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性事件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研究
2018-10-09张小芳
张小芳
摘要: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冲突的产物,是现实群体性事件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复杂性、突变性和次生性的特征。大学生作为政治参与的主体之一,其政治参与能力对社会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大学生政治参与难度加大。因此,认识和把握网络群体性事件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对于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缓和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 大学生 政治参与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5-0129-03
当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高度发达的网络虽然给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加剧了社会矛盾冲突的产生。网络群体性事件更是在网络媒介的推波助澜下掀起风波,因此正确把握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对于相关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的界定,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定义。我们可以从“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进行追溯。
最早所提的群体性事件是在2005年中国改革过程中矛盾尤为尖锐所引起的“骚乱”,首次出现“群体性事件”这一名词。同时,“群体性事件也指社会群体为实现既定的目标而从事的活动及其表现。如集体冲击党政机关驻地,拦截交通工具,罢工、罢课、罢市以及违反规定的集会、游行、集体上访等活动。”[1]由此可见,最早的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群体冲突的产物。
法国著名思想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对“群体”进行了心理上的分析,他认为“群体”具有贬义性。“群体情绪的夸张和单纯。群体不允许怀疑和不确定,他们的感情总是走向极端。”[2]勒庞认为群体是容易冲动、缺乏理性判断的人群。勒庞以《乌合之众》命名,也不难看出,他对“群体”起码不是赞美的态度。
国内学者张爱军教授认为:“群体性事件只是一个过渡性概念,与中国在没明确搞市场经济时把劳动力市场定为劳务市场一样在逻辑上和策略上具有相似性。群体性事件是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产物。”[3]
本文认为,“群体性事件”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矛盾激化的产物。包含两种释义:一是事件本身是由群体引起的,即不是个人引起,事件参与人占多数,在人数上是多数人引起的事件,这是群体性事件的字面含义。另一种含义则是,所引起的事件由众多群体所关注,即该事件被第三方群体关注,并在第三方群体的持续关注下得到扩散和传播。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第二种含义,我们认为网络环境中大多数群体是扮演第二种角色。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以网络为载体,是群体性事件的扩大化。
因此,在网络时代背景下,群体性事件对于社会稳定的危害更为严重。群体性事件发展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世界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它兼有现实性和虚拟性的特征。网络参与者首先是一个现实人,然后才是虚拟人,现实中的人遇到冲突或纠纷,其个人利益或者正当诉求难以得到满足时,他们便会转移到虚拟世界中,作为虚拟人,他们不用在乎自己的身份也不用为自己所说的话承担后果。于是,网络群体性事件就变得更为复杂化,甚至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复杂性。网络作为大众传播载体,能传播各种各样的信息,与大众的生活密切相关。而网络群体性事件兼有现实性与虚拟性,这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必然是复杂多样的。一个有关师生关系的帖子发出,如“沈阳”事件,会掀起众多主体的关注,引起学校反思师德教育,学生会指责教师作风问题,社会大众群体会感慨当今教育的悲哀等等。这一个网络事件发生,在网上形成热点话题,然后被网民大量评论加转发,便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类似情况的事件会形成网络集聚效应,然后原本的事件便被“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网络大V发表的言论具有煽动性,会形成一种舆论导向;还有其他跟风造势者,跟随网络大V转载跟帖;另外就是一些缺乏理性的“乌合之众”发表过激言论,甚至夸大事实本身,便会更加激化社会矛盾,从而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变具有多样性。
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变性。网络媒介传播广,速度快。同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复杂性,很容易导致突变性。事件起初的指向可能仅仅是就事论事,而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各種舆论指向不同角度,便使得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变性,例如今年网络的“洁洁良”事件,起初该用户针对漫威粉丝乱扔垃圾发表指责言论,可能初衷仅仅是表达粉丝追星却没有环保意识,接着她被其他网友挖出她曾就读的学校,公开使用辱华言论、硕士期间论文抄袭、父亲职务、男友职业等等信息,更有甚者将她的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其中,部分内容被证实是虚假消息。该用户绝对不会想到她这一条简短的言论会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甚至影响到她的家人。这一事件便表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突变性,突变性的典型特征就是局面难以控制。
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次生性。“次生”一词原本来源于地理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具有后发性的特点。这里所讲的次生性是借用概念,是网络群体性事件持续发酵带来的次生灾害。如医患关系,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患者服务,患者入院渴望得到专业的治疗,早日康复。当患者对治疗不满意或某一抢救不及时便有患者家属对医生大打出手,发展为“医闹”事件。当网友将这一事件上传到网上,这一个个例就会演变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持续性发酵便会引起网友的持续性关注,网友就此事件进行深入挖掘,原本可能仅仅是一个极个别的事件,但最后却发展成为广泛的社会性问题,形成一种扩散效应,引发医生与患者之间关系紧张,患者对医生不信任,医生对患者产生惧怕心理。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或者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他们希望引起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打破社会和谐的氛围等等次生灾害。
三、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困境
“新媒体拥有传统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它可以快速将个性化的信息发送到众多的受众手中,实现他们的平等交流。”[4]我们承认新媒体这个媒介带给我们生活的便利,但是大学生作为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之一,他们对于网络事件的关注度高于其他参与主体,他们仍处于价值观形成期,对于网络事件的辨别能力尚不完善,在政治参与中易与现实脱节,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影响下仍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
