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我的厌学
2018-10-12章红
文/章红
30多年前,身为高中生的我,最擅长的就是考试。我深陷其中,为名列前茅心怀喜悦,为名次退步黯然神伤……那是一段精神极度贫乏与不稳定的时光,我异常挣扎。
然而另一个事实也毋庸置疑——我是应该感谢高考的。18岁之前,我生活在一个边城,没有高考,我不可能离开那里。追根溯源,是那场重要的考试,让我在阶层的梯子上攀爬了一格。
我不会轻描淡写地说高考不重要。因为是这场相对公平的考试助我实现了地域与阶层的流动,帮我获得了起步之初的生存资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体面的起点。
而我的付出与代价,也只有我自己才能明了。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考入南京大学化学系。那一年全国理科考生的数学平均分是25分,而我考了97分。我的数学一直很好,因为我做过那么多数学题,无论碰到什么样的题目都不至于一筹莫展,总能写出几个解答步骤赢得几分。
但是上大学以后,我悲哀地发现,自己丧失了学习的愿望与动力。高中三年已经彻底透支了学习兴趣,伤损了心性,我的内心近乎干涸,生活变得了无生趣。
那时,生活中没有任何快乐:没有求知的快乐,没有玩耍的快乐,没有人际交往的快乐,没有徜徉于自然的快乐,甚至连睡眠的快乐也不能心安理得地享有。我和我的同学压缩一切出于人性的需求,把自己交付出来,交给一种功利化的学习生活。
在心智最应该得以成长、情感最为饱满丰富的年龄,我们却只是一味地压抑天性,否认与生俱来的自由意志,人就这样一天天地僵直木讷了。
人毕竟不是机器,单调枯燥的生活过久了,会产生“越狱”的渴望。我渴望读书,漫无目的地读,读优美的文字,读不为考试的无用之书。一首诗、一篇散文或一部小说,就像溺水的人挣扎着浮出水面后呼吸到的一口氧气。
然而,每一次短暂“越狱”,都会受到自我的严厉谴责。当别人都埋头苦读的时候,你却在读一本小说,你会觉得自己是个罪人——糟蹋时间,辜负父母,可能还会自毁前程。
犹如一只惊慌怯懦的兔子,被某种莫名的东西追赶,在时光原野上狂乱地奔跑——我后来想,那莫名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应该就是恐惧吧。害怕被社会甩下,害怕与主流的价值观格格不入,于是拼了命地凭着那种半生不熟的能力奔跑、奔跑……
多年以后,我读到张曼菱在北大的演讲稿:
“……你们能够考入北大的那种因素、那个分数,其实并不是那么光荣,那么有力量,那么有积极意义的。相反,它是一种消极的标志。”
“……是你们比你们的同学更能够接受压抑、配合压抑……压抑了你们青春的个性。是这种对压抑的服从,使你们成为考试机器,使你们得了高分,进了北大。我称之为‘压抑的胜利’。你们赢了吗?”
看到这里,我几乎热泪盈眶,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人说出了我隐约感受到的东西。
多年以后,我从女儿身上看到她起伏的学习状态:小学时代是在玩耍与快乐中度过的;初一很有信心地投身于中学这个新环境,超级努力,进步飞速;初二平稳正常;但到初三,这股子劲儿绷不住了。她本身就是一个对重复枯燥的事物耐受力很低的人,没完没了地做题、大大小小的考试以及将要来临的中考压力让她厌倦烦躁,经常不好好完成作业,早上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教室抄作业。
我从自己的经历知道,人不是机器,情绪起伏、成绩起伏都是特别正常的事情。如果那时候我们就很紧张,把恐慌传递给她,责备与管控她,情况只会变得更糟糕。
孩子厌学很可能是一种自救的方式。外界的要求与其天性之间已经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如果自身再给自身加压,弹簧超过弹性限度,生命将遭到某些难以逆转的损毁。
女儿曾坦言:“我感谢我会厌学。”
中考,女儿考了一个相当棒的分数,但她再也不想像初三那样度过高中三年,于是选择了国际班。那时候,人们对国际班还存有偏见,觉得只有成绩不好的学生才去读。她不理睬这些非议,放弃南师附中而上了国际班。
大学四年,她简直像一个无坚不摧的战士,从入学奋斗到毕业,几乎从未有过松弛。后来女儿屡屡说起,正是因为高中三年得到休整,她才有能量面对大学四年的挑战。
对于有血有肉的人而言,热爱——厌倦——休整——重新出发是最正常的人性反应。实际上,厌倦是一种消极反抗。它提醒你已经身处悬崖边缘,它逼迫你去做出新的选择。这个选择可能很不寻常,也未必导向成功,但对于身为独特个体的你,那是种顺应天性的召唤,让你迷途知返。
接着说回我自己。我考入南京大学化学系,然后发现每天都很难熬。直到有一次,到别的寝室通知一件事儿,看到一个同学桌上放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一本小说,我忍不住就看了起来。总觉得它随时会被人拿走,我的眼珠快速地从左扫到右,又从右扫到左。
一个女生说:“你看书的样子很贪婪。”
这种“贪婪”最终促使我下决心,转到了心心念念向往的中文系——我要感谢20世纪黄金的80年代,那个时代,以及我身处的南京大学,都有一种开放宽容的风气,愿意为学生提供发展自我潜力的环境。
到了中文系,我过上了日日可以看小说、看闲书的生活。当时宿舍有6个女孩,根据个人看书的嗜好分为港台派、山药蛋派、先锋派,一个酷爱哲学的女孩荣膺“穿裙子的尼采”称号。我是名著派——概因我在宽仅90厘米的单人床内侧搁了一块木板,上面全是托尔斯泰、卢梭、狄更斯、罗曼·罗兰等作家的作品。
我们还愿打愿挨地订了个室规:周末必须关在寝室写作,交出文章才许出门。我们很肉麻地把写文章的事叫作“杜鹃啼血”,坐在拥挤的宿舍里,像中学生写不出作文一样咬笔杆,写几行就瞥瞥人家,不时询问一下:“你‘啼’出来没有?”
文章写好后,大家共用两个笔名:一个叫贝禾——取“稿费”两字的偏旁再左右交换一下;一个叫火鸟——取“烤鸭”的偏旁,预备拿了稿费去吃烤鸭。之后,委派两个女生拿到报社去投稿。
那是最愉悦轻松的一段读书生活。至今我对中文系心存感激,觉得那是天下最好的科系。
回想起青春时代的道路,“我已给过攀爬,我已悬崖勒马”。我也感谢我的厌学,虽然当时它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只要这个痛苦没有杀死你,就会转化成自省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