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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会展产业生态化的组展商与参展商的演化博弈分析

2018-10-17张晓明周根贵

东岳论丛 2018年10期
关键词:参展商生态化会展

张晓明,周根贵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传媒与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5;2.浙江工业大学 经贸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4)

一、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及其演化博弈分析

(一)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的主要内涵

生态化是当今会展产业发展的八大趋势之一。“会展产业生态化”,是“会展产业”与“产业生态化”的良好结[注]张晓明:《中国会展产业生态化蓄势待发》,《国际商报》,2016年4月5日,第8版。。近三年来,在旅游、钢铁等多种产业深入开展生态化的同时,会展产业生态化逐渐进入会展学界和业界的视野。会展产业生态化重在解决会展产业的资源整合与环境污染两大问题,要求产业从系统和生态角度正确面对可持续发展。尽管关于“产业生态化”的文献较多,硕博论文丰富,但关于“会展产业生态化”的文献却很少。根据作者检索与梳理,自2009年以来,专题研究“会展产业生态化”的文章仅13篇,其中11篇在2014年以后,2015和2016年是会展产业生态化研究的高峰,共有报刊文章9篇,包括1篇硕士论文(《城市会展生态化问题研究》,利杨)。其中,方忠(2009)最早撰写了“会展产业生态化”的学术论文,从产业生态学理论角度解读了会展场馆、会展产业链与会展管理的生

态化[注]方忠,张华荣:《会展产业的生态化解读》,《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年第4期。。江金波(2010)以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为例研究展会及展馆生态化水平,并运用生态会展评价体系对中心进行评价[注]江金波,李娜,王晓君:《生态会展评价体系及其定量分析的初步研究——以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为例》,《现代商业》,2010年第27期。。姜仁良(2014)重点分析了会展产业生态化的基本特征与价值定位,并从打造全程生态化运营管理体系等五方面提出对策[注]姜仁良:《会展产业生态化:特征、价值及对策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4年第6期。。吴风(2015)以济南会展业为例分析了生态会展的意义及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宣传等建议[注]吴风,周梅婷:《发展生态化会展业的对策研究——以济南会展业为例》,《青年记者》,2015年第11期。。

由上可知,虽然学界和业界都逐渐意识到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的迫切性与重要意义,但关于该主题的学术研究至今仍然有限。至今为止,研究仍然停留在相对基础的层面。即便是“会展产业生态化”这一基本概念,目前学界都还没有公认的界定。除了学者江金波(2010)对生态会展进行量化探张晓明(2016)对浙江省及杭州市会展产业生态化现状进行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注]张晓明:《从G20国际峰会看杭州市“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宁夏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外,其他学者更多还是停留在说理层面,只是就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意义及对策等内容展开研究。相对而言,定量化研究缺乏,系统性的会展产业生态化研究有待于继续深化,动力机制研究明显缺乏。关于会展产业生态化的博士层次论文还没有出现。

自2014年开始,本文作者开始专题研究“会展产业生态化”。在以往研究基础上,作者结合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总体趋势,对德国和中国的会展业发展进行了全面对比,对会展展具的生态化、杭州市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现状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影响会展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素——政府及政策方面,作者分析了会展产业生态化过程中政府的五大功能(宣传引导、规划整合、监督控制、奖惩激励、标准规范);另外还对会展产业生态化的基础问题——企业生态化及动力机制进行了初步研究。作者认为:从广义上看,它是指会展产业要遵循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在发展中追求更高的资源利用率,促进会展业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建立物质与能量和谐流动的产业体系。从狭义上看,它是指构建模仿自然生态循环的会展产业系统。结合其他学者的研究及其自身对于会展产业发展的理解,作者对会展产业生态化的内涵进行了全面揭示,认为会展产业生态化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方面的内容[注]张晓明,徐丽莎:《会展产业生态化的内涵和发展趋势解析》,《管理现代化》,2015年第2期。(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会展产业生态化的主要内涵

