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出所“明责减负”问题的几点思考
2018-10-21马新祁琛
马新 祁琛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综合性战斗实体。当前,派出所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没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基础防控、便民服务上等问题非常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青海省各市州人口基数、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地域面积大小、社情民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派出所工作任务的侧重点和形成工作负担压力的原因亦存在不同之处,但共性的方面有不少。
派出所工作不堪重负的成因
(一)公安机关内部绝大多数工作任务向派出所延伸聚合
一是接处警任务工作繁重。公安派出所的社会管理功能已然超越其应承担的职能。例如,西宁市2017年共接报警506083起,有效报警154754起,占30.5%,非有效警情占比近70%。而这些警情都要由基层派出所来处置。
二是安保执勤、专项行动、侦查破案牵扯派出所大量的警力、精力。大型活动安保任务重,2017年全省举办各类大中小不同规模的群众性活动逾700场。办案任务重,除了查办治安行政案件外,派出所承担的刑事打击人头数、破获案件数任务也比较繁重。各类专项行动多,就治安系统来看,2017年,向基层部署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就有11项。
三是应对绩效考核和各项检查任务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习惯于把派出所作为完成本地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平台,各警种部门都向派出所指派任务、下达指标。一些地方上级布置安排的各项检查、评比、达标、创建等活动几乎每月都有,让派出所民警无法集中精力投入到基础业务工作中,实际上背离了考评工作机制的初衷。
(二) 地方党政职能部门分解到派出所的工作事项日益增多
长期以来,由于政府行政机关职能部门习惯于将本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分派到派出所,造成派出所工作任务多、机构牌子多、兼职身份多、评比检查多、报表台账多。据统计,2017年总队层面上参加的党政职能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各类领导小组、常设或专设协调议事机构有37个,虽较2016年有所下降,但总数仍然不少。这其中有不少任务必然要“传导”到基层派出所。
(三)随着反恐维稳形势的变化而新增的业务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职能不断拓展
近年来,各地相继发生一些个人极端案(事)件后,国家先后加大了对物流寄递、地铁公交、散装汽油等的监管工作力度。我省由于部分行政监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够、职责边界划分不清,基层派出所担心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发生问题,不得已大包大揽,无形中增加了不少压力。
(四)基層人才短缺,新形势下信息化工作和群众工作能力不足
从平时掌握和调研的情况看,大多数基层民警还没有把信息化手段当成“枕边书”“桌上字典”的习惯,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大量的基础工作还需要人海战术去解决。基层有大量的化解矛盾、调解纠纷、调查访问、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都是和群众打交道,目前派出所部分前几年招录的非公安、非法律专业民警,年轻、工作热情高,但不熟悉群众的心理、不掌握群众语言的情况比较普遍,与群众沟通的能力还不强,还存在不善于搜集和捕捉信息、不善于综合分析治安状况、不善于调动和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范的情况,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人力资源成本。
对派出所“明责减负”的几点对策建议
“明责减负”工作既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警务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应有之义。为不断减轻派出所工作负担,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整体战斗力,促进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 做准“减法”释压力
一是减事项。全面梳理派出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协助事项、考核评比达标、工作台账、印章使用范围等目录清单,解决好存量问题;建立规范的派出所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保证严格履行派出所法定职责,从严规范用警权限、程序,凡属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派出所;凡依法应由派出所协助办理的事项,严格按照派出所协助政府工作目录清单办理,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解决好增量问题。
二是减处警。健全完善社会应急联动服务机制,强力推进公安“110”与政府“12345”职责分离,协调施行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建立完善警情分类处置制度,科学合理地规范限时出警、处警,提高精准化、专业化处置水平。
三是减指标。减去上级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下达的打击处理、非法定安保勤务等指标或临时性指令(含相关部门来函请求事项),将工作重心回归到派出所宣传防范、矛盾化解、人口管理、信息采集、为民服务等重点上来,营造重视基础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减勤务。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依托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热力图、人车识别等系统,探索专职保安参与安保勤务活动等方式,创新动态警务模式,减少大型活动安保、警卫任务等勤务活动占用过多警力资源。
五是减专项。既注重综合分析评估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又充分考虑地域性和差异性,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凡组织开展涉及多个部门、警种的专项行动,须经本级公安机关党委统一研究、科学安排,从严控制、动态审批。同时,积极鼓励因地制宜,大力提倡常态治理。
六是减考评。在全省实行派出所业务考核归口治安(户政)部门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取消日常非警务和不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对接公安部即将出台的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系列政策文件,细化完善我省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强化派出所等级评定动态调整与治安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发挥“指挥棒”作用。
(二) 做好“加法”添实力
一是加警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出台更多增加派出所警力编制的政策。同时,抓住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契机,根据本地实际需求和财力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高辅警招录比例,增加警务辅助人员数量。
二是加保障。加强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硬件设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在政策、资金、技术上倾斜,为派出所打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落实按需申领政策,为派出所配齐警械装备、执法工具,落实派出所经费保障,最大限度地保障派出所执法权益,切实为派出所排忧解难。
三是加培训。注重向科技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创新培训教育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巡逻盘查、应急处突、矛盾纠纷调解、群众工作能力、网络舆情应对等各类技能训练,提高战斗力。
(三) 做实“乘法”激活力
一是依托信息化深度应用。积极倡导树立“越是警力少、服务半径大的地方,越要依靠信息化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例如,总队青海治安查控平台建立了已采录9000余名涉黄、涉赌前科人员的数据库,在落实实名制的前提下,日常列管出租屋、宾馆可及时研判、发现涉黄涉赌人员和线索,极大地提高民警工作效率,降低民警工作强度,有效减少扰民、扰客情况的发生;改进了“互联网+”背景下对治安要素的管控方式,用大数据思维对辖区内散装汽油实名制登记、物流寄递、长途汽车、旅馆业实名登记工作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从数据异常变化中研判前端发生的问题,与重点时段、敏感节点实地督导检查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效率,降低劳动强度。
二是推进群众共治。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预防为重点,积极参与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增强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强化村级(社区)治保组织,组建义务巡逻队,积极推广商户联防、物保联防、公保联防等经验做法,及时梳理整合单位内保力量,推进校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正规保安员派驻,探索建立 “保安入企安检”和“寄递企业建立内保机构”机制,综合开展治安防控工作,创造公安与群众对社会治安合作管理的“善治”格局。
三是选好“三员”和“村警”。充分发挥司法员、信息员、网格员和“村警”作用,借助群众关系优势,协助派出所调解矛盾纠纷,收集、采集人口信息,开展法制宣传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 做精“除法”挖潜力
一是清除“虚假信息”。深化“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推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严把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质量,严格落实采集录入责任,坚决清除虚假、无效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准确、鲜活”,提升基础信息服务公安实战水平。
二是剪除“烦琐办案流程”。科学确定专业警种和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分工,積极探索刑事案件县级公安机关相对集中办理模式和治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机制,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派出所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免除“后顾之忧”。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将民警绩效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挂钩,激发民警的内驱力。探索建立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容错制度,鼓励和保护民警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民警执法荣誉感。认真执行从优待警政策,持续推动落实爱警暖警十条措施,继续执行好值班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政策,增强民警认同感,凝聚队伍向心力。
(作者马新、祁琛分别系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