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工作 法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镇村延伸
2018-10-15刘中豪
■ 刘中豪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探索推进国家监察向农村延伸,加强对农村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的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以及中央、省、市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关要求,今年以来,交城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大力支持下,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采取“234”工作法,推动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镇村一级延伸拓展。
“2” 坚持“两个公开”
“今年七一,我们村有两人被列为发展对象,这两个人公示在党务公开栏,我们心服口服,以后这样公开公示,我肯定不会告状了。”西社镇阳湾村村民王桂桃满意地说道。她因村干部发展党员不公开曾进行过越级上访。
“近几年一到雨季,柏叶口水库就要放水,我们村的庄稼就会被淹,村两委研究想修一条坝,并把这一事项公示在村务公开栏,群众看到后,很赞成,并主动找村干部要当义务工,过去这些事,我们群众不可能提前知道。”会立乡柏叶口村民刘贵高兴地告诉乡镇干部。
“我也松口气了,现在群众想知道什么财务开支,我们就公开什么,其实是对我们最大的保护。”岭底乡前火山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守绣感叹道。
上述几个情景是交城县推进“三务公开”的一个缩影。
针对2017年村两委换届之后涉纪信访量骤增以及80%以上都是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这一现状,交城县纪委监委把推行农村“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和涉纪信访案件公开公示工作作为遏制信访增量、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督促职能部门指导全县150个行政村设置完善了“三务”公开栏,对党务、村务、财务按时进行公开公示,特别是对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运行情况全部进行公开公示,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交城县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和尝试在群众中公开通报涉纪信访案件,接受群众评议,同时宣传党的纪律和有关政策,正确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将思想和行动聚焦到脱贫攻坚主战场。要求各乡镇每年至少公开通报两件案件,由乡镇党委确定案件并具体实施,县纪委监督检查室督办。今年以来,已公开案件12件,通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提升警示教育效果,达到引以为戒目的,也进一步提升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抓住这两个公开公示工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质询权,极大地解决了群众的疑惑问题,化解了干群矛盾,为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监督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用好“三支队伍”
充实力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首先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要求,交城县建立了三支监察队伍,一是各个乡镇都配备了乡镇监察员,二是在每个行政村都设置了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三是每个行政村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按照乡镇机构不增、编制不增的要求,我们会同组织部门通过认真的推荐考察审核,在全县10个乡镇各设置了2名监察员,其中1名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另1名由乡镇纪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同志担任;除监察员外,各乡镇另配备1名干部(公务员或全额事业人员)专职从事乡镇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从乡镇干部中择优选派。
按照乡镇纪委推荐、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乡镇党委审核、然后报县纪委监委审批同意并授权的程序,我们为全县150个行政村全部选配了1名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原则上由具有中共正式党员身份且不兼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级报账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其监督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参与本村各类集体事务管理的有关人员。
伴随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县150个行政村全部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大村5人,中小村3人)组成,设主任1名,原则上必须是中共党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成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村两委干部及其近亲属、村财务人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目前,全县共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468名。
学习在先。乡镇监察员每周参加县纪委监委的集中学习雷打不动。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并按时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乡镇党委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中培训。县纪委监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集中培训。
健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由县监委赋予权限,受乡镇党委和乡镇纪委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乡镇纪委与村党组织协商提出初步人选,经村民代表大会推选,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审核后,报县纪委监委审批同意并授予其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身份。二是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管理运行机制,真正让纪检监察监督员“会用权、慎用权、用好权”。三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提升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对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补贴,并将工作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日常履职的保障机制。五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不适合的予以坚决调整。
制度规范。通过设置监督流程,发放《工作手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制度、情况反馈制度、申诉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既要防止监督不力,更要防止监督权力滥用。
成效初显。经过认真培训,十乡镇监察员累计参加乡镇各类会议371次,“经常旁听”发现问题4个;组织专项监督检查、走访群众了解情况,“主动出击”发现问题26个;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沟通互动”发现问题14个。约谈43人,诫勉谈话6人,初步核实线索44件,立案17件,20名党员干部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开展监督检查159次,发现问题6个,否决不合理开支4笔,拒签票据3张。
“4” 抓好“四听四说”
“你敢不敢监督?”“怎么不敢,群众选咱当这个主任就是要做好监督工作,不敢监督那不就辜负了群众的期望和信任了吗?”这是不久前交城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四听四说”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镇村延伸交流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林泉与西社镇沙沟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侯伟伟的对话情景。
为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镇村一级延伸,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交城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以“听党委书记说主体责任,听纪委书记说监督责任,听干部说变化,听群众说效果”即“四听四说”为主要内容的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延伸拓展观摩交流会。
准备充分,节奏紧凑。观摩交流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赴各乡镇进行了督导,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了汇报材料,有的乡镇还拍摄了专题片,结合各自实际,都准备了详实的资料。两天的观摩交流中,十乡镇党委书记和20名村党支部书记不拘形式、不限地点,汇报交流了监察体制改革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50余名县纪委监委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听汇报,仔细看资料,现场点评、现场指正,共提出工作亮点15个,指出具体问题60余条,形成指导性意见30多条。在观摩交流前,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以问题为导向,随机选取500余名镇村两级干部和500余名群众开展了“千人问卷”调研,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广泛听取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摸清了镇村两级落实“两个责任”的底数和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效果,也找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观摩交流结束后召开的总结会上,十乡镇纪委书记汇报了具体工作情况,县纪委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点评,进一步指出了问题,指明了工作方向。
亮点纷呈,总结提升。这次观摩交流中,亮点工作层出不穷。廉政谈话记录各有特色,西社镇廉政谈话记录,结尾均要被谈话人签署意见;水峪贯镇、东坡底乡的廉政谈话记录非常详细,问题很有针对性。东坡底乡村务监督委员会记录本非常认真,非常真实,非常规范;水峪贯镇设计了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表和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表,大游底村的村务监督工作日志每天记录,工作意识非常强,体现了深厚的工作责任感。西营镇设计了村务监督工作流程图。西社镇设计了6种监督表格,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出了“敢监督不缺位,真监督不应付,善监督不任性”的工作要求。洪相乡建立了详细的“关键少数”监督台账、“监督对象”监督台账、“监察对象”监督台账。这次活动旨在通过观摩、学习、交流,提高认识,认真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看了有收获、听了有思考、回去有动作、工作有成效,从而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镇村延伸。庞泉沟纪委书记张君宇在总结会上表态说,“我觉得自己的工作差距还很大,明天我就带领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到兄弟乡镇学习。”
为进一步强化观摩交流会成果,观摩交流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将亮点工作进行总结提升,分类装订成册后发至各乡镇,为各乡镇进一步完善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学习参考资料。
工作中,交城县纪委监委深刻认识到,监察体制改革向镇村延伸是保障“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是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是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两个公开”,用好“三支队伍”,推进“四听四说”,交城县监察体制改革向镇村延伸拓展工作迈出了第一步、打响了第一枪。
交城县纪委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认真学习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借鉴兄弟县市的经验做法,扎实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崛起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