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只为自己高兴
2018-10-16三毛
我喜欢,将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心甘情愿将余生的岁月交给书本。如果因为看书隐居,而丧失了一般酬答的朋友,同时显得不通人情,失去了礼貌,那也无可奈何,而且不悔。愿意因此失去世间其他的娱乐和他人眼中的繁华,只因能力有限,时间不能再分给别的经营,只为架上的书越来越多。我的所得,衣食住行上可以清淡,书本里不能谈节俭。我的分分秒秒吝于分给他人,却乐于花费在阅读。这是我的自私和浪费,而且没有解释,不但没有解释,甚至心安理得。我不刻意去读书,在这件事上其实也不可经营。书本里,我也不过是在游玩。书里去处多,一个大观园,到现在没有游尽,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地方要去。孔夫子所说的游于艺那个游字,自小便懂了,但是老师却偏偏要说:“工作时工作,游戏时游戏。”这两件事情分开来对待,在我来说,就一样也不有趣。不能游的工作,做起来吃力,不能游的书本,也就不去了。常常念书念白字,也不肯放下书来去查查《辞海》,《辞海》并不是不翻,翻了却是看着好玩,并不是为了只查一个发音。那个不会念的字,意思如果真明白了,好书看在兴头上,搁下了书去翻字典,气势便断,两者舍其一,当然放弃字典,好在平凡人读书是个人的享受,也是个人的体验,并不因为念了白字祸国殃民。念书不为任何人,念书只为自己高兴。可是我也不是刻意去念书的,刻意的东西,就连风景都得寻寻切切,寻找的东西,往往一定找不到,却很累人。
有时候,深夜入书,蓦然回首——咦,那人不是正在灯火阑珊处吗?并没有找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怎么已然躲在人的背后,好叫人一场惊喜。迷藏捉到这个地步,也不知捉的是谁,躲的又是谁,境由心生,境却不由书灭,黄粱一梦,窗外东方又大白,世上一日,书中千年,但觉天人合一,物我两忘,落花流水,天上人间。贾政要求《红楼梦》中的宝玉念“正经书”,这使宝玉这位自然人深以为苦。好在我的父亲不是贾政,自小以来书架上陈列的书籍,包括科学、神怪、社会、伦理、宗教、爱情、武侠、侦探、推理、散文、手工、家事、魔术、化学、天文、地理、新诗、古词、园艺美术、笑话、哲学、童谣、剧本、杂文……真个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在我看来,好书就是好书,形式不是问题。自然有人会说这太杂了。
读尽天下才子书,是人生极大的赏心乐事。在我而言,才子的定义,不能只框在纯文学这三个字里面。图书馆当然也是去的,昂贵的书、绝版的书,往往也已经采开架式,随人取阅,只是不能借出。我去的图书馆是文化大学校内的,每当站在冷门书籍架前翻书观书,身边悄然又来一个看书之人,彼此相视一笑,心照不宣,亦是生活中淡淡的欣喜。去馆内非到不得已不先翻资料卡,缓缓走过城墙似的书架,但觉风过群山,花飞满天,内心安宁明净却又饱满。要的书,不一定找得到,清雍正时期一本《玉历宝钞》就不知藏在哪一个架子上,叫人好找。找来找去,这一本不来,偏偏寻见另一本,东隅桑榆之间,又是一乐也。
馆里设了阅览室,放了桌子椅子,是请人正襟危坐的,想来读书人当有的姿势该如是——规规矩矩。这种样子看书,人和书就有了姿势上的规定,规定是我们一生都离不开的两个字,并不吓人。可惜斜靠着看书、趴在地上看书、躺在床上看书、坐在树下看书、边吃东西边看书的乐趣在图书馆内都不能达到了。我爱音乐,却不爱去听音乐会,大半也是这个理由。图书馆其实已经够好了,不能要求再多。只因为我自己的个性最怕生硬、严肃和日光灯,更喜深夜看书,如果静坐书馆,自备小台灯,自带茶具,博览群书过一生,也算是个好收场了。我不太向人借书回家。借的书是来宾,唯恐招待不周,看来看去就是一本纸,小心翼翼翻完它,仍是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不能入化境。同样,我也不喜欢别人向我借书。
每得好书,一次购买十本,有求借者,赠书一本,宾主欢喜。我的书和牙刷都不出借,实在强求,给人牙刷。人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偏要二分。其实行路时更可兼读书,候机室里看一本《阿嘉莎·克利丝蒂》,时光飞逝。
(选自《梦里不知身是客》,有删改)
【赏析】
能够成为作家,必然是爱看书的。三毛在本文中阐述了她对读书的独特理解,“我喜欢,将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我的书和牙刷都不出借,实在强求,给人牙刷”,从她的这些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三毛对书的喜爱之情。在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由、随性的读书人,她不追求形式、不追求内容,只要是好書,她就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