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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特殊教育及残疾人康复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2018-10-16刘莹

祖国 2018年16期
关键词:南岗区残疾儿童残疾人

刘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7处提到残疾人,这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特别的关心和关注。目前,中国残疾人数量有8500万,庞大的数字背后,是残疾人事业所面临的巨大困难,以及亟待解决的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众多问题,而残疾人的“康复和教育”问题是所有问题中的重中之重。康复是残疾人事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残疾人事业的第一环节。残疾人不以康复为基础,其它权益无从谈起。在不断改善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同时,对残疾人的教育也应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残疾人因自身条件限制,缺少甚至没有受教育的机会。然而,我们知道,教育是发展的根本,知識才能改变命运。为残疾人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做好残疾人事业,必须从康复和教育起步。

国外的残疾人康复和教育事业,多为政府扶持兼有立法保障。比如美国,在残疾人的康复和教育事业方面,许多成果都走在世界前列。JWOD法案规定了康复机构与政府之间签订合同,在康复方面做到了有的放矢。特别是蜚声国内外的“国立残疾服务中心”,原本是个人创办的康复中心,近年美国政府接手,改为公办事业。服务中心进行连贯式、综合特殊教育和职业康复,不仅康复身体,而且积极培养心理、发展特殊教育,致力打造残疾人中的人才队伍。

我们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的康复和教育事业,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如今,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已由过去以福利救济为主逐步发展为综合性社会事业。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而且部分残疾人能够接受高等教育,从而使得我国的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善,文体生活日益丰富。但是,就南岗区来看,如何给予残疾人群体更多的社会保障,为他们提供更加完备的康复和教育系统,使残疾人群体能够与健全人共同步入全面小康,更是新征程上南岗区委政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向和主要着力点。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全面了解南岗区残疾人在教育、康复领域的现状,笔者对南岗区现有公办教育机构和民办康复机构进行了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查阅相关政策法规、召开区属相关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对南岗区0-21岁残疾人的教育、康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促进我区残疾人教育、康复事业发展的建议,为有针对性地做好残疾人教育、康复工作创造了条件。调研情况如下:

一、南岗区残疾人教育、康复的现状

(一)按残疾类别分布

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我区共有残疾人23002人,其中:视力残疾人2126人;听力残疾人1792人,言语残疾人93人;肢体残疾人14592人;智力残疾人2011人;精神残疾人2388人。其中贫困残疾人3600人,占我区残疾人口的15.65%;重度残疾人10586人,占我区残疾人口的46.02%。

(二)0-21岁各类残疾人年龄分布

我区6-21岁各类残疾人接受特殊教育的人数为162人。2016年我区有37名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主要原因大多数为重度脑瘫、重度精神及重度肢体,无出行及生活自理能力导致无法入学。

二、南岗区残疾人教育、康复存在的问题

(一)特殊教育学校存在的问题

燎原学校是区内唯一一所招收智力障碍儿童为主的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教师44名,学生162名。当前发展特殊教育存在主要问题有:

1.教师编制问题

目前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执行的是省编办《黑龙江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黑政办发〔2002〕69号),职工事业编制与学生比例1∶3.1。按现有学生数,该校至少需要增加8名事业编制教师。

按照《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学校正在筹建开设招收5-6岁智障儿童的学前班,学前教育师生比;学校还在残联和街道办事处的配合对我区适龄未入学的37名残疾儿童信息进行走访登记,为送教上门做好了准备;燎原校职业高中部作为我市唯一一所具有招收智障学生资质的职业高中,并没有配置编制,多年来一直筹措经费聘用专业教师,因经费不足教师流动性大,制约了其职业高中部的发展。

2.经费不足问题

目前学校生均经费是按照1-9年级义务教育阶段的140名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职业教育的22名学生并没有下拨的生均经费,尽管特殊教育的生均经费是普通学校的近10倍,但因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量少,实际经费仅能满足正常的学校运转,如果想保持医教结合的领先地位,教师的培训费用和专业的云平台费用均需有专项资金作为支撑。

(二)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

我区没有公办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脑瘫的康复主要借助医疗机构完成,自闭症和听障儿童康复由民办的康复机构承担,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服务场所不稳定

按照《关于印发<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残联发〔2006〕43号)要求,为了满足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康复服务机构对场地面积要求比较大,租赁费用较高,且为私人租赁,导致服务场所频繁更换,制约了机构发展。

2.师资培养费用高

残疾儿童康复是抢救性工作,早期康复至关重要,为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效果,缩短康复期,教师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康复理念和技术,由此而产生的培训费用数额较大。

3.教师薪资低,流动性大

民办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且多数为女教师,结婚生子后其薪资难以支付高额的保姆费用,致使很多花大力度培养的专业人才流失,制约机构及行业发展。机构内的教师虽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但没有特教津贴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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