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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生态发展 创人水和谐
——溧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纪实

2018-10-17马祥中

城乡建设 2018年19期
关键词:溧阳市节水型器具

马祥中 袁 立 曹 宇

溧阳位于长江三角洲西南部的苏、浙、皖三省交界处,是宁杭经济带区域中心城市及长三角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是著名的“鱼米之乡”“丝绸之乡”“茶叶之乡”。先后获得“国家生态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长寿之乡”等称号,构成一幅“山水绝佳、烟雨江南、绿色之都、田园城市”的诱人画卷。

溧阳市从2013年起,按照《江苏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城市节水管理的实际,提出了创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的目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构,加大节水投入,严格规范管理,广泛深入发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城市节水管理工作,溧阳市已于2017年8月通过考核验收。溧阳市节水城市创建经验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领导。2018年,为更好地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溧阳市专门成立了由市长徐华勤担任组长,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委外宣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水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溧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听取创建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部署和安排年度创建任务。

2.明确职责分工。溧阳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制定了《溧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分别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并把创建工作作为政府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为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打下了基础。

3.建立工作网络。为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了由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等组成的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网络。每月定期组织各参与创建单位的分管领导、联络员进行工作布置,定人定岗,以书面交办单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工作时间节点和要求,加快完成创建任务。通过对责任单位的检查,真正把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创建工作。

二、完善法规,推进节水管理

1.建立节水法规体系。溧阳市政府出台了《溧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溧阳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溧阳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城市供水、节水方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基本形成了依法开展节水工作的法规体系。

2.编制节水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溧阳市水利(水务)局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溧阳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2014-2020)》。规划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不同行业的用水效率和节水潜力,提高了节水工作的管理、技术和保障措施,明确了节水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另外,溧阳市已于2017年10月编制完成了《溧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批。

3.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溧阳市先后制定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节水配套制度,全面制定实施了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水平衡测试制度、节水投入制度等,为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出台了《溧阳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和竣工验收标准》;为加强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企事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溧阳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各项节水管理制度规定的不断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城市节水管理水平的提高。

4.加强依法行政管理。建立健全了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巡查、执法监督等一系列水政执法制度,先后组织了日常节水执法检查、水平衡测试、节水器具改造、用水器具销售市场以及农贸市场、洗车、洗浴场所擅自取用浅层地下水行为查处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加大宣传,提高节水意识

1.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和科普、节能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为一体的节水宣传活动。

2.创新宣传形式。开设“溧阳市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微信公众号,在日常工作中报道节水宣传活动及日常工作情况,制作节水微视频《一滴天目水》,通过微信平台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水资源保护与节约,提高市民节水保护意识。

3.注重宣传效果。通过强有力的日常性节水宣传,市民的水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得到了增强,逐步由“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形成了惜水、爱水和节水的良好习惯。

四、强化基础,提高管理水平

1.完善城乡供水基础设施。为强化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作,2013年起,溧阳市共投入改造资金近3.8亿元,建成了溧阳市中心水厂(一期15万吨/日)建设项目,惠及城区约30万市民。2016年10月,溧阳市启动实施溧阳市区域供水PPP一期工程(南渡片区),率先对溧阳市南渡镇、上兴镇、社渚镇、竹箦镇及别桥镇5个乡镇实施区域供水,进一步保障溧阳市南渡片区约40万人的饮用水安全。

2.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镇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鼓励按照“厂网一体”模式运作,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计划投入12.8亿元实施区域治污工程PPP项目。

3.实行定额用水、计划用水管理。溧阳市每年通过召开节水专项工作会议,发放企事业单位的用水调查表,充分满足非居民用水户用水需求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实行季度考核。对超标用水单位采取教育与征收加价收费相结合的手段,对溧阳市重点用水行业钢铁、啤酒、印染等行业开展用水审计监管工作,提高节水管理水平。

如何缓解电压暂降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是一个难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下面以绵阳区域电网某220 kV配电系统为例,建立了仿真模型。通过与现场实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了该区域电压暂降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缓解措施,对改善后的效果进行预估计,利用仿真结果在敏感设备曲线上绘图,研究各类设备的敏感性以达到对该区域的电压暂降评估分析的目的。

4.积极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溧阳市水务局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同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合作,落实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5.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抓好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近两年来定期安排对地下水水位、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对取用浅层地下水的企业单位发放了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并落实计量收费,严肃查处违章取用地下水的行为,维护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正常秩序。

五、宏观调控,推进水价改革

1.调整理顺水价。按照省物价局、住建厅相关文件规定,完善溧阳市阶梯水价结构和价格比例,按居民家庭平均3人/户计算,将每户用水量划分为三个阶梯,水价按阶梯递增。

2.执行再生水指导价。为适应再生水发展的需要,鼓励用水单位使用再生水,2015省物价、财政、水利等部门出台《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15〕43号),对直接使用再生水的用户,免征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政绿化及景观使用再生水的,免征污水处理费。

3.研究出台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溧阳市于2016年12月及时出台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文件,对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定价成本开展成本监审,拟定水价方案,着力推进阶梯水价和开征镇区污水处理费改革。2017年底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政策和调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溧发改〔2017〕315号),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行阶梯水价。

六、创新管理,加强用水监管

1.切实抓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对于“三同时”管理制度实施以后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节水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加大力度实施“三同时”管理。

2.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自2008年起,溧阳市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市节水工作实际,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截至目前,溧阳市累计完成了41家企业(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

3.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工作。溧阳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把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建设作为实现创建目标的关键任务,精心组织部署,建成了一批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为进一步提高溧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的覆盖率,市水务、财政部门联合行动,切实做好对节水型载体创建(含水平衡测试、节水技改等)的奖补资金,推动各类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

七、精心组织,完成器具改造

1.加强节水器具销售使用的监管工作。溧阳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非节水型器具普查、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与民用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淘汰落后的用水器具,安装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工艺、设备与产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2.切实加强对销售市场的监管。溧阳市经信、工商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组织专项执法活动,对市区主要销售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从源头上制止非节水型用水器具的流通,为全市节水器具改造奠定了基础。

3.全力抓好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将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工作列入政府实事项目,免费对建成区内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居民家庭实施节水器具改造,使节水器具改造工作既作为节水型小区创建的一个抓手,又成为市民参与节水型城市创建的一个平台,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4.全面开展用水单位和公共场所用水器具的改造。溧阳市加大对节水器具改造工作监管力度,对创建区域范围内约200余家单位用水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以确保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目标的完成。

八、节水优先,推广低影响建设

1.加大再生水利用的力度。为推进节水工作,加快城区再生水利用,在溧阳市水务局牵头组织下,2016年12月22日完成《溧阳市城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16-2030)》评审,已于2017年4月7日通过市政府审批,并报常州市主管部门备案。

2.大力实施雨水收集利用项目。一是实施溧阳市新人民医院雨水收集项目。二是推广江苏中关村产业园部分绿色建筑产业。三是通过招标程序,投入资金约70万元对嘉丰新城、世纪名城、文化公园、燕山公园、中关村实验学校等进行雨水收集利用示范点改造,提高雨水收集利用率。

3.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进行城市建设。一是建设燕山公园。二是建设文化公园。三是建设燕湖公园。四是道路绿化带提档升级,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城市景观绿化完美结合。

溧阳市将以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为契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如既往地促进全市节水管理方式的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保护好、利用好水资源,逐步实现“生态溧阳、宜居溧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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