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与高职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
2018-10-20李颖龚勋
李颖 龚勋
志愿者服务是高职院校的重要活动,对高职女大学生素质教育有着巨大促进作用,能够有效提高女大学生思政素质、培养女大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促进女大学生全面发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教育目标方面与素质教育有着良好的一致性,二者都提出了围绕实践活动来对学生的素质道德进行影响和教育的观点。因此,我们可以将志愿者服务与高职女大学生素质教育视为一体,来共同实施。然而,当前高职女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仍存在着认识不足、缺乏内涵、服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志愿者服务质量,不利于女大学生素质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志愿者服务于女大学生素质教育成为高职院校的重点研究对象,其相关研究对志愿者服务与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意义深刻。
1 志愿者服务对高职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促进作用
1.1 提高女大学生思政素质
志愿者服务能够有效提高女大学生的思政素质。思政素质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发展的。思政素质以马克思基本理论为核心,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对思政理论进行学习,,实现思政素质的提升。而志愿者服务以互助、友爱、奉献、进步为核心,将志愿精神融入到志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将社会所要求的女大学生思政素质变成女大学生内心的信念。同时,女大学生能够将这种信念转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形成正确道德观念,进而实现思政素质的提升。
1.2 帮助女大学生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志愿者活动能够帮助女大学生构建和谐人际关系。这是因为,女大学生在志愿服务中坚持博爱和平等的精神,能够在与不同社会成员的交往中做到互助、友爱、团结、奉献。同时,女大学生在志愿者服务中能够真心实意为他人做好事,学会尊重他人,学会考虑他人利益,从他人角度思考问题。通过志愿者服务,女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逐渐提高,有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
1.3 培养女大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
志愿者服务能够有效培养高职女大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具体来讲,志愿者服务有利于高职女大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在志愿活动中去,在社会志愿活动中加强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并且,志愿者服务能够有效提高女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动性,使女大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开展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提高实践能力。另外,志愿服务有利于女大学生发现社会实践问题,并对社会实践问题进行自主探索和解决,促进女大学生的自主创新,不断提高女大学生创新能力。
1.4 提高女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志愿者服务能够有效提高高职女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具体来讲,志愿者服务能够使女大学生在志愿活动中充当某一社会角色,并了解这一社会角色的社会责任,进而提高女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女大学生积极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并且,志愿者服务能够使女大学生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增强女大学生对他人的责任感,能够使女大学生做到无偿关心别人,进行自我反省,懂得自尊自重,能够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1.5 促进女大学生全面发展
志愿者服务能够促进女大学生全面发展,这是因为,志愿者服务对女大学生发展具有导向功能,能够规范大学生的行为,为女大学生指明正确的发展方向,制定科学的目标,使女大学生能够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朝着自己的目标和理想而前进。并且,志愿者服务能够调节女大学生的潜意识,使女大学生坚定意志,运用社会制度和道德来榆树自己的行为,进而推动女大学生的发展。另外,志愿服务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女大学生健康的价值观念,提高学生思想素质。综上所述,志愿者服务对女大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2 高职女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存在的问题
2.1 认识不足
有些高职院校缺乏对女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的充分认识,不了解志愿者服务对女大学生素质发展的重要作用,没有将志愿者服务与素质教育相联系,也没有将女大学生评优评先工作与志愿者服务经历相挂钩,一味采用成绩评价的方式对女大学生进行素质评价,素质评价不科学,严重影响女大学生素质发展。另外,还有一些高职女大学生对志愿者服务理解片面,认为志愿者服务只是干杂活,不愿意参加志愿者服务。同时,还有一些高职女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的功利性较强,只是为了评先进、增加学分而参加志愿者服务,违背了志愿服务的初衷,缺乏志愿精神。
2.2 服务机制不完善
有些高职院校志愿服务机制不完善,不利于志愿活动的开展,严重影响女大学生素质教育。具体来讲,有些高职院校志愿保障机制不完善,没有针对志愿服务需求设置志愿保障机制,缺乏对志愿服务的资金投入,导致志愿服务缺乏餐费、交通费等经费。并且,有些高职院校缺乏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忽视了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风险,没有对志愿者的财产安全、个人安危、个人利益等进行保障。另外,还有一些高职院校缺乏对志愿服务的时间保障,没有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实践,导致志愿服务实践与学生课程学习水花四溅冲突,严重影响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
2.3 组织体系不严密
有些高职院校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不严密,缺乏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组织。具体来讲,有些高职院校志愿服务队伍不稳定,缺乏稳定的学生队伍和志愿服务管理队伍,导致志愿服务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并且,有些高职院校志愿服务阵地不稳定,缺乏服务基地,缺乏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组织。另外,还有一些高职院校志愿服务只建设不足,组织培训机制不完善、协调管理力度不足,没成形成科学的志愿培训机制,志愿者激励机制没有落实,交流机制缺失,严重影响志愿服务的组织开展。
3 完善志愿者服务促进高职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策略
3.1 加强政策法律支持
高职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需要政策和法律支持,因此我国应加强对高职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法律支持。为此,我国应积极制定完善的志愿者法律,加强对志愿者利益的保护,明确规定志愿活动的内容、志愿活动方式等,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为高职院校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并且,我国应积极完善志愿服务政策,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高职院校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对志愿服务的接受程度,为高职院校志愿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3.2 完善志愿服务组织
高职院校志愿服务对女大学生素质教育促进作用的发挥需要高职院校积极完善志愿服务组织,确保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为此,高职院校应加强对志愿服务的宣传,培养学生的公益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高职学生志愿服务的信任程度,使高职学生志愿服务能够得到社会的资助。同时,高职院校应积极完善志愿者组织机构,明确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加快发展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使高职学生能够适应志愿者角色,进而实现对志愿服务的高效组织管理。另外,高职院校志愿者组织机构应积极设置志愿服务目标,并详细规划志愿服务流程,对大学生适当放权,提高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灵活性。
3.3 健全管理机制
高职院校应积极健全志愿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对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促进作用。为此,高职院校应加强对女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培训,通过志愿服务培训促进女大学生素质教育。高职院校应对女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公益意识、实践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培训,增强女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自信心。并且,高职院校应积极完善管理模式,增强管理模式的科学性,合理安排女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时间,避免女大学生志愿服务时间与学习冲突。另外,高职院校应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各环节的管理,完善志愿服务培训、招募和服务等工作,提高女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效率。
4 小结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知,志愿者服務与高职女大学生素质教育在教育目标上有着很好的一致性,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利用志愿者服务的实践教学作用,来结合素质教育的理论教育部分,对女大学生开展全方位的素质教育,使女大学生成长为当今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视域下的,既具备较高职业道德素养又具备良好社会道德、爱心的全面化发展的人才。
课题基金:国家旅游局2016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湖南旅游博览会志愿服务”(项目编号:WMYC20163197);长沙商贸旅游职院课改项目《女性交际沟通》、《女性与法律》;2018年度长沙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长沙市用茶文化+旅游建设特色小镇策略与政策研究》(编号:2018csskkt26)。
(作者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