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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亚国家油气资源合作风险比较分析

2018-10-18郭霄鹏张金锁李德强赵来军

西安科技大学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中亚国家乌兹别克斯坦五国

郭霄鹏,张金锁,李德强,赵来军

(1.西安科技大学 能源与经济管理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054;2.延安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3.陕西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4.上海交通大学 中美物流研究院,上海 200030)

0 引 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对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由于资源有限,国内生产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对进口油气资源的依赖度不断增加。2016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65.4%,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2016年,中国进口天然气745亿m3,对外依存度上升至34.1%[1].依托海外获取油气资源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油气资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一带一路”战略能有效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开展能源合作,为中国提供安全、可靠的油气进口来源[2]。地处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油气资源储量十分丰富,开发潜力巨大[3]。中亚地区同时与中国地理位置临近,交通运输便利,已成为中国能源安全体系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与中亚国家在油气资源合作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基础,很多重要的能源项目顺利推进。同时,中亚五国油气资源分布不均衡,地处地缘政治敏感地带,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社会安全局势也存在诸多问题[4]。

国内外对于中国与中亚油气资源合作风险研究的文章与观点较多。Zhao等(2014)使用SWOT工具探讨了中国和中亚五国能源合作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强调由于大国博弈造成的地缘政治影响和多元化的移民、民族和宗教信仰造成的国内冲突是能源合作的主要风险[5]。蒋焕(2014)认为中国的油气企业和中亚国家合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来自合作者的内生风险和外部因素变化导致的外生风险[6]。吴绩新(2014)主要从政治上的不确定性、俄罗斯和土耳其的地缘影响、恐怖主义3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和西亚国家能源合作面临的风险[7]。岳侠等(2015)认为投资环境可以分为商业要素和非商业要素,定性地对中国和中亚国家的投资环境进行了比较分析[8]。鲁东侯(2015)认为基础设施、财税、地缘政治和其他国家的竞争等风险是中国与中亚国家开展油气资源合作的主要潜在风险[9]。王海燕(2016)提出由于中亚地区的经济风险上升、“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在能源领域的对接前景不明朗、来自美日等国的能源博弈加剧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面临很多的挑战[10]。刘腾飞(2016)提出在新丝路框架下,中亚国家的投资环境风险与机遇并存,其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地区政治力量的竞争风险、地区安全存在的不确定性和投资政策与法律体系不完善[11]。再米娜·伊力哈木(2017)认为,受到不同地缘政治、宗教、文化、资源和经济发展进程的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在中亚主要面临政治、社会和经济投资3个层面的风险[12]。陆兵(2017)把中国企业走向中亚国家的市场风险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包括政治、经济、金融、社会人文、法律和自然灾害风险,微观层面包括合同、经营、管理、技术、行业准入和语言交流风险[13]。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中亚地区油气资源合作风险的研究还仅限于定性分析阶段。文中建立模糊层次分析模型,从量化的角度对中国与中亚五国的油气资源合作风险进行对比分析。

1 油气资源合作概况

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关系已全面提升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油气资源合作稳步发展。基本情况见表1.

2 油气资源合作风险识别

中国与中亚五国油气资源合作风险包含的因素十分复杂,结合文献,参考5位中亚研究专家的意见把这些风险概括为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安全风险、资源及技术风险[14-16]。

2.1 政治风险

2.1.1 地缘政治风险

受苏联时期特殊地缘政治的影响,俄罗斯在中亚五国油气资源的产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力,与五国关系都较为密切,是在中亚传统影响力最大的国家。出于对能源的战略考量和地缘政治利益的诉求,美欧等大国也都希望在中亚地区维持一定的势力和影响力。与此同时,伊朗、土耳其、日本、韩国、印度等国近年来也开始逐渐在中亚地区拓展自己的影响力。

