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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点思考

2018-10-20孙洁张宇璐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23期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

孙洁 张宇璐

摘 要: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经济一直以来是国民经济中较为薄弱的部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经济结构加快优化升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重中之重,本文探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金融的需求及农村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就金融如何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业 金融路径

目前新农村的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得益于国家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尤其是农村金融步伐的加快。农业这个曾经乏人问津的领域,现已成为各路资金竞相追逐的蓝海http://www.jpm.cn/article-8540-1.html。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新时代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继续加快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步伐[1]。中国社科院《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7)》的数据显示,我国“三农”金融缺口约为3万亿元。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村金融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银监会数据显示,我国在2017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252万亿元,引导资本向三农建设流动势在必行。那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金融有哪些需求,目前农村金融存在哪些问题,以及金融如何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及其具体要求

(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

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衣食之源、社会之本,其地位和作用并没有被削弱。近年来,我国“三农”工作取得骄人成绩,但在成绩面前也应清楚地看到其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农业主要处于供给侧,其矛盾和难题主要表现在结构方面,农业发展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方面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时代和国民的需要,有利于解决我国目前的供需结构失衡和要素配置失衡问题,保障有效供给;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能够提高农业竞争力,助力脱贫攻坚,扩展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维护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过程[2]。

1.提高农业竞争力。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过高,农产品价格高,而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使得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进口农产品价格;多种农产品内外价差增大,进口规模不断扩大,降低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得国内的库存量一直维持在高位。农业是国之根本,农产品价格过高,使工业产业利润缩水,严重影响国民经济。面对生产量、进口量和库存量“三量齐增”的问题,只有通过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予以解决。目前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未来的自由贸易零关税政策将对农产品提出严峻挑战。为防止农业产业未来遭受巨大冲击,应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加速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

2.解决供需结构失衡,保障有效供给。我国农产品供需结构失衡,增产的不一定是必需的。例如玉米产量在“十二五”期间增产30%左右,但是进口替代品的大量涌入对国内玉米造成了冲击,玉米库存增量很大。农产品市场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升级的需求,低端农产品冗余,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农业生产效益低下,主要还是依靠增加物质要素投入来增加产出,现代要素投入不足[3],现阶段农民增收的难度增大、速度放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给侧的角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解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的情况,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

3.助力脱贫攻坚,维护和保障粮食安全。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立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十三五”规划是“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最后冲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穿“十三五”主线。因此,要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念和思路,用改革的方法推进结构调整,增强供给侧对需求侧变化的敏感性,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是把“三农 ”作为工作的突出主线,其最终落脚点是实现广大农民的增收致富。我国“十三五”脱贫攻坚目标是,到2020年,要求现有贫困标准下的884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提升农业供给质量,提高农业发展的效益,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拓宽增收门路,坚持实施精准扶贫,以脱贫攻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此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维护和保障粮食安全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当前粮食行业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突出,粮食流通服务和加工转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国内部分粮食品种呈现阶段性供过于求的特征,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应充分发挥流通环节对于生产环节的积极反馈作用,推动粮食种植结构的合理调整优化,着力提升粮食流通社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构建有层次、有效率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要求

1.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推进“三大调整”[4]。一是调优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随着农产品需求升级,有效供给不能紧跟需求升级的步伐,因此整体表现为低端供给过剩而高端供给不足。综合来看,要统筹粮经四种植结构,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调好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调好生产方式,强调“绿”字,在发展农业的同时要注意生产方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的突出问题;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生态建设,使得农业由之前依赖资源消耗转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模式。三是调顺产业体系,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调顺产业体系强调“新”字,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推进农村电商及物流服务的发展。

2.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实现“三大激活”。一是激活市场。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实现农产品供需和量价平衡。二是激活要素。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深化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三是激活主体。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创业创新体制,鼓励多渠道就业,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金融的需求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指标不断优化。据有关数据统计,自2010至2016年,全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已连续6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全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逐年递增,2016年较2015年同比上涨8.24%,同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5.74%,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其余各年的增速也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粮食产量从2010年起逐年增长,至2016年粮食总产量为61625万吨。目前,我国城乡差距正在慢慢缩小,农村产业融合势头良好,农民收入逐年递增且增速较快,农业科技水平有所提高,机械化程度提高,农民自身种植水平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整体比较乐观。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金融的需求

1.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金融需求多元化。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增加,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改善,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加大,风险也在增加,因此在新形势下对农业保险、风险投资等的需求极为迫切,传统的农村金融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兴的农业产业,需要多元化的金融模式共同作用,保障农业发展。