(二)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的演化博弈分析

生态化是会展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从系统角度看,会展产业要想真正实现生态化,并非产业链上单纯某类企业或某行为主体简单努力就可以达到。它要求会展产业的上中下游各类企业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共同构建会展产业生态化综合生态系统。因而,会展产业生态化是会展企业之间以及企业群体与外界环境因素的系统性博弈。在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中,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企业之间、内外部动力因素之间及同类竞争者之间都存在广泛的博弈,它们需在动态博弈中形成相对科学的经营策略。会展企业是会展产业价值链的基础,在市场经济中会相对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展产业上下游的运营环境差异较大,会展产业链中各类企业的根本利益很难同时满足。从该意义上看,企业经常采取综合策略,是会展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及竞争对手相互博弈的结果。

博弈论和经济计量法、案例分析法同属产业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博弈论常用来解释产业中各类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以便各主体在决策时能科学地选择竞争与合作策略。另一方面它也常用来解释产业主体与外界环境因素之间的关系,以便各主体适应环境并有效改变环境。传统博弈理论假定参与人完全理性(目标理性、有理性能力和认知理性)并在完全信息条件下决策。该假设对很多博弈主体而言很难做到,参与人的完全理性与完全信息在更多情况下是理想状态。对个体而言,决策并非一定是最优化计算所得到的行为结果,可经历对其他的模仿与学习以“试错”方式进行,因此达到均衡具有长期性。

演化博弈不同于传统博弈,强调动态平衡与多重均衡,是博弈理论分析与动态演化相结合的分析理论。演化博弈不要求完全信息条件与完全理性。这和会展产业发展现实相对吻合[注]谢识予:《经济博弈论》(第四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演化博弈以参与人群体为研究对象,重在分析群体演化的动态行为过程与规律性。进入21世纪后,演化博弈在各类产业发展中得到了更多应用。用演化博弈分析会展产业生态化相对符合产业实际,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第一,在生态化发展中,会展企业并非在完全信息条件下进行,彼此间信息不对称情况大量存在。如组展商与参展商、场馆方与参展商之间的信息差异很大,政府与产业主体企业之间也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用传统博弈理论分析显然不够合理。第二,西蒙(Simon.H.A.)的“有限理性”概念适用于会展产业。在产业发展中,会展企业的多种决策环境充满了不确定性,完全理性很不现实。第三,演化博弈以参与人群体为研究对象的重要特征与模仿自然生态系统构建生态化产业系统的思维十分合拍。

从生态链的角度看,会展产业生态化重在基于演化博弈理论研究会展产业的上中下游各类主体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会展产业的各类企业主体与外部动力要素之间的关系。由于产业生态化发展相对注重系统化与整体性研究,要想深入分析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的动力因素与动力机制,从产业价值增值与生态化发展趋势角度看,至少要理清三层关系:(1)产业价值链上中下游相关企业主体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2)产业外部动力要素与各类企业主体之间的关系;(3)产业价值链中同类竞争企业之间的关系。在会展产业发展中,产业价值链上中下游相关企业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资源整合与产业生态化理念形成等角度显得相对重要。这类关系包括产业链上游的组展商与产业链中游的参展商之间的关系、产业链上游的PCO(展览组织者)与产业链中游的DMC(目的地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产业链上游的组展商与产业链中游的会展场馆之间的关系、产业链中游的参展商与作为产业链下游的搭建商之间的关系、产业链中游的会展场馆与产业链下游的搭建商之间的关系等。它们能否在产业发展中形成系统的生态化理念并在协作中切实运用,对产业生态化发展至关重要。

图2 会展产业价值链上中下游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

其中,组展商作为重要的会展主体企业,居于产业链的上游环节,频繁与产业内参展商、场馆、专业观众及政府、技术、资源、信息等外部动力因素发生作用。组展商的生态化办展理念与行为直接影响多类相关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会展场馆尽管属于产业链中游,但它是展览活动的重要落脚点。场馆是否从产业可持续发展角度积极推行生态理念而创建“生态场馆”直接影响国家与社会对产业的认可度,影响参展商与专业观众的参展热情。若会展场馆严格执行生态场馆标准,意味着组展商与参展商要积极改善生态办展与生态参展水平,使得参展商与搭建商的接洽更具生态化特征,使国内会展产业更主动地朝生态化方向发展。从根本意义上说,场馆的生态化程度最终将着落于参展商对于会展产业生态化的正确理解及其由此延伸的参展行为。基于以上思路,本文主要分析作为产业链上游的组展商与中游的参展商之间的博弈关系,以便为组展商与参展商采取合适的行为对策提供更多依据。