表1 中国与中亚国家油气资源合作现状

数据主要来源于《2016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1.2 政权更迭风险

中亚地区在历史上是几大文明的汇合地,自独立以来,中亚五国政局稳定情况不一。土库曼斯坦政局较为稳定;哈萨克斯坦总统换届时政权能否平稳过渡需要关注;塔吉克斯坦曾经爆发内战,但近年来反对派实力削弱,国内逐渐走向和平稳定;乌兹别克斯坦反对派较为活跃;吉尔吉斯斯坦出现了两次非正常政权更迭,但目前已经将稳定作为国家发展最重要的目标,在政局稳定性方面有所改善。

2.1.3 民族宗教冲突风险

中亚五国的主体民族基本上都与邻国互为跨界民族,中亚五国独立后,通过宪法把国体规定为单一的主体民族国家,赋予主体民族特殊地位和权益,把民族主体语言定为国语。各国推行的“主体民族化政策”导致民族主义情绪上升,诱发和加剧了主体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其中最典型的是吉乌两国的跨界民族矛盾。中亚的宗教分布状况比较复杂,虽然伊斯兰教占绝对主导地位,但不同国家世俗化程度和宗教氛围不同,各信教地区也存在不同教派的差异。

2.1.4 对华关系变化风险

中亚五国中除了土库曼斯坦,其余四国均加入了上海合作组织。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内,中亚四国加强了与中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能源等各个领域的互信和合作。土库曼斯坦在1995年被联合国承认为永久中立国,在国策上一直奉行中立政策。中国近年经济增长带来的对外国产品和服务的巨大需求,以及中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外交政策,使得中亚五国都和中国保持了友好的国家关系。

2.2 经济风险

2.2.1 经济发展稳定性风险

中亚五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均开始于独立之后,受苏联经济产业布局的影响,中亚五国国内经济基础普遍比较薄弱,结构较为单一,技术和高科技产业发展不足。近年来受经济危机及俄罗斯经济衰退的影响,中亚五国的GDP增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且比较稳定;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GDP增速波动较大,特别是吉尔吉斯斯坦的GDP下滑较快;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五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经济发展波动较小,相对比较稳定。

2.2.2 投资政策风险

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四国都对外国投资者采取积极鼓励的态度,通过加强对投资者的立法保护、增加优惠政策、简化纳税手续等措施使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哈萨克斯坦目前实行对优先发展行业的优惠政策,而在矿产和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等领域对外资进入的限制则越来越严格。乌兹别克斯坦也同样实行了对外资进入能源及重点矿产品开发等领域的限制政策,鼓励外资向农业、加工工业、基础设施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发展。塔吉克斯坦也有类似的限制性规定,但目前外资企业在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领域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土库曼斯坦整体环境较为封闭,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程度不高,对外资进入的产业限制较多,但鼓励外资进入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行业。吉尔吉斯斯坦目前没有针对外资的行业限制规定,由于其自然资源禀赋相对其他国家不占优势,外资进入油气资源领域的投资非常少。

2.2.3 法律风险

中亚五国法律制度均不够完善,国民法律意识也相对薄弱。立法之后,国家往往使用总统令等对法律条款进行修改,相关投资法律也经常更改,对投资者而言,法律变动风险较大。此外,中亚五国的司法系统往往并不独立,司法机关受政府领导人意志及上级机关影响较大,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观性较强,给外资企业的经营和经贸合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2.2.4 财税制度风险

土库曼斯坦以外的其他中亚四国均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本国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合法利润可以自由汇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外汇短缺等问题仍然存在。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外汇兑换及利润汇出往往会比较困难,而土库曼斯坦的外汇管制则更为严格。中亚五国的证券市场规模较小,增加了资金的获得难度。在税收政策方面,乌兹别克斯坦给予外国合资合作油气企业进口自用机械设备免税、开采天然气免除7年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而哈萨克斯坦的石油企业承担的税负较重。

2.2.5 基础设施建设风险

中亚地区的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多为苏联时期修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限制,中亚国家普遍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方面投入不足。除哈萨克斯坦以外,其他四国基础设施条件都较差,普遍存在交通不便、道路老化、电力供应不足且成本较高等问题。由于国家间矛盾冲突时有发生,整个中亚地区在道路联通和电力供应等方面的情况也不乐观,经常出现两国关系紧张导致跨境铁路封闭、电力供应停止等事件。