2.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大融资需求。随着农业经济规模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农业经济产生了大量的融资需求,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打开农村融资渠道;融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除了传统的小额信用贷款之外,抵押担保贷款已成为一种趋势;融资额也大幅度增加,满足小农经济的融资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融资额更大、期限更长,融资需求的有效性明显提高。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需求旺盛,金融产品创新不足,传统金融产品难以满足农村。对农村传统金融国家予以高度重视,一直以来都给予政策性的支持,有效化解农业经济资金短缺。但是长期以来模式过于单一,同质性很强,缺乏创新要素的供给,造成农村传统金融部分供给过剩,缺乏可持续性;对接农业新产业的金融产品供给匮乏,银行在支持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土地流轉方面的产品创新不足,围绕新型农民开展的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存在滞后的问题。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央行运用抵押补充贷款、中期贷款便利、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然而由于畏惧风险和人为成本过高,商业银行对“三农”存在明显的惜贷现象。虽然政策十分支持“三农”的发展,但执行层面依旧存在问题。“三农”金融的关键在于风险大,在无抵押和无担保的前提下银行主动放贷的意愿不强。另外,在一些偏远地区的设立银行网点成本较高,但恰恰是这些地区对于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有更大的需求,更需要将银行网点延伸下去。2017年和2018年是供给侧改革的深化之年,农村供给侧改革不断加速,农村居民贷款显著增长。据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发布的《2017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17年末,农户贷款余额8.1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农业贷款余额3.9 万亿元,同比增长5.7%。虽然农村金融需求放大,但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农民贷款仍存在较大缺口,金融机构向农民的贷款面临农民信用无法保证且缺少担保和抵押的问题,向农民贷款成本普遍较高。传统的农村金融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已成为时代的必须。

2.农村金融供给整体不足,缺乏金融经济互动机制。农村金融供给整体不足表现在制度供给不足、金融组织供给不足、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以及农村金融供给总体规模不足[6]。具体来讲,农村金融普遍存在基础薄弱、发展滞后、抗风险能力低以及金融机构和农村借款主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农村金融一直以来都是金融体系当中最为薄弱的环节。虽然很多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了一些业务的尝试,但收效甚微,支持农业全产业链的农村金融依旧匮乏,农村基层的网点少,信贷规模小,发展较为滞后。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是收入来源依旧是单纯依赖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农民整体收入较低,社会保障也有待提升,农民经济实力薄弱,个人难以适应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抗风险能力低。在农村的信用担保中,金融机构和农村借款主体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金融机构对农民的信用情况以及生产生活状况难以彻底了解,对其信用的评估和管理较为困难。此外,农村金融在运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支持有时难以贯彻到位,面临实际执行力不足的问题;农村金融产品缺乏差异化与产品创新,例如“三农”信贷政策差异化不够,对于初创期的客户难以得到进入门槛,且信贷业务审批层次多,效率不高,不足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互动发展尚未实现。

3.农村经济实体经营能力不足。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服务经济,实体经济与金融多年来相互依托、相辅相成,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升级和改善广大农民生活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的金融改革,其最终目标就是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服务。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村各金融机构在区域内实体经济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各农村金融机构如何适应新常态、如何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如何更好地服务农村实体经济仍在探索中。由于农村金融固有的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农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直受到约束和限制。表现在,首先是已有的各金融网点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村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其次是一些非专业化的农户被排除在放贷对象之外,缺乏担保和抵押,三是存在农村金融脱离实体经济的现象,即资金并没有有效流向实体经济,“脱实务虚”的现象依旧存在,这背离了农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因此,整体来讲,农村实体经营实力不足,农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受限,亟待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三、金融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

(一)加快农村金融创新

2018年的政策重点在于“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应融资业务,例如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二是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尝试和探索抵押贷款业务,主要针对大型农业生产设施。三是推进三产融合相关业务。加大农业与工业、服务业的融合,创新开发三产融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销售和加工层面完善农业产业链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加强对农村龙头产业的金融支持,建立農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除此之外,可以探索新的方式促进农业创业,例如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乡村休闲旅游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助力农业结构调整。

