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电子票据(数字票据)法律问题研究
2018-10-20黄国成
黄国成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票据作为有效连接实体经济的纽带,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票据市场风波不断,大案频发,涉案金额居高不下,虽然监管部门对票据市场的监管不断完善、查处力度不断加强,但是“一票多卖”、变造,伪造票据、“空壳公司”签发虚假商业汇票等违法事件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对我国票据市场的健康稳定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解决当前票据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革新,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中国票据市场的运行模式。
【关键词】:票据法 区块链 数字票据
一、我国目前《票据法》现状与问题
我国《票据法》于1996年1月1日施行,仅在2004年作出了细微修改。中国《票据法》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票据实务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现行《票据法》由于颁布时间较早,立法技术相对落后,漏洞在所难免。目前的票据市场中仅有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传统纸质票据通过互联网技术的一种延伸),我国从2009年起引入电子票据,纸质票据与电子票据并行,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交易活跃,规模迅速扩张。而电子票据(数字票据)这个概念在《票据法》中仍是空白。现行《票据法》并未将电子票据(数字票据)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从而成为制约电子票据(数字票据)发展的最大法律障碍。
二、我国票据市场现状与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票据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票据业务在合作及业务创新模式日益多样。近年来,票据风险事件频发,需对传统票据市场亟需改革。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票据案涉案金额39亿、农业银行1月22日发布公告称,该行北京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经核查,涉及风险金额为39.15亿元。这一票据包内出现部分票据被报纸替代的怪事,而且票据进出未建立台账。
中信银行兰州分行9亿票据案。中信银行1月28日发布公告称,该行兰州分行发生票据业务风险事件。经核查,涉及风险金额为人民币9.69亿元。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7亿票据案。天津银行4月8日公告称,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涉及風险金额为7.86亿元。该案是票据逆回购方在交易中被取走担保物“票据”,而回购款未能到账所引发的。
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对武威文昌路支行核查中发现,吉林蛟河农商行购买该支行理财的资金被挪用,由此暴露出该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的案件,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
票据市场大案频发,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灾区”。当前票据市场的问题在于,票据市场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监管困难,票据市场基础建设滞后、不统一,票据参与者伪造票据,变造票据、伪造汇票等问题。同时,商业票据的改革允许其票据独立的存在,从而使得票据市场的风险不断增加;票据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由,票据中介卷入市场的深度逐渐增加,部分票据中介通过与银行工作人员暗中串通套取资金,电子票据贴现款到帐与票据背书不同步等现象,票据业务贷款会计核算和统计口径的制度缺陷,电子商业汇票未真正融入票交所体系,国家政策缺失和监管制度的漏洞等方面,都将引发风险案件发生。
三、区块链概念
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方式。其概括起来有五大特征:去中心化、去信任、时间戳、非对称加密和智能合约。
四、区块链数字票据
区块链数字票据,它是用区块链相关技术,结合现有的票据属性、法规研发出一种新型的电子票据,也属于票据的范畴,它既具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所具有的功能,又融合进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和优势,成为一种更安全、更科学、更便捷、更新颖的票据形态。所以,数字票据可以理解为基于区块链相关技术构造的全新形式的电子票据(数字票据)。
五、区块链数字票据的法律性质
电子票据(数字票据)作为电子票据的创新发展形式,其产生与发展离不开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区块链等最新科技成果的引领和完善,对传统的纸质票据进行彻底的电子化变革,但是,这种形式上的改变,并没有剥夺拍哦据的基本权利,如: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电子票据(数字票据)也都属于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无因证券、提示证券、流通证券。
六、我国票据市场问题的对策
票据是依据法律按照规定形式制成的并显示有支付金钱义务的凭证。随着票据市场的深入发展,传统的票据形式已经被高速发展的经济市场所淘汰,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将为其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区块链数字票据弥补了传统票据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所以,引入区块链相关技术,推行电子票据(数字票据),将电子票据(数字票据)的概念纳入《票据法》已经势在必行。
我国《票据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的特点决定了其票面信息和交易信息必须具备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区块链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的特性,满足了票据交易的这些要求,解决票据真实性和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从而从技术层面上彻底防控票据业务出现的各种不安全风险。
我国《票据法》第十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在票据实务中,经常会有票据第三方中介利用信息差撮合,这样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借助区块链实现点对点交易后,票据第三方中介职能将会被消灭,有利于控制市场安全隐患。
票据实务中,电子票据监管、使用、数据共享等方面问题严重,重复报销、查验不便、追溯困难等现象成为电子票据全面推行的瓶颈。而区块链数字票据通过智能合约在整个区块链系统中建立共享的约束代码,能够对区块链数字票据实务中的各环节进行监管与控制,从而克服电子票据在票据实务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