大学生仍处于价值观的完善期,政治参与水平尚浅。大学生仍处于学习阶段,理论知识掌握尚不全面,社会经验不足,仅具备基本的价值判断,他们的想法容易被他人影响,易产生从众心理和随大流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大学生的政治参与体现为单纯搬运网络信息或围观网络舆论的状态。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大学生的思想及三观的形成很容易受网络的影响,他们不再仅仅接收来自学校或者家庭的教育,更多地是通过网络这个媒介接收信息和认识世界。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网络意见领袖们,即我们所谓的网络大v会形成主导舆论,他们的特点是粉丝多、影响力大、导向性强。大学生们跟随意见领袖发表相似的舆论,或者处于网络观望状态,他们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政治参与的愿望强烈,但缺乏一定的政治参与素养,所以他们的政治参与层次仍处于低水平状态。
大学生缺乏分辨真假的能力,网络政治谣言会带来盲目参与或偏激参与。大学生政治参与盲目性和偏激性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与大学生的学习阶段有关。“大数据时代带来了信息的爆炸,来自网络的海量信息有真有假,有合法的或非法的”[5],若意见领袖们发表的言论是非主流的舆论导向,网络谣言大于事件真相,舆论抨击大于事实本身。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就会盲目化或者偏激化,有些大学生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情绪会转嫁到网络,甚至将事实夸大或扭曲,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就被扭曲,一些违反社会的言论就会占主导,这对于大学生理性的思考和辩证地看待问题产生不良影响,而大学生对于意见领袖的跟帖实际上就是一种被利用,或者他们仅仅按自己愿意的角度理解问题,这对于大学生而言是一种误导,造成他们政治参与的失范。这个过程需要来自社会、学校和家长的指导和引领,而不是盲目跟风。
大学生的网络政治参与同现实实际脱节。由于网络用户的匿名性和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大学生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易与现实脱节,缺乏对现实问题的考量。网络政治参与环境与现实政治参与不同。网络政治参与缺乏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规章、道德和舆论等方面的约束,网络用户的匿名性使得网民无需顾及自己言论的规范性,可以肆无忌惮地发表言论,他们不考虑网络谣言的危害性也不关心不实言论的后果。网络政治参与的实质是“寻求真相”,政治参与主体不断将话题推上高潮目的是引起政府关注,渴望还原真相,得到合理的解释。网络环境的虚拟性使得现实中的人可以在虚拟世界中尽情地表达不满情绪,发泄现实生活中的诉求,他们渴望达成诉求的愿望,以填补现实生活的空虚。匿名性和虚拟性导致大学生政治参与脱离实际,政治诉求的表达也缺乏现实性。
四、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引导路径
网络政治参与是现实政治参与的延伸。基于以上问题的分析,引导大学生建立高质、理性、规范的政治参与要从国家层面、学校层面和学生个人三个层面进行提升。
首先,国家要建立健全网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范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环境和行为。现实生活中依靠法律的约束,每个参与主体都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合法地政治参与、合理地表达诉求,虚拟的网络环境也应逐渐完善网络秩序。国家应重视网络政治参与,应积极地引导大学生树立主流意识形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先进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注并解决民生问题、听取大众的政治诉求、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完善网络平台管理,如规范微博自媒体、微博大V、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朋友圈等媒介的管理,力求信息的透明化、准确化,真正借助网络实现政务公开的推动,从根本上把握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动向,规范大学生政治参与的行为。
其次,学校是培养人才的中心,大学更是培养社会精英的场所,各高校应加强正确引导,提高大学生政治参与能力。大学生作为初入社会的青年群体,对政治参与热情高、好奇心强,尚未形成成熟的三观,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高校应定期调查学生思想动向,弘扬社会正能量;高校老师应及时关注学生动态、密切关心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网络政治参与状况,创新教学方式,转变原来的“填鸭式”传统教学方式,顺应学生的特点,寓教于乐且寓教于情。教学过程中结合网络群体性事件深入剖析,就网络热点问题深刻挖掘,帮助学生提高网络政治信息鉴别和选择的能力去伪存真,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
最后,大学生个人也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提升政治参与水准。提升政治参与的文明化,避免网络暴力和网络谩骂,面对不同舆论要理性,具备正确的价值判断和鉴别能力,明辨真相与谣言,抵制谣言和夸张性宣传,做到不谣传,不以讹传讹;克服政治参与的盲目性和从众性,抵制“水軍”行为,不以金钱为诱惑扭曲舆论走向,也不因网络意见领袖的引导缺乏基本判断;掌握基本的政治参与素养,坚持真相、坚持透明、坚持公正,理性发言,正确表达;学习法律法规,做到懂法守法,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相信网络群体性事件能够被公正对待,政治诉求能够被充分解决。这有利于大学生从根本上做到政治的有序参与,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和协商民主发展。
五、结语
总之,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的结果,演变为网络群体性事件也是难以避免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和网络群体性事件恰巧是制度具有生命力的表现,也是制度自信的体现。社会转型期,矛盾冲突尖锐演化为网络媒介上更复杂化、突变化、次生化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这是好事,因为通过网络群体性事件及时暴露了社会现实真真切切存在的问题,体现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的热情与意识,网络群体性事件更是凸显了社会热点问题,从而有效地防止社会矛盾的积累和进一步加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对国家和社会的挑战,国家应从制度顶层设计上进一步完善社会制度,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完善公民政治参与途径,强化社会民主建设和协商民主建设。
参考文献:
[1]倪洋军.有感于一位公安局长的“群体事件观”[OL]. 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103/9811210.html.
[2]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研究[M].冯克译.北京:中央翻译出版社,2004:22-23.
[3]张爱军.群体性事件概念之名实辨析[J].社会科学论坛,2013(13).
[4]刘燕.新媒体环境下高校统战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分析[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05.
[5]程文静,尤晓蕾.大学生政治参与现状探析与研究——“两微一端”平台下[J].现代商贸工业,2017(3):132.
责任编辑: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