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的对策分析
2018-10-19阮婧
阮婧
【摘 要】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线上线下+互联网”的发展模式成为了现在众多企业发展的主要模式,电子商务平台传递的信息更快更有效,如何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成为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方式,尤其对于具有突出季节性以及显著地域性的农产品,更需要良好的配套营销渠道。本文基于当前农产品的营销渠道现状,试提出更优化的策略方针,从而更好地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的目标。
【关键词】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对策
作为农业生产大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也愈演愈烈。在农产品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销售渠道的建立和发展,链接的一边是农产品的生产者,一边是销售者,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农产品能否顺利实现商品价值。
一、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过程中存在的瓶颈
1.渠道成本较高,渠道流通层次较多
农产品是特殊的商品,其基本特征是保鲜期和保持期都较短,在农产品运输过程中,易出现腐烂、破坏等损失。而农产品的产地与最终消费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最常采用的营销渠道多以多层中间商销售模式为主。中间经过的流通链条过长,流通层次也较多,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输成本和损耗成本过高,增加了产品的最终价格成本。另一方面较长的流通渠道还会影响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生产者不能及时获取消费者需求信息,以至于会出现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或者出现供过于求现象,导致生产效率低下。
2.主体不成熟,综合竞争力较低
我国农产品生产者多为农户,缺乏大型涉农企业的参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规模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无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营销主体。分散式的经营模式,缺乏对市场信息有效获取的能力,农产品的生产仅凭借自身经验,不能及时对市场需求做出合理的反应。农产品营销渠道主体缺乏有效信息收集或者信息收集成本过高,从而在谈判中居于劣势地位,承担较高的经营风险。
3.信息网络建设不完善,渠道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农产品仍然采用以现货交易为主的农产品交易方式,渠道层次过多导致运输过程中损失较大。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化程度较低,发展缓慢,营销渠道效率的低下,另一方面反映出我国对营销渠道建设未能及时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
4.基础设施不完善
农村地区由于地域偏远,基础设施较差,供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落后,有些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更不能与农产品市场化发展相匹配,极大制约了农产品市场渠道的拓展。就农产品运输渠道来说,农村地区缺乏与附近乡镇和城市相通的公路建设,农产品生产完成后,不能及时运输到消费地,当地也缺乏农产品仓储设施,造成农产品不必要的浪费。
二、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对策
1.整合市场功能,促进产业化经营
目前农产品市场主要批发市场为主,以散户生产为主的生产者的经营模式具有规模小、群体大的特征,因此从农产品生产、价格到市场销售,无不体现出规模小、分散性强、组织化程度低的特点,需要通过批发市场这一中介将农产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最终消费者联系在一起,为农产品的销售搭建平台。创造农产品生产者直接与超市对接,降低中间渠道层次,减少中间环节的模式。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逐渐扩大规模,推进农产品市场功能的整合,构建农村特色产品从生产、采购、配送到最终销售环节的一体化。
2.积极引导,促进市场参与主体规模化
我国幅员辽阔,为农产品生产提供最重要的土地资源的同时农产品生产区域分布分散,再加上目前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大多是地区小规模龙头企业,但是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要求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因
此只有推进龙头企业的群体化和集体化,实现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强化区域化生产分工,才能有效增强自身竞争力。
3.搭建农村电商平台,满足终端消费体验
地方政府农产品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把握互联网产业发展趋势,积极推动当地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并设立专门机构,选聘专职人员进行广泛收集,包括农产品生产信息、价格信息、市场需求信息等,及时向市场主体发布农产品信息,为农产品市场生产者服务。农村电商平台的建设,有助于农产品供需双方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信息沟通与合作。
4.扩大辐射范围,提高市场辐射力
农产品的销售很容易受到地域空间的限制,销售区域大都局限在本地或者临近区域,产品较少销往外地市场。要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辐射范围,需要从以下几点对农产品营销渠道进行完善:提高农产品市场
参与主体信息获取能力;强化农产品加工处理能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
5.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流通条件
随着消费者消费能力和水平的升级,消费结构不断转变,这些转变和升级要求提高农产品的基础设施和流通渠道条件的规格。一方面加大农产品市场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发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作用,从农产品终端市场的规划,到最终实施建设都要发挥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作用。
三、结束语
深远来看,农产品营销渠道销售离不开政府政策和技术方面的支持。地方政府及企业应多方位给予相应的保障和支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市场监督作用,规范各方面行为,促進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更加完善健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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