地铁司机日常运作安全关键点,以提高地铁司机安全管理,规范一线地铁司机标准化作业,保障日常作业安全。
关键词:安全关键点;保障;作业安全
0 引言
如今地铁出行已成为全国一、二线城市的必备交通方式,极大改善了城市日常交通拥堵状况,改变了市民的出行习惯。随着地铁客流量持续增长,地铁安全、准点、有效的运营状况也显得格外重要,尤其是拼搏在地铁最前线的乘务司机,他们的日常作业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整个城市的交通状况。目前各地铁、轨道运营单位已经越来越重视乘务安全运营管理。
1 正线行车安全关键点
正线行车安全关键点主要包括:
⑴严格审核电客车司机驾驶证,避免无证驾驶电客车,导致行车事故;
⑵严格确认前方信号、道岔、进路,避免瞭望不彻底,导致行车事故;
⑶列车运行中电客车司机不得探身车外,避免人身伤害;
⑷列车运行中电客车司机不得倚靠司机室侧门,避免侧门突然打开,造成人员伤亡;
⑸列车需手动开关门作业时,电客车司机必须先上站台再开门,避免错开车门导致乘客跌落轨行区;
⑹列车需降驾驶模式运行时,电客车司机必须汇报行车调度员,获得授权允许后方可降级运行;
⑺电客车司机出勤时必须执行酒精测试,并由队长审查精神面貌,通过后方可出乘驾驶电客车;
⑻电客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必须按照推荐速度行驶,避免超速造成行车事故;
⑼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必须确认路票、手信号等相关行车凭证正确后才能发车,到达下一站必须停车交接路票;
⑽未得到行车调度员同意严禁擅自改变列车运行方向或违规退行;
⑾ 列车停车后离开司机室必须将主控手柄拉至制动区,且必须在列车停稳后才能上下列车;
⑿开关门过程中,电客车司机应严格确认站台门与车门之间是否夹人夹物,且确认时间不能低于3秒;
⒀列车到达站台,开关门时,必须手指确认车门、站台门开启,避免误操作导致车门或站台门未打开;
⒁列车司机室与站台缝隙过大,司机上下车时需留意,防止踏空导致人身伤害。
2 车场整备调车安全关键点
车场整备调车安全关键点主要包括:
⑴动车前必须确认车辆防溜及制动系统状态,防止压铁鞋而脱轨;
⑵调车前必须明确调车作业计划和要求,作业中加强联控,防止盲目动车;
⑶调车作业中必须认真确认信号、道岔,防止闯信号和挤岔事故;在车场距离前方信号机20米左右进行呼唤和手指确认,信号机布置较密时应依次确认;
⑷调车作业中必须认真确认前方线路状态,防止异物和设备侵限;
⑸动车前必须与信号楼联控,了解其所传达的内容与含义并复述;
⑹调车作业必须严格控制速度,防止超速导致脱轨等事故的发生;
⑺进入牵出线等尽头线时,应提前减速,接近停车位置时必须严格按照“三、二、一车”的限速(即8、5、3km/h)控制速度;
⑻无登车梯时,上下车辆应面朝车辆、双手抓住扶手、脚踏脚蹬,严禁跳上跳下;
⑼必须确认车辆两端及司机室内无“禁动牌”(指“禁止升弓”、“禁止动車”),防止交叉作业;
⑽必须确认车辆两侧及地沟无人作业、无障碍物侵限,防止人身伤害、车辆刮伤;
⑾作业中严禁跨越地沟,避免摔伤、碰伤;
⑿升弓带电作业时应注意地面状态,避免滑倒;
⒀受电弓升起后,严禁触摸电气带电设备。
3 夜间调试安全关键点
夜间调试安全关键点主要包括:
⑴核对调试任务书,明确当次调试任务,调试区间、时间;
⑵调试期间必须核对施工负责人信息,确保人员信息正确;
⑶调试期间必须按照调试负责人指令动车、停车;
⑷运行至折返、尽头线时,应提前减速,接近停车位置时必须严格按照“三、二、一车”的限速(即8、5、3km/h)控制速度;
⑸时刻保持警惕,瞭望前方进路情况,观察到异物侵限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及时停车,并汇报调试负责人及行车调度员,并听其指令;
⑹控制司机室内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规定;
⑺调试结束后必须等施工负责人销点完毕后联系行车调度员回场。
4 结论
根据地铁乘务行车安全管理要点,可以总结出地铁乘务安全红线关键点,管理者可抓住要点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乘务安全有序地运行。
⑴电客车司机当班饮酒;
⑵电客车司机值乘期间擅离岗位;
⑶恶意破坏列车及行车设备;
⑷私自允许无资质人员单独驾驶列车;
⑸当班期间打牌、赌博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
⑹载客列车在高架站台错开车门;
⑺载客列车未关闭车门动车,运行途中开门;
⑻未确认车门夹人或将人夹在车门与站台门之间动车;
⑼列车运行中探身车外、飞乘飞降;
⑽擅自切除车载安全防护装置;
⑾无行车凭证动车(信号、路票、速度码、调度命令等);
⑿未撤除防溜、防护措施动车;
⒀调车推进作业无人引导;
⒁驾驶列车超速运行、擅自退行或改变运行方向;
⒂应停载客列车未停站通过或停站未开车门、站台门通过。
参考文献:
[1]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7 号)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 年第8号)
[3]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0 号)
(作者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