2.3 社会安全风险

2.3.1 三股势力的威胁风险

三股势力是指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中亚地处中东宗教极端主义向东亚、东南亚的传播路线上,又与阿富汗相邻,美军撤离后宗教极端组织对中亚的威胁不容乐观。中东北非地区“阿拉伯之春”以来,中亚地区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趁乱再度强势爆发,加紧向政坛渗透,并与中东地区的恐怖主义紧密关联。“乌伊运”是中亚地区最具威胁的恐怖组织,与“基地”组织相勾结,意在网罗地区内极端势力组建泛中亚恐怖网,对中亚地区安全局势构成严重威胁。

2.3.2 社会治安风险

中亚各国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国家对能源高度垄断,局势的不稳定和经济水平的下滑导致犯罪率逐步上升,威胁着包括中国劳务人员在内的外国务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中亚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也深受以阿富汗为中心的毒品犯罪的危害。贪污腐败、权力寻租、经济犯罪和各党派之间的斗争进一步增加了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济贸易等合作成本,不利于双方油气资源合作的深入开展。

2.3.3 边界争端风险

因苏联民族政策和行政划界造成的边界争端长期存在,中亚各国边界领土争端时有发生,吉乌、吉塔、塔乌之间边界摩擦不断,边境地区时常处于半封闭状态。目前,吉乌有55块争议区371 km边界未定,吉塔70余个争议区近452 km边界未定;塔乌、哈乌边界问题也未解决[17]。某些自然资源的分布不均及边界争端也影响五国间的关系,如跨界河流的开发利用,这些都给中国与中亚五国的油气资源合作带来安全风险隐患。

2.4 资源及技术风险

2.4.1 油气储量及勘探风险

中亚五国虽然油气资源丰富,但是该区域地质条件比较复杂,而原苏联解体又大大削弱了各国的勘探开发能力,使得勘探开发难度进一步增大。尤其是塔吉克斯坦虽然蕴含大量油气资源但是无法得到有效开发,主要原因是油气资源埋藏较深,多为7 000 m以下。

2.4.2 油气开发技术风险

在中亚地区某些区块具有较高的油气储量,但只有在先进技术条件下才能实现开采。较高的技术条件必然要求更大的投资规模,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投资风险。

3 合作风险指标体系构建

3.1 确定一级及二级指标

在对合作风险评价的过程中,结合专家意见,4个一级指标被细化为14个二级指标,构建起中国与中亚国家油气资源合作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目标层为中国与中亚国家油气资源合作风险,准则层为4个一级指标: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安全风险和资源及技术风险。

图1 中国与中亚国家油气资源合作风险层次结构Fig.1 Risk hierarchy of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central Asian countries in oil and gas

3.2 确定指标权重系数

3.2.1确定一级指标权重系数

1)构建判断矩阵。根据5位专家意见,主要参考表2,构建一级指标判断矩阵,对5个判断矩阵分别求解综合后得出一级指标的权重。

表2 1~9标度表

注:Bi与Bj比较判断得bij,则Bj与Bi比较判断得bji=1/bij.

就其合作风险而言,5位专家构建的一级指标判断矩阵分别为

2)对判断矩阵M进行求解,确定各子目标的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查,完成判断矩阵的合理性判定。如果一致性检查不合格,则重复以上步骤。

为了便于检验,层次分析法设计了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对照表,见表3.

表3 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对照

依据以上的计算方法,可以得出每个一级指标判断矩阵最大特征值所对应的特征向量分别是

WM1=[0.483 0.157 0.088 0.272]

λmax=4.016,CI=0.05,CR=0.06

WM2=[0.471 0.179 0.096 0.254]

λmax=4.124,CI=0.041,CR=0.047

WM3=[0.444 0.222 0.111 0.223]

λmax=4.002,CI=0.000 7,CR=0.000 8

WM4=[0.471 0.253 0.096 0.180]

λmax=4.123,CI=0.041,CR=0.046

WM1=[0.444 0.222 0.111 0.223]

λmax=4.002,CI=0.000 7,CR=0.000 8

对WM1,WM2,WM3,WM4,WM5,取算术平均值,并且只保留2位小数可得各个一级指标权重向量:A=[0.46 0.21 0.10 0.23],即一级风险指标对应的权重分别为0.46,0.21,0.10,0.23.

