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德国大学“卓越计划”对我国大学“双一流”建设的启示
2018-10-19韩美琳
韩美琳
(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一个国家要在世界历史发展长河中占据领先地位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必须要在世界高等教育之林中拥有数株能够令世人仰望的“参天大树”。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都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确保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举措,德国的“卓越计划”就是其中之一。2017年9月20日,我国公布“双一流”入选名单,共有42所大学入选“一流大学”建设名单,95所大学共计465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至此,“双一流”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卓越计划”与“双一流”建设虽然具有时间先后与国别之差,但两者在实施背景上较为相似,且“卓越计划”的实施确实助推了德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借鉴和参考其经验,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应当大有裨益。
一、德国的“卓越计划”及其实施效果简述
(一)计划的实施背景
“卓越计划”实施前,德国大学的发展遇到了一些瓶颈。首先,德国虽然拥有众多历史悠久的大学,但在多个世界大学排名中表现平平,人们在谈及世界顶尖大学时,很少会列举出德国的大学。其次,德国高等教育遵循平等公正的原则,缺乏竞争机制,大学活力没有得到激发。同时,德国大学的教育经费少且来源单一,与英美顶尖高校相比差距较大。这一系列问题促使德国政府出台“卓越计划”,该计划无论是在目标设置、遴选条件,还是各大学的实施策略、具体措施,都是以提高德国大学科学研究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为核心[1]。
(二)计划的实施及其效果
“卓越计划”由联邦教育部授权,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和德国科学理事会负责,共同委员会和资助委员会具体实施。截至目前,德国“卓越计划”的两期计划均已完成,第一期计划持续时间为2006—2011年,共有两轮选拔,包括2005/2006年的第一轮选拔和2006/2007年的第二轮选拔;第二期计划持续时间为2012—2017年,仅有一轮选拔,两期计划的每轮选拔都包括初次筛选和再次筛选两阶段。总体来看,“卓越计划”包括三部分,即精英研究生院、精英研究集群以及具备未来构想的精英大学。
慕尼黑大学校长赫尔曼曾说:“如果德国的高校能正确贯彻自身对于未来发展的理念,德国高校很可能在未来5~10年内挤入世界一流大学排名前50位甚至前25位。”世界一流大学的排名依据全球人才与卓越竞争的标准对质量、表现和机构竞争力进行测评,进而形成的一种强有力的评估工具[2]。而“卓越计划”的推行正在逐渐实现赫尔曼校长的期望,从当前比较有影响力的国际大学排名来看,即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教育研究机构发布的QS大学排名和泰晤士报大学排名(THE),德国大学表现不俗。具体来看,在ARWU和QS的世界大学排名中,前100名中至少有3~4所德国大学,且近年来最佳排名保持相对稳定;而在THE所公布的排名中,德国至少有6所乃至10所左右的大学进入前100名,且最佳排名已达到30名左右,详情如表1所示。
表1 德国大学在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中的表现
二、德国“卓越计划”的优与劣
(一)德国“卓越计划”的优势
“卓越计划”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德国大学的发展,也为我国“双一流”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总结起来这些经验包括以下方面:
其一,联邦政府为“卓越计划”的顺利实行提供了充足的经费支持。德国联邦政府十年间对“卓越计划”共计投入经费53亿欧元,其中2006—2011年间第一期项目共计投入29亿欧元,对2012—2017年底第二期项目的经费预算也达到了24亿欧元[3]。
其二,“卓越计划”重视评估。2008年,德国科学理事会和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在对计划推行以来的情况进行了严格评估之后,向德国科学联席提交了第一期项目评估与执行进度报告,报告明确指出计划的实施要真正达成预期目标,还需更长的运行时间。而后2009年,德国联邦和州政府共同签署了《德国联邦与州关于继续实施德国高校卓越计划的协议》,协议决定延长“卓越计划”,从2012年起实行第二期,并根据第一期的反馈结果,在新加入的“研究生院”和“卓越集群项目”中向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倾斜[4]。
其三,“卓越计划”实行严格的评价制度和有效的退出机制。“卓越计划”的评价制度包括选拔时的事前评价、计划实施中的评价以及项目可否获得持续资助的事后评价。通过评价,对执行不良的项目,联邦和州政府提供不超过三年的资助,之后退出该计划。在一期获得资助的项目中,有14个项目在二期选拔中退出,其中包括5个研究生院项目、6个精英集群项目和3个精英大学项目。
