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拘留所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18-10-16蒋友荣
蒋友荣
近年来,因各类矛盾纠纷而违法的被拘留人员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拘留所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拘留所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重要职责。因此,本文就如何充分发挥拘留所的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确保监所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一些看法。
一、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原因
通过对被拘留人员案件的分析,发现引发矛盾的主要原因有:因信访问题引发矛盾纠纷,主要涉及群访、无理访、部分久访不决案件及相关人员;因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因突发事故引发矛盾纠纷,主要涉及交通肇事、建筑施工意外等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医患纠纷等问题;因资源权属问题引发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土地权属问题;因其他问题引发的民间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宅基地、生活琐事、婚姻家庭等问题;随着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被拘留人数激增,为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办案单位缺少积极支持与配合。办案单位将被拘留人员送拘后,并不积极配合拘留所化解后期的矛盾,使得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拘留对象的特殊性。首先,拘留对象成分复杂、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拘留所对其采取简单化、模式化的教育手段难以达到效果。其次,拘留对象流动性大,开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难以取得较好的教育感化成效。
三是教育感化工作专业化程度较差。一方面,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存在民警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知识水平较低的问题。另一方面,专业教育人才匮乏,需要心理健康咨询专业人才帮助开展教育感化工作。
三、拘留所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三部曲”
(一)破除陈旧理念是矛盾化解的基础
拘留所“一看二守三放走”的旧观念,无形中束缚了监所民警的思想,破除这种观念,是化解社会矛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才能消除思想上的安全隐患,才能更好地为监所安全打牢思想基础,才能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抓好教育转化工作是矛盾化解的保障
拘留所“惩教并举,教育为先”的原则,体现了教育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性,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保障。许多被拘留人员缺乏对所犯错误的正确认识,对司法机关心存不满,甚至记恨对方当事人、记恨社会。若不及时讲道理、化怨气,极可能给社会安定埋下隐患。
(三)抓好特殊群体转化是矛盾化解的重点
面对新的挑战,拘留所应将教育转化特殊群体思想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一是在生活上悉心照料;二是在思想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教导,化解心结;三是积极牵线搭桥,通过了解案情,邀请其家属、朋友及与案件相关的当地基层组织来所协助进行矛盾化解工作。
四、对拘留所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考
一是建立与完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拘留所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制定矛盾化解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使矛盾化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将社会关注性强的拆迁、上访等问題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调解疏导,提高矛盾化解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拘留所教育工作社会化。以建立“社会教育资源库”的形式,积极主动与人大、妇联、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联系,与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签订帮教协议,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和帮教作用。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想提升教育感化工作水平,就必须通过培养引进一批在法律法规、文化知识、心理健康等方面具备一定水平的专业人才,补齐拘留所教育感化工作的短板。同时,立足长远,以等级化管理为主线,对拘留所队伍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为提升教育感化工作水平提供强有力的队伍支撑。
四是继续深入推进教育感化工作规范化。深入贯彻执行《公安部监管局拘留所社会化解工作规范》,采取分类教育的形式,有效运用编印专门教材、拍摄教育片等教育手段,通过对不同违法犯罪性质、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被拘留人开展分类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拘留所管理教育的亮点和特色。因此,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规范执法,立足教育矫治,为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从而实现管教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系项城市拘留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