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亿!长春长生因“疫苗案”被重罚
2018-10-17
环球时报 2018-10-17
备受关注的长春长生疫苗事件16日有了处罚结果。因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中国国家药监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人民币。同时,吉林省食药监局吊销该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罚没款共计91亿元。
中国国家药监局称,长春长生存在使用过期材料,混合不同批次的产品等8大违法事实。同日,中国证监会称,长生生物存在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等五大违法事实。
据悉,91亿元罚没款包括吉林省食药监局没收长春长生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倍罚款72.1亿元。
中国证监会表示,拟决定对长春长生母公司长生生物处以6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俊芳等四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顶格处罚,同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长生生物16日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长春长生设立狂犬病疫苗专项赔偿金,用于支付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续种补种、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赔偿、损害认定、咨询服务及临床观察等费用。同时,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吉林省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其中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目前,在深交所上市的长生生物仍处停牌状态。自7月中旬“疫苗门”以来,长生生物股价连续跌停,较疫苗事件爆发前跌去87%。▲
(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