(二)德国“卓越计划”的不足
德国“卓越计划”除了具有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外也存在以下不足:
其一是项目的学科分布与地域分布不均衡。纵观“卓越计划”两期的评选结果,如表2、表3所示,理工科类共收获了40个研究生院项目和75个研究组群项目,而人文和社会科学类只收获了32个研究生院项目和7个研究组群项目,虽然在研究生院项目上人文和社会科学类与理工科类数量相差不多,但在研究组群项目上两者差距明显。具体来看,在第一期首批评选中,人文和社会科学类仅得到了4个研究生院项目和1个研究组群;而在第一期首批评选出的3所精英大学中,除了综合型大学慕尼黑大学之外,其他两所均为理工类高校,且三所高校都在德国南部,东部联邦各州一无所获。“卓越计划”项目在数量和地域分布上的不均衡受到了多方的质疑和批评,虽然这一现象在第一期第二轮和第二期的评选中得到改观,但总体来说,对理工科的重视程度仍高于人文社会学科,地域分布不均衡情况仍然存在。
其二是国家经费支持的相对不足。“卓越计划”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财政投入,尽管入选的项目获得了较多的政府经费支持,但与美国的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接受社会赞助资金办学的高校相比,此次入选“卓越计划”的德国大学所获得的经费依然非常有限,入选高校无法高枕无忧。而对于那些在项目竞选中落败的高校来说,其经费更加有限,这些未入选高校在未来如何运用有限的科研经费谋求学科更快更大的发展很难知晓。
其三是割裂了教学与科研的统一。德国高等教育以独创的“教学和科研一体化模式”著称[5],而“卓越计划”却只资助科研项目、重点培养博士群体,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基础的本科教学和本科人才培养。对科研的看重或多或少会引导大学教师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科学研究,从而挤占对教学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科生的教学质量。
表2 卓越计划两期遴选结果 个
表3 卓越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受资助学科领域统计表 个
三、德国“卓越计划”对我国“双一流”建设的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办好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学,必须有中国特色。没有特色,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依样画葫芦是不可能办成功的。”[6]所以,我们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在借鉴德国“卓越计划”行之有效的经验的同时,也应根据中国国情,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双一流”建设。
(一)完善评选制度
德国“卓越计划”名单的确定及其建设成果的评估,都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德国大学在世界一流大学排名中的位次及位次变化情况。我国“双一流”建设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排名确定建设名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价的体系自身却存在着研究支配了排名、缺失教学评估指标、排名创设了中心与边缘以及声誉评估的效度有疑问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去弥补已有的缺陷,具体说来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评选应避免过度看重可量化指标,注意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学科的差异性。推陈出新是自然科学学科的表现形式,其最新研究成果与过去的研究成果具有可比性,其结果客观公正;而人文社会学科具有恒久性,所谓学术“前沿”和“过时”的说法不成立,无法用论文、经费数、课题数等简单数量指标去做比较。所以,一流学科评估标准要针对不同的学科分门别类地进行制定,为不同学科营造自由的环境和气氛,给予它们充分发展的空间[7]。
其次,评选应增加教学的比重。教学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但教学效果的显现具有长期性和长效性,不能立竿见影。正是由于教学效果难以评定,当下有些大学就仅用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数量来进行总结,学生的就读经验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这种更为根本地刻画教学质量的要素却得不到体现[8]。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应将教学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评要点,充分重视本科生教学质量的提升,调动教师的教学热情。
