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内部控制案例研究
2018-10-19罗智勇
罗智勇
【摘 要】本文通过对基层腐败案件——马超群案的整理分析,从政府部门内部控制要素方面研究基层腐败的原因。分别从基层内部环境建设、风险评估与应对、信息沟通、监管机制四个方面探讨本案中基层内部控制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分析结果进一步探讨如何改进基层内部控制,遏制基层腐败。
【关键词】内部控制;权力制衡;职业道德
2014年,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政府部门方面的法律规范,更是采取壮士断腕的决心全面进行反腐行动。本文通过梳理马超群贪污案的来龙去脉,分析为何基层部门频发“小官巨腐”的事件,进一步分析与权力和义务息息相关的基层部门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基层业务部门的执行力度和落实情况,结合实际案例和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从而希望对政府基层业务的公正、阳光、有效的执行有促进作用。
一、马超群案例介绍
2014年,我国查获了全国上下多起贪污腐败案。而在这些案件中,以“小官巨贪”案件类型的数量所占比例为最,达到总查获贪污案的七成以上,本文所研究的马超群案就是“小官巨贪”案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一)政府部门的定义
一般来说,行政单位也叫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作为非营利组织的组成部分,既独立于政府部门也独立于企业部门,属于自成体系的组织形式,但是其运营目标、社会职能和资金属性的特点与政府部门同出一辙,本质上也属于广义政府部门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什么是“小官巨贪”
“小官巨贪”:这类案件一般都是官小,胆大,钱多,拥有实权。近年来随着防腐力度的逐渐加大,其越来越受到公众和政府部门的重视。马超群案件中,马超群属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副处级干部。职位并不高,但是涉案金额巨大。
(三)马超群腐败案详情
2014年11月,经北京一家央企背景的公司举报,河北省领导批示查办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贪污案件,其“小官巨贪”案情细节被爆出。相关纪检机关从其家里搜出1亿多现金、30多公斤黄金及68套房产手续,庞大的贪污款项在当地引起轰动和哗然。
二、从内部控制角度分析马超群案例原因
为何基层部门频發“小官巨腐”的事件?通过调查马超群案件这一典型案例,梳理马超群贪污案的来龙去脉,总结其特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活动和规范的缺失是很重要的原因。一方面,政府部门相关的内部控制规范和制度才刚刚起步,法律法规层面仍然有着很多空白和模糊的地方。一方面,越是基层,相关的规范文件越是难以发挥应有的法律效应和威慑力。马超群案件中,政府内控和基层管理条例显然没有落实到位。其能在十数年间屡屡涉案而安然无恙,不得不说,除却其自身的职业素质因素,自来水厂在内部控制方面的严重缺失也是及其重要的原因。
(一)内部环境失调
组织架构极为不合理。马超群作为自来水厂的一把手,完全掌握着这个单位的人权、财权、物权,俨然将本应服务群众的事业单位打造成了自己敛财的地下王国。作为自来水厂的最高管理者,其既无人牵制,也无人监管,直接造成整个部门的控制制度、控制设施被架空。
道德观念败坏。马超群案件中,权力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事跋扈,眼前只有自身利益,完全没有作为政府人员的工作操守和职业道德。据当地知情人透漏,马超群本身业绩不高,素质低下,浸淫水务系统17年,在职工间口碑差。
(二)风险评估存在漏洞
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的风险、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风险、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风险和道德寻租风险等。主要关注的是政治风险,这些风险的控制对单位负责人的政治生命、单位的政治形象有着重要影响。
(三)信息与沟通不能及时有效
马超群的落马原因很值得深思,其举报者并非是是本地人,而是外地一家企业。一家大企业在秦皇岛市建设一座高级酒店,马超群伸手向酒店要钱,被索贿的酒店无奈只得“从命”。但马超群收钱后嫌少,第二次又向酒店索贿数百万元,酒店不堪其扰,将索贿过程录音。录音资料随后被举报到有关部门,导致其案发落马。这家导致其落马的企业实则有着北京央企背景,才能够有效检举。
(四)内部监督虚置
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当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并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是虽然设立了相应的机构,但却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马超群案件中,自来水厂实则存在“一言堂”现象,领导集权严重,其内部审计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没有如实、公正地编写审计报告,内审机构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监管作用。而在外部监督方面,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大多侧重检查单位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合法,对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进行实质性检查,外部监督缺乏力度也是水厂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三、基于马超群案加强政府部门内控的建议
(一)重视权力制衡
内部控制的最基本原则是权力制衡,落实基层部门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在范围内部进一步完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管权的三权分立,才能够有效发挥流程控制作用,预防基层腐败。对于涉及国家财产资源的事项,采取联签制度,避免权力掌握在个别人手中,给组织的规范运营和内部的控制活动造成重大风险。一方面,规范职能职责划分,避免一人多岗现象,注意分离不相容岗位,如采购与财产保管分离,会计与出纳分离等;另一方面规范预算、资金和费用支出等的管理,确定单位内控的重点和目标,确定合理的报销审批程序,明确建立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防止舞弊事件发生,对重大事项则应按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责任到位,权责对等,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
(二)财产及信息公开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世界通用的反腐利器,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正式推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既是旨在通过制度打击腐败。信息公开,官员才会不敢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官员晒财产、报家底,可从制度层面有效遏制腐败。作为政府官员既然担任公职,行使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就要牺牲一些隐私权,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建立公民监督平台
在各种监督并用的前提下,公民监督应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可以提供公众网络监督平台。随着电脑的普及,公民可以利用网络进行监督,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把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官员贪腐事件在第一时间公诸于众。由于网络具有很好的隐蔽性,群众在利用网络检举揭发贪腐事件时,还可以减免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可以采取有奖举报贪腐制度。可以借鉴韩国举报贪腐有奖的做法,韩国政府为动员全民监督腐败,在对举报人相关情况保密的前提下,视举报信息的重要程度给予现金奖励。这一做法可以很好地调动普通群众监督基层官员贪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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