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概况及问题研究
2018-10-09吴晓迪
【摘要】2015年12月银行间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这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拉开序幕。随后,2016年1月,浦发银行成为首个成功发行境内绿色金融债券的银行,实现了制度框架到产品发行的跨越。随着国际市场低碳意识与绿色投资理念的逐渐清晰,募集资金投向环境友好行业。我国正面临着资源能源短缺、污染严重等问题,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国应充分借鉴国际市场绿色债券发展经验,根据我国市场发展环境出台相应激励政策,提升绿色债券吸引力,完善绿色金融制度,推动我国绿色债券的快速及可持续发展。更多还原本文重点研究了目前国内外绿色债券的发展概况,并根据中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给出相关建议措施。
【关键词】绿色债券 绿色认证 信息披露
目前我们国家的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伴随着经济增长的突飞猛进的同时,我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不容忽视。据统计我国的主要的污染物排放量已达到世界第一,国内面临着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直接关系着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李克强总理于2017年3月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由此可见,中国亟需从资源消耗型经济过渡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在这样一个经济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绿色金融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绿色债券的发展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在我国推行绿色金融,发行绿色债券也是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
一、绿色债券概况分析
(一)绿色债券的定义
根据2015年3月27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出台的绿色债券原则(The Green Bond Principles,GBP),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用于专门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其中,绿色项目是指可以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发行主体和相关机构评估、选择的项目和计划。通常是指有利于改善气候、空气、水、土壤、生态、能源消耗等环境友好型或环境修复性项目。目前,在中国,绿色债券的概念主要有2个,一个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将绿色债券定义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指引中所包含的十二个项目的企业债券,另一个是央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中对绿色债券的定义:“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债券。”
(二)国外绿色债券发展概况
1.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从2007年开始,国外绿色债券在近十年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2007年绿色债券发行的数量还不到10亿美元,到了2013年这个数量已经增长到100亿美元以上,其中,欧洲和美国是全球第一、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区域,资金主要投向交通、能源、建筑和工业等具有可持续发展需求的领域。
2.市场的参与者与发行主体日益多元化。由于绿色债券的概念和投资理念符合目前国际普遍关注的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也符合各个国家治理的理念,并且随着上市公司对于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增强,绿色债券市场透明度的增加,再加上国际上对其的绿色认证、评级等的规范,许多投资者愿意参与投资,如中央银行、公司、养老基金等;同时,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也呈现日益多元化的态势,包括开发银行、还有地方政府、市政机构、金融机构和公司企业,其中多边开发银行是绿色债券发行的主力,但是诸如地方债和公司债的规模也在不断上升。
3.资金主要投向再生能源和节能领域。据统计显示,绿色债券的资金投向重点集中于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这两个领域。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欧洲投资银行发行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投向于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的比例分别为80.6%和17.4%,合计98%,由此数据不难看出,绿色债券资金基本上投向于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领域。
(三)国外绿色债券发展经验分析
1.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扶持。最普遍的政策扶持方式是政府给予发行主体一些优惠政策来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从而增加绿色债券的发行量,如政府采购、贴息、价格担保等。英国政府就设立基础设施基金为绿色生物发电项目提供4850万英镑的债券发行贷款担保,有利于降低发行人的利息成本,增加债券吸引力[1]。除此之外,政府和公共机构大力推广绿色债券发行,直接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建设;再者,政府和市政机构也参与绿色债券的发行,自上而下的促进了绿色债券的形成。
2.强化信息披露,制定规范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推动绿色债券发展。“绿色债券原则”的出版标志着对绿色债券的认定标准、项目覆盖范围等都进行了统一规范,推动了绿色债券的可持续发展,并且为债券发行主体提供指导[2]。此外,气候债券倡议为确保通过绿色债券募集到的资金符合低碳环保的要求,进一步补充了绿色债券认定标准,这一标准又为绿色行业的定义、监管机构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同时为了保证绿色债券的可持续发展,也为了能够吸引更多地参与者,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增加信息披露程度从而增加绿色债券市场的透明度,更好的支持绿色债券的标准化、透明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绿色债券概况分析
(一)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趋势
我国绿色债券的兴起较晚,2014年5月12日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了第一支绿色债券—碳债券,是由浦发银行主承销的价值10亿元的中期票据。之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规模日渐壮大,到2016年上半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已经超过1000亿元,到2017年3月份,绿色债券发行量达2300亿元。自2016年绿色債券的发行迅猛之后,我国在节能减排、清洁环境、缓解全球温度上升等问题的解决上有了新进展。我国发行绿色债券的种类步步深入,首先是境外发行美元绿色债券,之后境外发行美元、人民币双币种绿色金融债券,再到现在的境内发行人民币计价的绿色金融债券,由此可见,中国绿色债券的发展正在追赶国际社会。
(二)我国绿色债券目前存在的问题