(二)严格评价体系
首先,应实行客观的第三方评价。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和德意志科学委员会(WR)接受德国联邦教育部授权,成立了第三方评委会,评选“精英研究生院”“精英研究集群”和“精英大学”,[9]该评委会由320名专家组成,20%来自德国,80%来自世界各国。评委会从项目的创新性、学科现有优势和特色、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可持续性研究、科学质量、交叉学科、国际知名度和地域科研能力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价[10]。我国在今后“双一流”建设名单的确定中,可以参考德国“卓越计划”所采用的第三方评审的方式,努力吸收社会独立机构或组织参与计划的审核与评价,使建设名单的确定更加客观。但在第三方评审引入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加强对该机构评价资质和能力的审核与考察,确保其评价标准和评价水平能够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二是在做好前期准备的条件下,可以尝试引入国际评价机构对本国或地区计划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从而加快一个国家或地区融入国际高等教育话语体系的进程。
其次,应实行严格的退出机制。在德国“卓越计划”所实施的2012—2017年的第二期计划中,首轮入选的大学中有三所大学遭受淘汰,新增了包括柏林洪堡大学在内的五所大学。对于被淘汰的高校,德国政府并未采取立即停止资助的做法,而是执行两年的缓冲期,缓冲期内支持经费逐年递减。严格的退出机制能保障政府的资助效益,使得受助项目遵循原定方案,达成各项目标[11]。同时,退出机制中的缓冲期有效兼顾了科学研究的周期性,保障了前期经费投入的有效性。而反观我国,过去“211”“985”工程建设存在一劳永逸之嫌,所以在我国“双一流”建设的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强调跟踪监督、分期考评、绩效评估,遵循年度报告、中期评估和期满考核三步,考评结果直接影响下一轮财政支持,对于考评优秀的高校和学科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滚动支持;对符合要求具有潜力的大学或学科进行增补;对不合格的大学或学科减少或退出。
(三)重视学科与地域的均衡
我国当前的“双一流”建设与德国“卓越计划”都存在着学科与地域的均衡问题。在学科分布上,“双一流”建设更加侧重理工类。在全部465个入选的一流建设学科中,自然科学学科共计358个,占比高达77%,而人文和社会学科只有107个,占23%。在地域分布上,东部多、西部少。东部13个省(市、自治区)囊括了94所进入建设名单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大学,354个一流建设学科;而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仅有28所进入建设名单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大学,51个一流建设学科。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省域分布来看,前三名均被东部发达省(市、自治区)所囊括,其所占比例分别高达45%和56.3%,而后十来名无一例外均为西部省(市、自治区),详见表4、表5。在“双一流”的建设过程中,政策制定者应较多关注学科与地域的均衡性,不仅要立足于当前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也需兼顾传统精华的继承与发扬,既要有面向世界的学习眼光,也要有回望传统的历史责任,建设一批扎根本土的专业领域。在学科的均衡上,应适当增加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促进精神领域的丰盈;在地域的均衡上,一定程度上向西部高校倾斜,增加西部高校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建设学科中的比重,保持或加大对西部地区高校的支持力度,缩小东西部高等教育的发展差距。
表4 一流建设学科分布表 个
表5 一流大学及一流建设学科区域分布表
(四)重视人才培养和本科教育
一所不重视本科人才培养的大学是没有希望的大学,遍观世界一流大学,其在科学研究上保持一流的同时,其本科人才培养一定也是一流的,本科教育人才辈出是其典型特征[12]。在“双一流”建设中,本科人才培养应当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的主要着力点,当代大学应该培养至少具备以下素养的人才,即高尚的道德操守、社会担当和责任、批判性思维以及跨学科的背景[13]。人才培养为本,本科教育是根,要把根基打牢务必要重视一流本科教育的要素。具体说来:其一,在教学形式上实施小班教学,实现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其二,在教学方法上倡导启发式教学,避免“填鸭式”“灌输式”传授;其三,在教学内容上搭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其四,在教学安排上努力实现知行合一,重视教学实践环节;其五,在课程安排上提供选择弹性,开足选修课以满足学生需求[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