3.2.2 确定二级指标权重系数

5位专家分别对二级指标构建判断矩阵,对判断矩阵进行计算后得出“政治风险”下4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22,0.28,0.11,0.39;“经济风险”下5个二级风险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17,0.35,0.23,0.17,0.08;“社会安全风险”下3个二级风险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52,0.28,0.20;“资源及技术风险”下2个二级指标权重分别为0.63,0.37.具体信息见表5.

4 合作风险评估

4.1 确定评语集合

根据专家意见,将中国与中亚国家油气资源合作风险评价等级标准划分为“很高”、“高”、“中”、“低”、“很低”,即评语集合为:V={v1,v2,v3,v4,v5}={很高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很低风险}。其中对于这些等级风险的划分依据见表4.

4.2 多级模糊评价

由5位专家分别对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的风险等级进行打分,先计算出各个评价结果的权重,再构建二级指标的主因素模糊矩阵。以乌兹别克斯坦为例,评价结果见表5.

表4 风险等级划分依据

由合作风险评价结果,可以得出乌兹别克斯坦风险二级指标的模糊矩阵

根据模糊综合评判公式Bi=Ai·Ri,可以计算得出各个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

BN1=AN·R1

=[0.078 0.3 0.288 0.262 0.078]

同理可知

BN2=AG·R2=[0.12 0.338 0.446 0.096 0]

BN3=AK·R3=[0.04 0.24 0.56 0.16 0]

BN4=AH·R4=[0 0.074 0.274 0.526 0.126]

由此可以得到二级指标的综合评价矩阵为

RM乌=

表5 合作风险评价结果(以乌兹别克斯坦为例)

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权重)风险评价结果很高高中低很低地缘政治风险(0.22)00.20.60.20政治风险(0.46)政权更迭风险(0.28)0.20.40.20.20民族宗教冲突风险(0.11)0.20.60.200对华关系变化风险(0.39)00.20.20.40.2经济发展稳定性风险(0.17)00.20.60.20投资政策风险(0.35)0.20.40.400经济风险(0.21)法律风险(0.23)00.20.60.20财税制度风险(0.17)0.20.60.200基础设施建设风险(0.08)0.20.20.40.20三股势力的威胁风险(0.52)00.20.60.20社会安全风险(0.10)社会治安风险(0.28)00.20.60.20边界争端风险(0.20)0.20.40.400资源及技术风险(0.23)油气储量及勘探风险(0.63)000.20.60.2油气开发技术风险(0.37)00.20.40.40

因此,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油气资源合作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为

B乌=A·RM乌

=[0.065 0.25 0.345 0.278 0.065]

同理可知,

B土=A·RM土

=[0.082 0.235 0.248 0.262 0.173]

B哈=A·RM哈

=[0.002 0.134 0.272 0.263 0.311]

B吉=A·RM吉

=[0.218 0.346 0.289 0.111 0.036]

B塔=A·RM塔

=[0.275 0.200 0.271 0.194 0.060]

5 结 论

根据最大隶属原则可知,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油气资源合作风险水平为“中”;中国与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合作风险水平为“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合作风险水平为“很低”;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油气资源合作风险水平为“高”;中国与塔吉克斯坦油气资源合作风险水平为“很高”。最终中国与中亚五国油气资源合作风险从高到低的依次排名为: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

在油气合作国家的选择上,中国企业应该首先考虑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三国。对于计划在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进行油气投资的企业应该做好前期的调研,对合作风险提前预判,处理好和东道国之间的关系。在中国与中亚五国开展油气资源合作的过程中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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