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清末派系斗争与甲午战败

2018-10-15孙志

青年时代 2018年20期

孙志

摘 要:甲午中日战争,最终以清政府的战败而告终,留给了我们太多可以研究和深思的问题。对于清政府战败的原因,学界已进行了较充分的研究:有政治方面的腐败,军事技术的落后,国家观念的淡薄……本文拟在学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论述清末淮系和清流党两派在战争爆发前不同的对日态度及战争进程中具体的斗争表现,以此说明清廷内部的派系斗争也是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键词:淮系;清流党;派系斗争

一、 淮系和清流党的形成

(一)淮系的形成

1861年,李秀成在二破江南大营后发起东征,太平军一路势如破竹,很快便接近当时重要的对外通商口岸——上海。为了保卫上海,清政府以李鸿章为统帅组建了一支军队。由于军队中大多数人是安徽江淮一带的贫苦农民和失业的手工业者,因此这支军队被称为淮军。

到达上海后,淮军作战勇猛,在与太平军的交战中不断壮大,最终击败来犯的太平军。朝廷下令裁撤湘军后,重用刚组建不久、战力尚强的淮军,在随后镇压捻军、平定回民叛乱中,淮军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它的统帅李鸿章也因此平步青云。此后,李鸿章逐渐发展出了一个以自己为首的政治军事集团,由于集团成员多出自他门下的淮军,因此人们通常称之为淮系势力,简称淮系。

(二)清流党的形成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给朝野上下以极大震动。面对新的世界形势,中国传统的士大夫们也开始思考国家民族的未来,他们以评判时政、标榜名节为能事,是为清流党。

按照时间的划分,清流党可分为前清流和后清流。前清流时期,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统治集团内部尚不稳固,洋务运动也刚好起步,借助慈禧太后与恭亲王奕訢之间的权力争夺,清流党逐渐壮大。后清流在中法战争前后形成,此时慈禧太后大权在握,前清流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通过政治力量的分化,一些爱国的士大夫们纷纷投靠到户部尚书翁同龢的门下,进而形成了后清流。他们主张革除弊政,反对贪官污吏,坚决抵抗日本的侵略,在晚清的政治局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甲午战争前淮系和清流党不同的对日态度

1894年,朝鲜爆发东学之变,朝鲜政府无力镇压,请求宗主国大清派兵协助镇压,而对朝鲜觊觎已久并预谋侵华的邻国日本也趁机出兵朝鲜。朝鲜的叛乱平定后,日本拒绝中国方面提出的同时撤军的建议,并不断制造摩擦。面对日本的不断挑衅,清廷内部淮系和清流党有着不同的主张。

(一)淮系的对日态度

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的李鸿章,在与外洋打交道的二十多年中,对洋务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手下的淮军和北洋舰队的真正实力。

据现代学者考证,当时接受过新式训练的淮军总数不超过4万人,且分布在东部沿海各省,力量分散。更关键的是,军队的制度依然沿用戚继光抗倭时期所创立的勇营制度,每营正勇不过500人,难以发挥大兵团作战的优势,缺少后勤补给,虽然武备已经接近近代军队的水平,但是战力却非常有限。而日本方面,自明治维新建立征兵制以来,军队现役人数便保持在20万人左右。[1]军队全面接受了近代化改造,不仅武器装备得到提升,而且仿照西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军队制度,军队以师团、旅团为大的作战单位,有良好的后勤保障制度。

海军方面,当时北洋舰队可谓是大清海防的主力。自中法战争后,清廷开始了第二次海防大讨论,确立了“精炼北洋一支”的基本方略。到1888年北洋舰队成军时,它已经成长为东亚第一强大的海上力量。但是很快,这支龙旗舰队便停滞不前,在新技术被不断运用的近代,这种止步不前而与对手所拉开的差距是致命的。而日本在1874年台湾事件及1882年朝鲜壬午兵变中与清政府对峙失败之后,便决心大力扩建海军。到甲午战争前,日本海军的实力已经远超北洋舰队。举个例子,在近代海战中,航速是一支舰队机动性的重要指标,北洋舰队的平均航速在13节左右,最快的致远级巡洋舰的航速也不过20节,而日本联合舰队的平均航速为17节,最快的吉野号巡洋舰竟达到24节。双方的差距显而易见。

李鸿章正是基于对事实的了解,对日本主和。在清廷明旨宣战之前,他作为淮军的总指挥,一直采取威慑战略,命令北洋舰队在渤海湾到朝鲜西海岸之间游弋,让日本联合舰队稍有顾忌。同时,李鸿章认为日本明目张胆的侵略行为必定会触及列强在远东的利益,因此在战争正式打响之前,他一直积极致力于与列强的谈判,希望通过以夷制夷的方法,阻止日本的侵略。

(二)清流党的对日态度

自中日矛盾凸显开始,清流党人便积极主张对日采取强硬态度,成为清廷中主战派的重要力量,这派势力对于中日两国力量对比懵懂无知,对外政策大多凭借自我想象和一腔愤懑。对于李鸿章所持的妥协态度他们极为不满,高声主战,但却不知道该如何作战,甚至提出了征集全国拖网渔船堵塞日本长崎港口,困死日本海军的策略,这与鸦片战争时期寄希望于马桶秽物能降服英国舰队的愚昧无知如出一辙。

在与洋人的交涉上,与洋务派所持的妥协但务实的态度不同,清流党人大多“与外国人少有接触,对于中西实力之悬殊,颇无所知,亦几于无法想象。……中外有事,此辈必言战,迨事不利,则归咎于用人不当,唯其不审外敌之强故亦不知中国之弱与危。”[2]