二、关于组展商与参展商关系研究的文献综述

组展商与参展商是会展产业链的两大类主体企业,分属产业链的上游和中游环节,同属于展览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从理论上看,组展商包括政府、协会、商会、企业等。考虑到政府主导型展会的转型和会展产业市场化的趋势,本文研究的组展商更多指的是承担展会策划与运营的公司企业。参展商是在特定时间、场所展示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是展览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和展会运营中组展商最重要的客户群体[注]王保伦,王蕊:《会展旅游产业链的本质分析》,《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参展商的质量与数量决定了展览会的市场影响力大小。参展商的连续参展是组展商效益的根本保证。

因而,组展商与参展商之间的关系维护对成功的展览活动意义重大,也是会展产业深度发展的关键。从相互关系上看,在当前背景下,组展商需要基于可持续发展角度尽可能取得更多参展商的相对长期的满意与足够的信任,设法让参展商有更多意愿连续参展,而参展商期待组展商能充分考虑他们参展的实际情况并在展会服务中能提供更多的附加价值[注]张琳,揭钞:《基于演化博弈的组展商与参展商协作关系分析》,《福州大学学报》(自科版),2014年第4期。,进而取得比以往更好的效益。如果组展商与参展商都只是着眼于自身的经济效益,会展服务与会展质量显然会大打折扣,其企业的经济性可能带来社会的不经济性[注]陈浩:《生态企业与企业生态化机制的建立》,《管理世界》,2003年第2期。,参展企业连续参展将逐渐成为不可能,这对会展产业生态化特别是资源整合和参展行为等的生态化非常不利。在市场经济中,两者关系已经从原先的简单买卖转变为建立在共同的生态化价值观与根本利益基础上的协作和联盟[注]《组展商与参展商建立“美满婚姻”》,《国际商报》,2004年1月28日,第7版。,他们有必要建立起长期的协作关系。

国内外学者对组展商与参展商两大主体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关于组展商研究,国外主要有Robin B.Dipietro(2008)[注]Robin.B.Dipietro.Deborah Breiter.Paul Rompf.Marta Godlewska.“An Exploratory Study of Differences among Meeting and Exhibition Planners in their Destination Selection Criteria”.Journal of Convention & Event Tourism,2008,9(4):pp.258-276.和Kang M.H(2005)[注]Kang,M.H.,S.J.Suh,and D.Jo.“The Competitiveness of International Meeting Destinations in Asia: Meeting Planners’ Versus Buying Centers’ Perception”.Journal of Convention & Event Tourism,2005,7(2):pp.57-85.等分别针对目的地选择和城市会展竞争力比较研究等。国内主要有汤乃进(2014)的组展商信号传递博弈研究[注]汤乃进:《会展组展商信号传递博弈分析》,《江苏商论》,2014年第9期。、杨立钒(2010)等关于电子商务组展商信号发送博弈模型研究[注]杨立钒,杨坚争,郭杰:《展会电子商务组展商信号发送博弈模型的分析与构建》,《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叶楠(2008)组展商的增值服务研究[注]叶楠:《增值服务:组展商的制胜法宝》,《江苏商论》,2008年第7期。等。相对而言,关于参展商的研究更多,国外主要有Juhee Kang和Thomas Schrier(2008)[注]Juhee Kang and Thomas Schrier.“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of Tradeshow Exhibitors: The Effects of Social Value,Company Size,and Prior Experience on Satisfaction and Behavioral Intentions”.Journal of Convention & Event Tourism,2008,12:pp.65-85.、Tanner(2001)[注]Tanner,J.F.,Chonko,L.B.,Ponzurick,T.V.“A Learning Model of Trade Show Attendance”.Journal of Convention & Exhibition Management,2001,3 (3):pp.3-24.、Kijewski(1993)[注]Kijewski,V.,Yoon,E.,Young,G.“How Exhibitors Select Trade Shows”.Industrial Marketing Management,1993,22 (4):pp.287-298.分别开展了参展绩效评估、参展决策、参展动机等研究。国内主要有孟子敏等(2017)[注]孟子敏,甘依兰:《基于IPA方法的虚拟展会参展商满意度研究——以“网上投洽会”为例》,《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和陈品品等(2014)的参展商满意度研究[注]陈品品,蔡礼彬:《基于IPA分析法的参展商参展满意度研究——以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为例》,《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王晓敏等(2017)的参展商服务研究[注]王晓敏,胡兵,凌礼:《服务主导逻辑下服务质量评价模型构建与实证研究——以展览企业参展商服务为例》,《软科学》,2017年第3期。、凌礼(2016)的参展商展会评价研究[注]凌礼,王晓敏:《参展商展会评价研究:基于场所依赖理论》,《特区经济》,2016年第2期。、何会文(2015)的参展商互动行为研究[注]何会文,赵翊:《参展商互动行为对参展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旅游论坛》,2015年第3期。、高扬(2014)的参展商参展决策行为研究[注]高扬:《虚拟展会参展商的参展决策行为研究》,《中国商贸》,2014年第26期。、蔡礼彬(2013)的参展商参展体验研究[注]蔡礼彬,陈品品:《参展商参展体验与参展决策及其相互关系研究——以中国国际电子消费博览会为例》,《经济与管理评论》,2013年第3期。、刘大可(2011)的参展商特征分析[注]刘大可,卢仕智:《中国展览业参展商特征分析》,《时代经贸》,2011年第2期。、杨杰(2009)的参展商展览会选择研究[注]杨杰,辜应康:《基于参展商角度的展览会选择与评估研究——以2007上海电子工业展为例》,《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年第1期。、罗秋菊(2007)的关于参展商参展决策影响因素研究[注]罗秋菊:《参展商参展决策研究——以东莞展览会为例》,《旅游学刊》,2007年第5期。、罗秋菊等(2007)关于参展目的与绩效评估研究[注]罗秋菊,保继刚:《参展商参展目的、绩效评估及其相关关系研究——以东莞展览会为例》,《旅游科学》,2007年第5期。等。