1.市场规模小,结构不合理。我国绿色债券兴起较晚,相较于日美等发达国家,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规模较小,而且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存在着市场结构不合理问题,再加上市场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导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阻碍大,存在结构错配现象[3]。
2.绿色债券发行规则不统一,监管内容不够细化。由于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存在交叉,同一项目在不同方面来看,应由不同的监管主体根据不同的监管条例对债券市场进行纠正和规范,但又由于各监管主体出台的监管条例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常常导致监管的紊乱。
3.完整的绿色认证评估体系尚未建立。企业愿意进行绿色认证的原因在于贴上绿色标签的债券能享受到政府对绿色债券所设定的优惠政策,这是债券发行的有利条件,所以绿色认证在绿色债券发行过程中占重要环节。目前,国际上已有很多家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构,如Vigeo评级、CICERO、DNVGL集团、CBI等,国内的认证机构则鲜少,目前有权威的研究机构只是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一家[4]。由于我国的绿色认证评估机构的不完善再加上第三方认证机构本身的准入、认证标准、参考依据等都没有规范性,对于项目是否是绿色项目很难客观地判断,导致我国虽然出台了很多关于绿色债券的优惠措施、奖惩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绿色项目愿意提供政府担保,但由于没有值得信任的评判标准,没有客观公认的评估机构,使得再好的推进绿色债券发展的策略也无法找到合适的项目去进行。市场监管的不全面,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导致不公平交易的滋生,阻碍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4.绿色债券定价原则尚未形成。相较于普通债券,绿色债券的定价方法更为复杂,除了需要考虑一般债券进行定价时所需要考虑的因素,如市场利率、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和期限等外,还需要在价格形成中考虑“绿色”这一因素,包括给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对投资方的声誉影响、政策的支持作用,这些因素加入绿色债券定价机制中,有利于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但我国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这些因素的考虑上有所欠缺。
三、对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提出的建议
(一)循序渐进放开绿色债券市场,鼓励创新绿色债券品种
任何市场要想活跃起来则必然需要多元化的参与者,绿色债券市场也是如此,应放开对绿色债券市场的限制,鼓励多元化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对于不理解绿色债券内容的企业家进行适当引导,使其产生对绿色债券的好感。并且鼓励对绿色债券的创新。积极开发绿色债券新品种,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二)政策支持和鼓励绿色债券的参与机构
绿色债券的正向外部性可以减轻一部分政府需要负担的公共项目,所以政府希望符合规定的企业大力发行绿色债券,又由于企业大部分都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不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所以在这之中,就产生了目标的不一致性,为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国外经验,则需要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让做出贡献的企业受到奖励,进行破坏的企业得到惩罚[5]。如2014年,绿色债券的刚刚兴起,政府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就制定了一些优惠措施来改善绿色金融债券的发展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发行人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给予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政策优惠,对募集资金的时间提供宽限,发行人可以将募集资金再次作为资产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货币性金融工具。发改委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财政、货币政策发展绿色债券,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地方绿色债券担保基金[6]。笔者建议财政部利用减税、补贴、免税等税收政策,银监会对绿色债券的风险要求标准降低,证监会对符合评级的绿色债券给予更宽的质押比例,使得发行人融得更多的资金,三管齐下,共同促进绿色债券的发展。
(三)完善第三方认证机构系统
国际上对绿色债券的认证及绿色评估,主要是由专业的认证评级机构出具“第二意见”或“第三方认证”。发行前,发行人请求第三方机构对债券进行绿色认证,发行后,对绿色项目所产生效益进行评估。我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系统的不完善,导致绿色债券的透明度和安全性、效益性都饱受争议,我国应加快建设标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准入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的规范认证,并鼓励发行人在发行绿色债券前进行绿色认证。然而第三方认证机构系统的建立无法一触而就,笔者认为我国可以从两方面逐渐完善第三方认证机构系统。一方面,引进国外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既可以保证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对绿色债券出台的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还可以在接触的过程中,学习并改进他们的认证经验。另一方面,国内机构积极总结与国外机构的差距,认识自己的不足,结合我国的国情提高自身的认证能力,在这方面,由于建设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投入大,且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建议政府给予资金辅助,或由政府出资组建我国专业的认证团队。
我国发展绿色债券才刚刚开始,但市场已经具备充分的条件可以对其进行创新。尽管绿色债券的发展情况在国内外有很大不同,但绿色债券的蓬勃发展对各国都仍然是利大于弊的,这点是共识。国内以及国际市场都注重对其进行发展,在我国经济面临“新常态”的背景下,各行各业都有庞大的资金需求,通过绿色债券进行融资不失为一种合适的方式。绿色债券具有一般普通债券不具有的优点,突出的绿色特性使它深受责任投资者的青睐,融资成本的低廉使它成为发行者的优先考虑对象。然而,它的发展时间短,在我国社会市场中存在很多不足、面临着诸多挑战,缺乏独立的评估机构使政府出台的政策优惠无法落地,监管部门的不到位监管使投资绿色债券具有很大的风险,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现状,我国应尽快统一认定口径,发展我国的绿色认证体系,提高信息的披露质量,发行者、投资者、监管者之间相互配合,才能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詹小颖.绿色债券发展的国际经验及我国的对策[J].经济纵横.2016(08):119-124.
[2]万志宏,曾刚.国际绿色债券市场现状、经验与启示[J].金融论坛.2016(02):39-45.
[3]赵晓英.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J].中国城市金融,2016,(07):47-50.
[4]王琰.关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探讨[J].债券,2016,(10):24-27.
[5]郭實,周林.浅析国外绿色债券发展经验及其启示[J].债券,2016,(05):67-72.
[6]曾刚.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N].中国经济导报,2015- 09-15(A03).
作者简介:吴晓迪(1989-),女,河北武安人,助教,主要从事金融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