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贷发展问题谈当前大学生理财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2018-10-09闫庆丽
闫庆丽
一、校园贷发展现状
2009年,各大银行依银监会规定叫停向学生发放信用卡的业务,但高校学生旺盛的购买能力,巨大的消费需求,互联网金融和一些民间借贷机构盯上了这一市场,“校园贷”随之在校园里蔓延。校园贷从2013 年开始了爆发式的增长模式,在短短一两年时间内迎来各大电商及资本布局。主要模式通过为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贷款或小额现金贷款,收取分期手续费或利息盈利。“校园贷”的出现,确实缓解了一些困难家庭或者急需资金购买学習用品学生的燃眉之急,对于部分学生的就业和学习提供了帮助。但是因为不良商家的滥用牟利,导致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无力偿还借款, 陷入高利贷不能自拔,导致各种悲剧发生。
2017年6月28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将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要求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银监会的及时行动有效解决了校园贷愈演愈烈的违规乱象,但同时也可能给部分大学生造成了困扰,对于真正需要校园贷度过困难,或者利用校园贷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就失去了校园贷这个解决问题的途径。合理利用校园贷,规范校园贷健康发展才是校园贷的正确发展路径。
二、校园贷发展中的主要违法问题
市面上的大部分“校园贷”类 P2P 平台, 只要根据《公司登记条例》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并在相关通信管理部门备案就可以运营,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其违法表现主要有:
1.非法集资。我国对大学生“校园贷”平台的门槛要求极其低,导致许多平台公司处于出资不足的状态。这一问题是由我国的资格审查现状导致的。我国对大学生“校园贷”平台公司的资格审查主要是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审查路线。而我国最新一次对 《公司法》的修改,删去了对公司出资最低限额的要求。如果将这一规定适用在大学生“校园贷”平台公司的资格审查上就会带来许多问题。许多人可能会利用大学生“校园贷”平台资格审查的这一漏洞进行非法集资行为。
2.虚假宣传。这些“校园贷”类 P2P 平台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会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不会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可能金额,反而是以“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进行欺骗诱导,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较弱而消费欲望又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从而既侵犯了“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又有欺骗诱导交易之嫌。
3.违法催债。与一般银行贷款到期不同,“校园贷”到期催收方式粗暴,通过对学生施加心理压力等方式进行催收,如给所有逾期还款学生群发消息通知,联系贷款学生室友与朋友,联系学生父母与亲人,再联系警告与威胁学生本人,去学校找学生或扰乱学生正常学习活动,在学校公共场合贴欠款的大字报等方式催收贷款。部分学生心理素质较差,不敢将贷款逾期事实告知学校或家长,容易走向极端,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4.变相高利贷。很多“校园贷”的宣传页上打着“零首付、零利息、免担保”等“优惠”条件,故意隐藏高额的手续费,诱导学生贷款。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贷款平台没有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没有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且贷款平台只是每月给出应还的金额,并不公布直观的收费标准。虽然大多数网贷平台放贷的利率并未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一般年利率仍控制在20%以内,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但是这些平台在收取约定的利息之外,还会以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明目,收费远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费用,从而在实质上可能触及高利贷。
三、大学生的理财法律教育现状
校园贷之所以发展迅速,和大学生的思想状态相关。当下大学生的三观建立都直接受到网络文化的影响。学生的消费观念超前,热衷于贷款消费,在面对琳琅满目的市场,无法克制自己的消费冲动,但在冲动消费之后,又陷入了校园贷。陷入校园贷后不敢告诉家人、老师和朋友,不懂寻求法律帮助,认为自己已经成年,有能力解决问题,盲目自信。同时,在校园贷面前,复杂的金融规则让大学生无法适应,无法处理这种类似事件,也就间接导致了校园贷恶性事件的发生。当然原因不单单只有一个,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他们在面对因校园贷而产生的后果时,无法立刻想到去寻求法律帮助,他们甚至潜意识认为,自己借贷却无力偿还是自身的问题,法律在这方面是会倾向于借贷平台的。这种想法也是由于大学生所接受的法律教育并不够,法律意识淡薄。而对于普通的大学生来说,复杂的金融理财专业知识、利率计算、利滚利等他们就更知之甚少,所以等他们一旦陷入校园贷,看到越来越多的还债金额就不知所措,甚至搞不清楚谁对谁错,更不会去寻求帮助。