(二)加强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信贷投入持续增长。虽然近些年在政策的引导下,涉农贷款一直保持增长,但信贷的涉及范围不够广,程度不够深,目前农村只有27%的农民能够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仍然有40%以上的农民有金融需求但很难走正规渠道获得贷款[5]。全国进行脱贫攻坚战以来,国家力推的小额扶贫农贷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小额信贷缺乏完善的信贷监测与风险控制,小额贷款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许多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且有些农户对于小额扶贫农贷的认知有误,对小额信贷缺乏信心,甚至出现对小额贷款使用不当的情况。此外,小额扶贫农贷应当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一般来讲贫困偏远地区的坏账和呆账略高一些,但小额信贷的贷款利率又略低,若没有有效的补偿机制,小额信贷的发展将受到束缚。因此,小额扶贫农贷必须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才能保障农村信贷的长远发展。二是以银行信贷为主,拓展多元化信贷方式。开展农村电商金融,提高农村的O2O营销能力,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探索适用于“三农”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实现“农村电商+信贷”,促进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等共同发展。三是探索大型银行建立“农村金融事业部”和中小型银行成立专门部门,建立针对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专门制度设置专门部门,独立审批,独立核算,优化“三农”信贷审查审批制度和信贷审查审批的流程,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网上信贷层级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四是依据农业结构调整确立信贷投放布局。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合理”地布局农业,支持农业[7]。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依旧很受重视,并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信贷的投放力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支持收益较好、能够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对于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金融机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采取不同规模的信贷支持,深入考察农业产业园区的规模和特点,确保合适的资金投入已维持产业园的正常运转。针对农业龙头企业,不仅要加大对其的金融扶持力度,更要强化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产业联合体融资模式,例如“信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信贷+农业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对农业科技信贷的投放应加强监管,规范市场运作,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支持农产品交易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的建设。

(三)健全完善金融监管政策

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效能势在必行。首先金融监管各机构之间应加强协同和配合,杜绝出现监管机构的通知和政策不一致的现象。国务院办公厅也在《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其次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尤其针对农村金融,金融监管机构应建立区别与传统信贷产品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放宽监管尺度和标准,强化激励作用,对“三农”金融不良贷款的问责力度应有特殊政策,对“三农”不良贷款有更大的容忍度。由于涉农贷款有季节性的特点,对涉农贷款占比较高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弹性存贷比要求。最后要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框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加强我国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全面实施金融风险监管。

(四)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

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在于科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总体的农业科技水平还不够高,尤其在生物、信息等高端技术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农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加大农业科技推广,一是从顶层设计上重视农业科技,推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以顺应创新驱动战略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的要求,统筹农业科技优势资源。二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对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司给予政策性支持,鼓励其进行研发投入。三是加强对农业示范园区的金融支持,主动与其合作,并且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在生产基地推广先进技术等方式,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推广农业科技,提高生产效率,加大金融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

(五)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一是鼓励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设立,引导保险公司不仅仅停留在已有业务的层面,更多地涉足农业保险业务,增加农业保险机构对农村地区的覆盖面,提供多种保险服务的支持,加大农业保险产品的供给,建立符合国情的多元化农业保险服务体系。二是依赖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全面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探索多种农业保险社保品种的方式,以奖代补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三是完善各机构的合作机制,特别是增加信贷和保险的互动和合作,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和加强风险保障措施。担保机构要加大对“三农”的普惠力度,创新担保方式,引导借款主体对融资抵押物等进行投保,防范农业生产风险,达到分散信贷风险的目的。四是政府建立风险准备金,对三农贷款、担保、保险形成的损失或不足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增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三农的信心。通过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克服金融在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障碍,打破农业内外部发展壁垒,加快农业发展的现代化。

(六)充分发挥中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及其各省公司的作用

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在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近几年该联盟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规范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更多地将金融资本注入农业发展领域,研究开发农业信贷担保和服务,扩大了信贷支持的农业覆盖面,实行风险共担,建立风险补偿和风险救助机制。因此,要充分发挥中国信贷担保联盟的作用,落实国家农业支持政策,为省级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与各省公司共同为农业信贷担保发挥作用。

(七)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相对滞后,2017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2018年则着重强调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8],而金融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多元化。一是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5年已在全国29个县(市、区)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随着试点不断扩容,2017年100个县(市、区)进入了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目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暴露出的两个问题,即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以及难以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要解决这两个重要问题,就要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让广大农民切实分享到改革的成果。二是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流动;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对金融机构投向三农的贷款或债券资金予以贴息或予以适当奖励,降低债券发行成本,从而提高金融机构资金投入三农的积极性和效益性。三是建立职能部门联动协调机制[9],促进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同发力,增加金融和社会资本对“三农”领域的持续投入,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给予政策性支持,全方位创新融资模式,同时探索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合作供给路径,发展有差异化的金融产品。

参考文献:

[1]杨民.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探索[N].金融时报,2018—03—26.

[2]张勇.提高思想认识 找准工作重点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中国经贸导刊,2017(04).

[3]杨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思路与任务[J].农学学报,2017(02).

[4]新华社.唐仁健解读2017中央一号文件[N].新华社,2017—02—06.

[5]金融时报.“三农”贷款投放如何“持续”增长[N].和讯网,2017—03—02.

[6]李景航.创新农村金融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经营管理者,2016(25).

[7]艾睿.基于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农村金融创新研究[J].西南金融,2016(12).

[8]蒋国政,黎和貴.金融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永州实践[J].银行家,2018(04).

[9]姚敏.金融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务必坚定不移[J].甘肃金融,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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