另一方面,清流党人对李鸿章多方攻击,或称其胆小怯弱,或称其别有用心,更有甚者称李鸿章年老昏聩,性情乖异,要求予以撤换。但因为李鸿章身居高位,且得到慈禧太后的倚重支持,一时难以撼动,所以清流党人便把矛头指向李鸿章的部属幕僚,以抗敌为名,行架空之实。

三、甲午战争中双方派系斗争的具体事例

(一)夹缝中的海军提督

位于山東半岛最东端的威海卫军港,是北洋舰队重要的驻泊基地。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在率领舰队第一次东巡回来之后,便着手加强港口的防护,与天津、旅顺的机器局协调调集水雷,赶制防雷链、木桩等。然而,他的这些举动被清流主战派视为怯懦行为,在清流人物的舆论喧哗中,光绪皇帝深受影响。1894年8月2日,清廷就丁汝昌出巡无功一事正式致电诘问李鸿章。

同日,李鸿章令丁汝昌再次出海巡游。清流党人仍抓住丁汝昌布置水雷防材一事大做文章:“丁汝昌尋日船不遇,折回威海,布置防务。威海僻处东境,并非其锋所指,究竟有何布置?抑借此为藏身之固。” [3]由于第二次出海巡游,是为了与陆军协同作战,掩护其开赴平壤的作战行动,因此巡游的舰队并没有遇到日本舰队,这在一心求战的清流党人眼里是绝对接受不了的。于是,他们开始弹劾丁汝昌。虽然丁汝昌明白,这些奏折不是冲着他本人来的,而是为了逼迫李鸿章交出海军,然而这些措辞激烈的言论在丁汝昌的心里,多少会产生一些负面消极的影响。

一个国家的前敌海军将领,在外敌叩门之际,却遭到了最高权力阶层的猜忌,而这却并不是因为他自己的能力问题,只是批评者们希望借此更换海军提督,夺取被淮系控制的海军力量,架空削弱李鸿章的实力。一场本应同仇敌忾的对外反侵略战争,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派系斗争内耗的舞台。

(二)林泰曾之死

黄海大战后,北洋舰队损失惨重,已经没有能力再与日本舰队在海上进行决战。11月14日,北洋舰队开进威海卫军港。定远舰作为旗舰,行驶在舰队的最前面,巨大的舰体所产生的分水压力竟然将浮标推离了预定位置,漂到了礁石之上的海面上。紧随其后的镇远舰上的官兵没有注意到这细微的变化,镇远舰触礁受损。身为镇远舰管带兼北洋舰队右翼总兵的林泰曾自责不已,心理防线逐渐崩溃,不久自尽。

战事正酣,北洋海军高级将领自杀的消息震动了朝野,引起了皇帝对淮系内部人事管理的猜疑。面对清流党人对淮系的指责,李鸿章干脆和盘托出,林泰曾是沈葆桢举荐的,而沈葆桢的奏折又是皇帝批准的。若是追究用人不当的罪名,无形之中给皇上也带上了一顶用人不当的帽子。[4]几个回合下来,朝廷对林泰曾的死没有再追究。然而,消息传到前线将士的耳中,却让他们十分寒心。自己不计生死地与外敌作战,换来的不是朝廷的赏赐,而是来自于朝廷内部其他派系的恶意攻击,北洋海军将士该是多么心痛。

(三)等不到的东省援军

1895年初,北洋舰队被日本联合舰队困在威海卫军港。在连续几日的激烈战斗后,北洋舰队损失惨重,岸上炮台也相继沦陷。然而,北洋舰队的海军将士,以及岸上的淮军将士们,依然坚守刘公岛,等待着援军的到来。

据史料记载,当时可能前来救援的援军有徐州总兵陈凤楼统帅的铭军马队,贵州总兵丁槐率领的云贵苗兵。[5]但是,这些援军都被山东巡抚李秉衡收缩在登州、莱州一带。按照李秉衡的计划,这些赶来的军队需要得到扩编,与之后赶到的辽东嵩武军、原山东省驻军以及从天津等地调来的军队汇合,严加训练后,再讨论如何援救威海。在李秉衡看似积极,实为掣肘的战略下,丁汝昌的北洋水师和刘公岛已经被抛弃。

在外敌面前,身为清流健将的李秉衡,没有想着如何与淮系各部合作,共同抗击日本的侵略,反而将朝廷内部的派系斗争放在了首位,实在是社稷之痛,朝廷之损。

四、结论

综上所述,李鸿章在甲午战争期间所持的妥协退让政策,虽然看上去有些消极,实则是无奈之举。清流党人虽然满腔热血,坚决反对日本的侵略行为,但不知道如何作战,更是对中日之间的力量对比毫不知情。但是,掌握全国舆论的清流党人所做出的决定,其影响十分巨大。在前线作战的淮系将士们,既要面对凶狠的敌人,又要承受朝廷其它派系的责难,处境是何等的艰难。面对外敌的入侵,中国的统治阶级内部非但没有通力合作,反而相互掣肘,可以说,清末的派系斗争是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的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陈悦.甲午海战[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76.

[2]石泉.甲午战争前后之晚清政局[M].北京:三联书店,1997:10.

[3]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书:中日战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19.

[4]谢世诚.李鸿章全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163.

[5]日本参谋本部编纂.清国陆军纪要[M].东京:博闻社,189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