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分段计时法”
2018-10-18黄晓君
学苑创造·B版 2018年9期
黄晓君
我们都知道,经过的时间=结束的时间-开始的时间。但当题目出现上午、下午、晚上等词语表示不同时段的時间信息时,我们就不能简单地运用这个公式计算。那该怎么办?“分段计时法”可以解决。
【例1】小志约几个朋友在周日上午10时一起去公园玩耍,下午3时回家。
请问他们一共玩了多长时间?
【错解】 10-3=7(时)
【错因】求“经过时间”用“减法”并没有错,但是直接用大的数减小的数在本题并不适用。结束时间是下午3时,开始时间是上午10时,不可能用开始时间减去结束时间。
【思路分析】为了便于计算,以中午12时为分界点,将玩耍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
上午10时 中午12时 下午3时
先算出从上午10时到中午12时的经过时间,再算出从中午12时到下午3时的经过时间,最后把两部分的经过时间合起来就是玩耍的总时间。
【正解】12-10=2(时)
2+3=5(时)
对于这道题,如果想用公式:经过时间=结束时间-开始时间进行计算,需要利用“24时计时法”把下午3时换成15时,15时-10时=5(时)。不过“24时计时法”是以后学的内容,在学到“24时计时法”以前遇到这类问题,我们还是用“分段计时法”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