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8-10-20辛静
摘要:传统环境监察工作过程中,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力度相对较小,在现代发展观念的指导下,国家开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都在不断地完善,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已成为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内容。但目前,我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优化。本文主要针对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积极探究提升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希望能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帮助。
关键词:环境保护;生态效益;低碳经济;执法能力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8)07-0222-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8.07.136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work of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enforcement and suggestions
Xin Jing
(Anxin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Baoding Hebei 071600,China)
Abstract: In the traditional development process, Chinas effort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re relatively small. Under the guidance of modern development concepts, the state has begun to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and systems are constantly improving. At this stage,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has become a key part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However, at present,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to be solved in Chinas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work. This article mainly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work, and actively explores effectiv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hoping to provide help for China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cological benefits; Low-carbon economy; Law enforcement capabilities
当前形势下,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稳步推进,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措施和加大资金技术投入,目的在于优化我国产业发展结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但是现阶段来说,我国环境问题日趋严重,为构建现代化发展模式,国家提出了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并且将环境保护列为我国发展的基本国策,当前形势下,我国基层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应当结合社会发展形式,切实发挥其监察执法效能,促进生态平衡。
1 我国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存在的不足
现阶段,我国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
1.1 人员架构有待优化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对于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来说,具有一定的管理难度,并且相关的环境保护和监察执法部门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其人员结构编制有待于提升。目前存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数量较少的问题,但实际工作管理范围较大,监察执法工作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多数执法人员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下。并且通过调查发现,我国乡镇和相关的产业园区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对环境保护监察的重视,致使部分基层地区的环境保护难以落实到实处,对区域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1.2 监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客观来说,我国基层环境保护效果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相关监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会直接影响政策规范落实效果。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我国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多数都不是专业出身,自身综合素质较低,没有经过系统的环境保护和相关管理方法的学习,致使环境监察执法能力较低,甚至无法开展常规的监察执法工作,致使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流于形式。
1.3 环境监察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
当前形势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各地区基层经济发展状况会对环境监察执法效果产生关键性影响。如果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好,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用于环境监察执法建设的专项资金就很难满足实际需求。对于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来说,需要相应的车辆、数据采集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以及应急救援等多项基础性保障内容。但是我国多数基层地区对于这些基础性保障措施很难完善,导致环境监察執法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实际环境保护需求。
1.4 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有待提高
我国在法律制定方面对于环境保护来说相对较薄弱,一般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对生态环境进行监察时,如果发现相应的破坏环境行为,多数会对其进行警告,较为严重的情况下会采取罚款措施对破坏者进行惩罚教育。对于一些破坏森林植被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环境监察部门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难以采取果断严格的执法手段对其进行严格查处[1]。相对于其他的政府职能部门来说,环境监察执法部门的权力相对较小,并且相关的法律仍在不断地建设完善当中。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查处难、执行难、落实难已成为基层环境执法过程中难以回避的问题。
2 提升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号召,其核心为提倡当前在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不仅要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更要兼顾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因此,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对于我国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在进行相关调查后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提升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有效措施进行探究。
2.1 建设现代化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
现阶段,我国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基层经济建设,各区域经济发展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也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这种状况下,为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各地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应当结合当前社会发展形式,构建具有较强监察执法能力的独立机构,建设现代化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2]。对于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来说,应当做好软硬兼顾,所谓软,是监察执法人员的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相关的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和监督执法培训,优化监察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其执法能力,加强与其他各个部门之间交流联系,形成科学高效的环境监察执法协同机制。并且要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提升监察执法人员的道德素质,避免其在执法过程中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执法能力和质量的降低。
2.2 提升部门合作,执行联席会议制度
由于环境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及时有效地制止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需要各执法部门相互间加强配合。应建立由政府领导主持,环保、公检法、经信委、工商、安监等部门参加的联席制度会议,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环境损害责任人相关责任。深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区、镇街、村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各级网络间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办法。构建动态化污染源分级监管模式,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制定有差别的日常监管规范,明确监管内容和要求,切实将环境监察执法列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将监察执法责任负责区域切实落实到个人,避免在发生环境破坏问题时,相关的负责人员出现责任推诿的状况,切实保障环境监察执法效果。
2.3 加强廉政建设,创新监察方式
客观来说,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监察人员与被执法人员熟识的状况,因此,执法强度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并且部分监察执法人员存在以公谋私的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的状况,严重影响了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的职能[3]。基于上述状况,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在开展建设的过程中应当树立廉政意识,纠正传统工作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于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发展。
2.4 提升环境监察监测的联动性
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和广泛应用对于我国各个领域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来说,依靠人工监测的方式效率和质量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技术监测手段,对各个区域内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有效监测和整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提升环境监察监测的联动性,以多元化信息化手段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4]。
3 结语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能源需求不断提升,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为盲目的追求经济效益而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这种发展方将对长远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各地区应当结合社会发展形式,树立现代化发展理念,加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的建设,切实提升其执法能力,保障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积极响应我国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号召,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更多价值。
参考文献
[1]黄谷.新时期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理念转变的研究[J].华东科技:学术版,2017(1):368-368.
[2]唐天云,王路.新时期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理念转变的探讨[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10-12.
[3]王鹏,叶辰.新时期关于强化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探索[J].科学技术创新,2014(9):270-270.
[4]耿吉星.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措施分析[J].科技展望,2015(12):105.
作者简介:2018-04-17
作者简介:辛静,女,工程师, 2001年进入环保局工作,2008年评为助理工程師,2014年评为环境中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