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振兴
2018-10-09龙花楼屠爽爽
龙花楼 屠爽爽
国际著名地理学家段义孚认为:土地利用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乡村发展进程中暴露出来的形形色色的社会经济问题均可在土地利用上得以反映,也可通过管控土地利用转型得以缓解。文章论述了土地利用转型的概念内涵,探讨了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振兴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实现乡村振兴的土地利用转型路径。
土地利用转型是在经济社会变化和革新的驱动下,一段时期内与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转型相对应的区域土地利用由一种形态(含显性形态和隐性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的过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的实质是代表不同部门利益的土地利用类型在空间上发生冲突,并在时间上通过形态的转变缓解这些冲突的过程,该过程包含土地利用形态的长期性和趋势性的变化。单种土地用途转换不能称之为土地利用转型,只有将其置于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层面考究其形态的变化才能称之为土地利用转型。
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引发了乡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和人口、资金与土地等乡村发展关键要素的转移,乡村地域的功能随之发生变化,农业与乡村传统发展要素(人口、土地、资金等)和功能的变化及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等新因素的介入,使得中国乡村发展步入转型升级与重构的新阶段。文章指出,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应着不同的区域土地利用形态和土地利用转型阶段,由此必然带来特定的土地利用转型过程。乡村重构是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关联土地利用转型和乡村振兴的纽带。人口—土地—产业紧密相连,经济—空间—社会相互交织,依托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重构实现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乡村重构与振兴的实践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土地、金融、社保等一系列资源配置制度和宏观政策环境的匹配和安排。乡村振兴过程中土地利用主体通过经济杠杆、工程技术和政策制度等空间重构手段调整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形态;土地利用形态的转变反过来又作用于乡村重构与乡村振兴的实践。实现乡村振兴的土地利用转型路径主要包括重构乡村生产空间实现产业振兴、重构乡村生态空间实现生态振兴、重构乡村生活空间实现组织和文化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