尽管如此,至今为止国内外关于组展商与参展商关系的研究却非常少。仅有张琳(2014)的组展商与参展商协作关系研究[注]张琳,揭钞:《基于演化博弈的组展商与参展商协作关系分析》,《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年第4期。、王鹏飞(2013)的参展商与组展商关系质量研究[注]王鹏飞:《参展商与组展商关系质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3年。、Weber(2012)的参展商和组展商的关系质量研究[注]Xin Jin and Karin Weber.“Relationship Quality Between Exhibitors and Organizers: A Perspective from Mainland China’s Exhibition Industry”.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spitality Management,2012,31(4):pp.1222-1234.、文青(2004)的组展商与参展商合作基础研究[注]文青:《组展商与参展商合作基础》,《国际商报》,2004年2月4日,第7版。等。也有一些学者用博弈论对会展产业发展进行深入分析,如施谊(2009)[注]施谊:《虚拟会展企业的竞合博弈分析》,《中国商贸》,2009年第6期。、罗成友(2010)[注]罗成友:《我国会展业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研究——基于博弈论视角的分析》,硕士学位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杨立钒(2010)[注]杨立钒,杨坚争,郭杰:《展会电子商务组展商信号发送博弈模型的分析与构建》,《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等分别运用合作博弈、博弈论视角和信号博弈模型研究虚拟会展企业竞合关系、会展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展会组展商与参展商的信号传递机制等。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组展商与参展商有较多研究,但主要基于组展商或参展商的某层面或具体问题而展开。仅有少量学者研究两者关系,也有学者运用信号博弈、合作博弈等研究会展产业发展中的企业竞合等问题。由于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基于博弈理论对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进行研究的文章至今还未出现。考虑到组展商与参展商在展览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及两者关系对展览活动质量的影响,本文在王鹏飞(2013)、张琳(2014)等研究基础上运用演化博弈对基于资源整合与环境保护的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进行研究,揭示两者在会展产业生态化中的重要性,为两者的关系维护提供科学思路。

表1 组展商与参展商博弈的收益矩阵

表2 演化博弈双方收益的主要指标

三、组展商与参展商演化博弈的模型假设与模型构建

(一)演化博弈模型假设

在基于市场经济背景的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中,会展产业的组展商与参展商为两大重要的博弈主体。假设组展商、参展商的决策特征均为有限理性,他们都能在一定信息条件下形成尽可能使自身整体效益最大化的行为选择策略。

