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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权力观是滋生腐败的心理诱因

2018-09-30王炳权

人民论坛 2018年24期
关键词:腐败权力

王炳权

【摘要】领导干部对权力的错误认知,是其发生腐败的心理基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组合拳”,着力消除部分领导干部扭曲的权力观,遏制他们用权上的不健康心理倾向,使正确的权力观入脑入心,实现用权有规、用权有度。

【关键词】权力 腐败 心理诱因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取得成效的关键,“不想腐”则是关键中的关键。对腐败行为的抵制,只有内化于心,才能真正外化于行。领导干部一旦秉持“权力可以用来做生意”“权力可以用来帮忙”“权力可以用来找平衡”“权力可以用来换资源”等错误认知,则极易发生腐败。

“权力可以用来做生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人直接把手中的权力化作了生意场上的“原始股本”,自己则成了生意“合伙人”。“你出钱出力,我出权”,共同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会听到人们议论,某酒店是某某局长开的,某会所是某某书记的亲戚办的,这即是以权力“入股”做合伙“生意”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小打小闹”的“权资”合作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也发生了“转型升级”,权力和资本的结合越来越复杂,线索也越来越不明晰。

应该说,这种情况的形成与权力某种程度的“市场化”有着必然联系。市场经济的开启乃至繁荣的过程,在很多地方,都是政府和官员倡导和推动的。在今天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回溯历史,人们往往会在诸多动因中发现政府甚至是某个干部的推动是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的关键原因。然而,我们的干部如何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立稳脚跟,用好手中的权力,才是当今更为重要的问题。

毫无疑问,腐败行为背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衷,对社会心理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既损害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又阻碍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受到损害。当我们要走得更稳、走得更好的时候,当我们要实现更宏伟的目标时,我们更要及时清除利益羁绊,打破利益藩篱。我们党和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正是要调整权力与市场的关系,消除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障碍。

“权力可以用来帮忙”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用手中的权力帮助亲戚朋友做点事,是一个比较普遍的心理认知,在一些人看来,这是正常的“礼尚往来”。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人手中的权力既可以为国家社会百姓做公事,也可以为身边的人做私事,而后者会更多地出现在日常生活中,为公众所感知。用权力帮私,往往被轻描淡写为“帮帮忙”,似乎很有人情味儿,但从中衍生出的却是范围广、形式多、影响大的腐败行为。

这种错误认识与我们的“人情社会”息息相关。回报家乡,孝敬父母,帮扶兄弟,拉扯朋友,都可能要借助手中的权力。面对七姑八姨、同窗故旧曾经对自己的帮助,权力往往扮演了感恩的工具。人情社会中的“熟人好办事”观念,也冲击着法治意识的建构。是否有法治意识的一个标准。是能否摆正权力和法律的关系。一些人认为“官大一级压死人”,习惯办事“找熟人”“找关系”,而不是依规循法做事。因此,法治意识缺失留下的空场仍然被人情世故所填补,寻求权力和“能人”的帮助仍然存在于人们的选项之中。

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仍然在助推这种心理。一些人从心理上把“官”和“权”看得很重,“权大”“官威”始终是这些人思想深处的落后部分。如,一些青年学子对所谓“国考”的公务员考试趋之若鹜,这其中固然有就业压力等因素,但也不能排除在所谓“体制内”工作“回报高”的考虑;在一些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一些经济发展突出的家庭,依然希望能有在“政界”发展的后辈,因为这是既有面子又有身份的事,是家族的“荣耀”。

“人情意识”和“帮忙意识”是树立正确权力观和推进反腐向纵深发展的文化障碍,其危害是长远而深刻的。在社会心理层面,会强化人们“信人不信法”的错误观念,是对法治的无形破坏。此外,部分人致力于围绕权力组成利益集团,形成扭曲的“同心圆”,一旦团团伙伙的圈子文化大行其道,就会致使政令不通,政策红利无法惠及该惠及的人。因此,反腐不仅要针对“权力群体”,更要在情与法之间建立制度的界限。

“权力可以用来找平衡”

“不平衡”是发生腐败行为的比较常见的思想基础。工作上不平衡、物质上不平衡、心理上不平衡,就用手中的权力搞平衡、搞补偿。例如,一些人升迁无望后产生了不平衡感。尽管长期以来我们在教育干部要正确认识提拔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要正确对待升迁问题,但是快速“进步”得到提拔,仍然是一些干部的“核心追求”。如果长期得不到提拔,一些干部就会滋生出消极懈怠的情绪。有的干部认为自己贡献很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在艰苦岗位上辛勤工作,却得不到组织和上级的认可;有些干部对自己身处的政治生态不满意,把自己的升迁问题归结为所谓“没有后台”“用人不公”上。于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就会冒出来,用手中的权力去找平衡,不作为、乱作为以至于腐败行为就会产生。

在这种捞好处找平衡的想法作用下的行为失衡,更多的表现为浪费国家资源。在中央提出八项规定之前,在多个方面,“四风”泛滥,权力很“任性”地乱作为。尽管种种行为由多种原因促成,但就个体来说,不能否认与心理失衡因素的作祟有关。反正自己也“上不去”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不作为或乱作为就由此发生。

“不平衡”心理主要是由对权力的认知有偏差、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不到位、对干部的“善养”与“严管”结合得不好等因素造成的。对权力认知的偏差,主要是把公权当作私权,把人民授予的权力当作“上级”授予的,因此在用权过程中,往往对上不对下,对上负责就是对自己的上级负责,就把权力变成了服务个人的工具,在“服务”上级的同时“服务”自己。

“权力可以用来换资源”

一些人把权力当作个人“资源”,然后以“资源”換“资源”。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资源”一词发生了某种程度的转义,成为权力的另一称谓。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规则与熟人社会“亲亲相顾”的文化基因结合,某种程度上把公权力异化成为可以用作交换的“资源”。“谁手上有资源、谁手上没资源”的观念,遍布在一些人的脑海内、思想中。当公权力在人们眼中变成了一种稀缺资源时,掌握这一“资源”的人,就成了被竞相追逐的对象。而“资源”与“资源”的互换,则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权钱交易”的形式,出现了“权权联盟”“权权互惠”的情形。

这种情况是深层次的腐败,其比较隐蔽但负面影响更大。各种所谓“二代”的产生,某种程度上都源于此。“资源互换”正在“权力联姻”“权钱合谋”的形式下进一步固化,所谓“仇官”“仇富”“官民矛盾”与此也有关系。此外,这种思想在政治层面的危害更是不言而喻。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权力当作资源的心理较之其他错误心理的负面影响更为巨大。

因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组合拳”,着力消除部分领导干部扭曲的权力观,遏制他们用权上的不健康心理倾向,使正确的权力观入脑人心,实现用权有规、用权有度。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责编/赵橙涔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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