可见,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理财针对性的教育比较缺乏,导致大学生对纷繁复杂的校园贷平台认识不足,对借贷风险估计不足,对自己的还款能力估计错误,片面相信校园贷的宣传造势,才造成了深陷校园贷不能自拔的局面。大部分学生接触校园贷都是通过网络宣传、小广告宣传、同学朋友宣传等,一旦有了需求或者看到别人尝试,没有正确的指导,自己也会跟风,根本没有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这也直接导致校园贷疯狂蔓延。据了解,目前高校对大学生的理财法律教育开设的课程主要是《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经济法》《金融法规》等,其中针对全部学生的只有《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调查发现,学生对该课程重视度不够,及格就行,因此,学生的思想法律教育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大学生的这种法律意识淡薄助推了校园贷的迅速繁荣。
四、加强理财法律教育,助推校园贷规范化
(一)完善相关立法,加强监管
一是要通过制定和完善金融领域的基本法,明确界定网络借贷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网络借贷公司义务、责任和权益保障。建议尽快制定出台 《民间金融法》 或者 《民间借贷法》。二是要全面梳理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对于“校园贷”不相适应的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三是要加快制定专门性法律法规以加强“校园贷”市场风险的全局監管。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来监管“校园贷”市场的运行,规范“校园贷”公司的市场准入、平衡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交易合同的公平合法,防范和减少“校园贷”市场各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和波动性,严厉打击不法“校园贷”公司利用法律漏洞,谋取自身不当利益的行为,填补大学生在“校园贷”市场中的维权真空。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都已经出台各式法律文件来约束校园贷了,如国家银监会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借贷业务的通知》,还有教育部、国务院、银监会、网信部就校园贷问题在今年 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管理规范的通知》。校园贷的乱象,让我们意识到校园贷在管理上存在着大量漏洞。于是完善健全法律法规条文,加强这些网贷平台在法律上的管理,同时设立相关的监管部门,针对校园借贷,加强监管,规范这个校园金融行业的规定,让校园贷在监督下进行,才能引导校园贷成为真正为大学生提供资金资助的合法机构。
(二)加强大学生的理财教育和法律教育
首先,理财和法律课程教育不可缺少。除了在大学新生入学的时候,学校就一定要加强相对应的入学教育,通过系统风险教育以及讲解校园贷的危害来增强大学生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学校还应系统开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金融知识与消费观》等课程,通过开设公共基础课或者选修课的形式,向学生持续不断地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同时还要教会学生合理的理财方式,在进行借贷之前应当充分了解每一个平台所规定的贷款金额、利率、违约的赔偿额度的规定,找到一个相对合理的平台再进行贷款。还要不断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学会控制自身的消费欲望,明确自身的消费能力,不要盲目去攀比消费。同时要教育学生在面对一些经济纠纷或者其他纠纷时,要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自己的利益和人身安全。
其次,高校可通过校企合作对学生进行实践教育。若有可能,高校可邀请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信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在校内开展金融、网络知识讲座,普及各类诈骗陷阱的防范措施,或由校方和相关金融机构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通过学生在金融机构的实习工作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增强自身的理财法律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再次,举办各种活动对理财法律等问题进行宣传。高校可通过板报、主题日、辩论赛等各种活动加强对校园贷问题的教育宣传。当前,与大学生有关的金融、网络诈骗正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只有依靠全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将风险降低。
校园贷堵不如疏。尽管当下按“疏堵结合”的思路推进校园贷的整治和正规化,但校园贷的短暂繁荣,恰是因为需求普遍存在,因此“堵不如疏”的监管思路将长期适用。校园贷的长期稳定发展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高校、家庭的积极配合,高校应针对性地对大学生开展相关的理财教育、法律教育,对于促进校园贷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课题项目:本文系院级课题《互联网+形式下的金融理财法律风险与防范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HLZ041507,教改~B类项目。]
参考文献:
[1]潘远杭.从校园贷恶性事件频发浅析法律视角下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现状及管理策略[J].法制与社会,2017(11).
[2]王玥,唐嘉悦.校园贷业务正规化的现状及发展方向[J].财政与金融,2017(12).
[3]何剑锋.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路径[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2016(1).
[4]梁鹏.大学生网贷风险的法律控制[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5).
责任编辑何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