基于对方会展行为的生态性特征,两博弈主体均可选择“合作”与“不合作”两种主要策略。即针对组展商策划的展览,参展商可根据组展商在策展时是否呈现生态化特征分别采取“合作”(要求参与本届展会)与“不合作”(拒绝参加本届展会)两种策略。同样,组展商可以根据参展商是否生态化参展选择“合作”(允许该参展商参与本届展会)与“不合作”(拒绝该参展商参加本届展会)两种策略。

假设组展商有x的概率选择“合作”策略,(1-x)的概率选择“不合作”策略,参展商有y的概率选择“合作”策略,(1-y)的概率选择“不合作”策略。显然,双方稳定合作时,x与y无限接近1并稳定于1。具体如下:

(1)假设双方均选择“不合作”的策略行为时,组展商和参展商的基本收益是E1和E2。即组展商不举办生态化展会时的基本收益为E1,参展商不参加生态化展会的基本收益为E2。

(2)假设双方基于对方生态化特征都选择“合作”策略时,双方将会在原先收益基础上有一个收益增量r,体现双方合作的价值所在。但是,该收益在两者之间将会有协议约定,使双方得以有较合理的收益分成。假设组展商、参展商在合作中收益增量的比例分别是p和1-p。那么双方共同选择“合作”策略时,组展商与参展商的收益增量分别是rp和r(1-p)。因而,此时组展商的收益是“E1+rp”,参展商的收益为“E2+r(1-p)”。

(3)若博弈双方有一方选择“不合作”策略,由于组展商没能充分利用展位资源或参展商不参加展会将带来利润损失和社会影响力改变等原因,“合作”方将产生成本额外损失而“不合作”方却保持正常收益不变。假设组展商和参展商在选择“合作”而对方选择“不合作”策略时的成本额外损失分别为C1和C2。因而,当组展商选择“合作”而参展商选择“不合作”时,组展商的收益是“E1-C1”,参展商的收益为“E2”;当参展商选择“合作”而组展商选择“不合作”时,组展商的收益是“E1”,参展商的收益为“E2-C2”。

结合以上分析,我们根据以上指标与相应的参数假设可得博弈双方的收益矩阵(见表1)。

(二)演化博弈模型

根据表1所示的收益矩阵,博弈双方的收益情况计算具体如下:

1.组展商收益

(1)选择“合作”策略的收益:R1=y(E1+rp)+(1-y)(E1-C1)

(1)

(2)选择“不合作”策略的收益:R2=yE1+(1-y)E1=E1

(2)

因而,组展商在选择“合作”与“不合作”策略的平均收益为:

(3)

根据式(3),组展商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4)

2.参展商收益

(5)

(6)

因而,参展商在选择“合作”与“不合作”策略的平均收益为:

(7)

根据式(7),参展商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8)

联立式(4)和式(8),

令dx/dt=0,可得临界值:x=0,或者x=1,或者y=C1/(rp+C1),

令dy/dt=0,可得临界值:y=0,或者y=1,或者x=C2/[r(1-p)+C2],

在以上状况下,组展商与参展商选择“合作”策略的比例相对稳定。

由上可知,该演化博弈的五个均衡点分别为:

(0,0)、(0,1)、(1,0)、(1,1)和(C2/[r(1-p)+C2],C1/(rp+C1))。

根据式(4)和式(8)可得系统的雅可比矩阵为:

四、组展商与参展商演化博弈分析

由上可得,Jacobian(雅可比)矩阵的行列式为:

detJ= (1-2x)(yrp-C1+yC1)(1-2y)[xr(1-p)-C2+xC2]

-xy(1-x)(rp+C1)(1-y)[r(1-p)+C2]

(9)

雅可比矩阵的迹为:

TrJ=(1-2x)(yrp-C1+yC1)+(1-2y)[xr(1-p)-C2+xC2]

(10)

将五个均衡点的值代入式(9)和式(10),依次可以得到雅可比矩阵行列式(detJ)的值及其符号、雅可比矩阵的迹(TrJ)的值及其符号,结果见表3。

表3 五个均衡点的稳定性情况分析

图3 组展商和参展商长期博弈的演化相位图

由图3可知,由于演化具有漫长性,因而双方在长期博弈过程中会形成“合作”与“不合作”共存的局面。从演化路径上看,最终博弈双方选择“合作”还是“不合作”,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初始状态与鞍点位置。具体分析如下:

1.博弈初始状态对博弈结果的影响

(1)当初始状态在D1区域(C2/[r(1-p)+C2]

ESS为x*=1,y*=1,双方将达到“合作”均衡。

(2)当初始状态在D2区域(0

为不稳定状态。

(3)当初始状态在D3区域(0

ESS为x*=0,y*=0,双方将达到“不合作”均衡。

(4)当初始状态在D4区域(C2/[r(1-p)+C2]

为不稳定状态。

2.鞍点位置对博弈结果的影响

在长期演化中,双方“合作”还是“不合作”,与鞍点H(x3,y3)位置有关。“合作”与“不合作”的概率大小取决于EGFH和EOFH的面积大小比较。如果SEGFH大于SEOFH,组展商与参展商倾向于同步选择“合作”策略。如果SEGFH小于SEOFH,组展商与参展商倾向于同步选择“不合作”策略。

博弈双方收益函数的基础参数与鞍点位置的变化将影响长期均衡结果。文中C1及C2变大或者变小分别用“↑”、“↓”表示;鞍点的上下左右移动分别用“↑”、“↓”、“←”、“→”表示,鞍点往左上、左下、右上、右下移动分别用“↖”、“↙”、“↗”、“↘”表示;SEGFH及SEOFH变大或者变小分别用“↑”、“↓”表示。表4表示相关参数的数值变化对长期均衡结果的影响情况。

表4 基本参数对演化博弈长期均衡结果的影响

由表4可知,基本参数的变化对演化博弈均衡结果的影响具体如下:

(1)当C1及C2变大或者变小时,鞍点分别向右和向左移动,从而导致“合作”面积分别变小和变大,则博弈中分别演化到O(0,0)和G(1,1)的可能性更大。因而,当组展商与参展商在一方采取“合作”而另一方“不合作”的额外成本损失减小时,鞍点H(x3,y3)更趋向于G(1,1),“合作”面积变大,双方的“合作”可能性更大。可见额外成本损失的减少对于双方在博弈中更多采取“合作”策略具有积极意义。

(2)收益增量r的变大与变小,分别导致鞍点往左下方与右上方移动,于是“合作”面积分别变大与变小。因而,当收益增量r变大时,鞍点H(x3,y3)向右下方更趋向于G(1,1),“合作”面积变大,双方的“合作”可能性更大。可见,收益增量r的增大对于双方在博弈中更多采取“合作”策略具有积极意义。

(3)收益增量比例P的大小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意味着博弈双方对增量收益的再分配。如果双方能在“合作”中有较理想的收益,那双方长期“合作”的概率非常大。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适的再分配比例,那“合作”的概率就很小。

五、组展商与参展商演化博弈的结论与政策建议

因此,组展商与参展商在长期博弈中最终趋于“合作”均衡还是“不合作”均衡,是双方成本额外损失C1及C2、“合作”收益增量r和“合作”中的收益分配比例p等因子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C1及C2变大而r变小,鞍点H更加接近稳态点O(0,0),“不合作”面积增大,双方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小。相反博弈双方就有更多的“合作”可能。

总结以上分析可知,双方在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中就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能够有更多的“合作”。一方面,组展商要基于发展动态积极为参展商提供物超所值的生态会展服务,及时地为参展商传递更准确的优质会展信息,降低各参展商的参展成本;另一方面,参展商也要积极提升生态参展形象,以良好的行为响应组展商并在参展中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组展商的成本额外损失。如果双方在合作中有较好的合作增量,则今后双方长期合作的可能性更高,可持续发展则更可值得期待。另外,双方都要基于“合作”大局统筹协商、合理分配“合作”中的收益,争取能在长期的紧密合作中互利共赢。从外部动力因素上看,政府和行业协会则可充分发挥服务指导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国内展览行业的信息沟通平台建议以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信息获取成本,采取更多激励措施促使组展商生态办展和参展企业生态参展,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从长远利益角度考虑,参展商与组展商都可以在会展产业生态化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基于可持续发展,两者都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考虑双方在“合作共赢”中一起提升产业收益。多为对方着想,也就是为自己着想。毕竟,会展产业生态化就是要解决资源整合与环境污染等系统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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