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内科干预治疗的临床结局探讨
2018-10-13李玉新
李玉新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妇幼保健院,河北 石家庄 053400)
妊娠合并心脏病在临床上常见的一种疾病,也是孕产妇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1]。本次对我院80例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患者进行内科干预,以下是本次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05月~2018年05月我院接收的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患者80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年龄20~38岁,平均年龄(27.1±0.9)岁,孕周24~39周,平均孕周(35.6±3.1)周,患者经胸片、症状、动态心电图、既往病史以及临床手术证实均为妊娠合并心脏病,均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所有患者均采取内科干预治疗,给予常规检查,即心脏彩超、心电图、心肌酶学、24 h动态心电图、心肌标志物以及心功能评估等,均进行系统监护,采用内科学心功能分类法。80例患者在孕周为12周前进行内科干预的46例(57.5%),在孕周12~28周进行内科干预的23例(28.8%),在孕周为28周以后进行内科干预的11例(13.7%)。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以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类型
80例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39例为心律失常,17例为风湿性心脏病,11例为先天性心脏病,7例为心肌炎,4例为妊娠高血压心脏病,2例为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病。
2.2 心功能改善情况
69例患者在12周之前和12~28周之内进行内科干预治疗后心功能在Ⅰ~Ⅱ级的占比分别为93.5%、87.0%,而孕周在28周之后进行内科干预治疗后心功能在Ⅰ~Ⅱ级的占比仅为27.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患者心功能改善情况比较 [n(%)]
2.3 不同心功能等级、分娩孕周以及并发症的情况
心功能Ⅰ~Ⅱ级的66例患者中早产的4例,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3例,心功能Ⅲ~Ⅳ级的14例患者中早产的11例,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5例,孕产妇死亡的1例,围产儿死亡的1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先天性的居多,心脏功能对妊娠以及分娩结局的影响与疾病类型之间没有密切的关系,而是与心脏代偿功能有关。心功能不良的患者血液循环不足,组织器官灌注较低,机体处于低氧状态,严重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若是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其治疗关键是抢救孕妇生命[2]。对于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需要减轻其心脏负荷,使心脏泵血功能维持正常,对急性肺水肿、心力衰竭、感染性肺水肿以及细菌性内膜炎等并发症进行及时有效的防治[3-4]。80例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心脏病类型不一,患者在12周之前和12~28周之内、28周之后进行内科干预治疗后心功能在Ⅰ~Ⅱ级的占比分别为93.5%、87.0%、27.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心功能Ⅰ~Ⅱ级的66例患者和心功能Ⅲ~Ⅳ级的14例患者在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孕产妇以及围产儿死亡方面存在差异,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和其他研究结果相一致。
综上所述,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进行内科干预治疗可降低母婴死亡率,提高母婴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