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问题及对策
2018-10-19王都
王都
【摘 要】當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无不是因为社会保障不到位、劳动力素质偏低以及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影响严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加快实施社会保障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障;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我国是一个农业和农民占很大比例的国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整个社会稳定的基本问题。“三农”工作的核心就是农民问题,本质则是实现农民的合理就业和收入的稳定增加。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离开自己的家乡,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群体作为城市中的特殊群体,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欠缺,公共福利受限
我国农民工数量众多、贡献巨大,但城市在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等方面对农民工存在排斥现象,农民工很难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城市即成体系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社会资源配置不均衡、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公共福利覆盖不平等、农民工观念守旧法律意识淡薄等多种原因导致农民工在日常生活、生育、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方面的保障和福利存在严重问题,全社会各行业的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相当严峻。
(二)文化技能偏低,教育培训堪忧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然而,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在受教育水平和技能水平方面差距较大却是长久以来我国劳动力的重要特征,而农村人口文化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目前,我国农民工群体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多数农民工从未参加过农业技术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在接受培训的途径方面,自费培训仍然是农民工获得技能的主要途径,由政府或用人单位组织的较少。因此,无论从受教育程度还是从技能水平来看,整体素质偏低是农民工群体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因素。
(三)就业行业相对集中,劳动权益保护薄弱
近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但就业行业却相对集中,主要就业于建筑业和制造业等“苦、脏、累、粗”行业,不仅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而且薪酬水平也普遍偏低。超时间劳动、双休日节假日劳动普遍,近半数农民工无加班补贴,劳动合同签订比例低,劳动安全条件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发生比例高等。
(四)城镇化发展失衡,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影响严重
近年来,城镇化发展受到一定阻碍,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而且导致乡村逐步走向衰败,其重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把青壮劳动力引入城市,老弱妇幼残则留在农村。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农民工难以在城市定居,过着“候鸟”式的城乡两栖生活,把青壮年的黄金时间贡献给城市,而将教育、培训、退回农村结婚、生子、培养下一代劳动力和自己养老的成本都留在农村,造成对农村资源的一种过度掠夺。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社会保障不到位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成功转移。农民工作为当今特殊的产业工人主体,由于他们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职业或工种,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但是,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下,农民工恰恰是社会保障最差的群体。一方面,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其社会保障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另一方面,大部分的企业雇主对农民工缺乏自觉保护意识,认为支付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加大了企业成本,这就导致他们对农民工参保采取消极应付的行为,而且因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历史欠账,加之人口老龄化、城市失业率居高不下等原因,地方政府很难将农民工群体纳入“体制内”保障系统。
(二)劳动力素质偏低
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除了农民工主观思想相对落后、难堪教育培训经济重负,还有企业不愿对员工进行中长期的培训,从而陷入“常招常换”的恶性循环,致使许多农民工积累的技术半途而废,而企业也始终面临缺少熟练工和技术工的问题。企业不能形成稳定的、不断积累经验和技术的产业大军,对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改进和产业升级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缺乏就业谋生技能,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限制了就业领域的拓展,只能在建筑等高危体力劳动和餐饮、家政等简单服务方面寻找机会,收入不高且不稳定。
(三)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特定历史时期内起到过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二元户籍制度则把城市和农村分隔开来,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一个强大的阻碍壁垒。一方面它致使城市、乡村两个系统相互独立,割断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农村的发展处于从属地位,使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另一方面,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民无法获得真正的市民身份,无法与城市劳动者进行平等的就业竞争。近年来,虽然有一些大中城市尝试放宽了农民进城的政策,但仍附有许多苛刻的限制条件,使许多在城市就业的农民不能转移成为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所有这些都严重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
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为了有效促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必须采取以下途径和对策措施。
首先,加快实施社会保障全民参保计划。对于身处弱势地位、生活漂泊动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群体,应尽快实施将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工离土进城的后顾之忧。由于农民工进城后主要从事的是“脏、苦、累、险”等特征的职业,因此可以优先落实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落实。强制要求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保证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以后可以得到物质补偿。
其次,积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目前农民工整体知识水平偏低,大部分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以上,整体文化素质仍然不高,缺乏就业技能。按照“谁受益谁买单”的原则,政府、企业以及农民工自身都应该积极加大培训投入力度,以此提高农民的就业素质和能力。就业培训是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质量的关键性环节,应该在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层次上都要实现多元化,这需要各地区政府部门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引导和分工领导作用,切实落实农民工培训责任。
再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当前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后在就业、技能培训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密切相关。要以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为依据,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举家进城落户,使其在城市里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生活待遇。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解决目前因为城乡两种身份所带来的就业、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消除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体制和政策障碍,为其融入城市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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