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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用简析

2018-09-30绳立春

商情 2018年40期
关键词:公证处继承权公证

绳立春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属于事件中的保护或确认措施,当事人应当为此付出成本。

对于当事人的成本有以下几项:

1、准备成本:当事人办理公证通常需要付出交通、通讯、打印、复印成本,此项成本属于正常支出的成本,通常不会很高,有时候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付出鉴定成本,如对老年人做精神状况鉴定,确定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还可能付出较高的获取证明资料成本,如不动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但被继承人、申请人的户籍关系在异地的,获取亲属关系证明、委托或放弃继承权证明都要付出一定成本。

2、公证费成本,公证案件中最高的计费比例是2%,但现在已下调至1.2%以下,当事人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公证的过程和意义后不会抱怨公证费高啊,收的没有道理呀。而且在事件中公证费只占一小部分,没有当事人因为公证费太高而不再办理公证。我们考虑到领取粮补、小额财产继承的标的物往往只有几百元,申办此类公证的当事人家庭条件都不会太好,如果免费办理,但问题是当事人准备减免申请不是很方便,我们向物价、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解释也会很挠头。

对于公证处的成本,有以下几项:

1、运营成本,根据公证处的体制不同,管理模式不同,未来预期不同,投入不同,运营成本不尽相同。

2、具体事件成本,公证案件的类型不同,难易程度不同,具体到个案的成本也不会相同。先说说委托公证,委托买房,公证人员通过简单的问询,识别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后就可以出具公证书;委托卖房则不同,我们要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识别、并与全国公民身份号码中心进行比对,确认当事人的身份真实,通过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确认产权证属实,产权人所有权属实后才能出具,甚至有的公证处还采用了人脸识别系统,这些都提升了办证成本。委托出售房产类公证的风险系数较高,一个熟悉公证的人完全可以设计方案骗取公证书,再向公证处索赔,公证处收了200元公证费,但赔偿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也不无可能。再说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遗留下几万元存款,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妻子、儿女,证明材料带齐,这个公证就很好办理,费用也不高。但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在世,和儿媳关系不好,被继承人的子女又在外地工作,这个公证办起来就可能比较麻烦,但公证费不会因为事情的繁琐而增加。又比如被继承人不动产在外地,父母也在外地,亲属关系证明哪边都不愿意出具,当事人很烦,始终在抱怨公证处手续繁琐,公证处即使协助当事人去取证,对相关证明材料的调查、核实与采用也会颇费周折,而且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事件不同,人力、智力成本根据个案的繁琐程度差别很大,但却并不能够从收费上体现出来差别,却相反越是复杂,人力智力投入越多的,越难得到当事人认同,越可能出现负面反应。

现在的公证费基本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们要做的是规范管理、规范程序,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如继承类公证,是否可以打破不动产所在地管辖的局限,亦或强调各处都不愿做继承用亲属关系公证的社会意义(有了这个公证书,不打破不动产所在地管辖的局限,但便利当事人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引入竞争机制,如北三县的三家公证处,对三个县的公证都可以办理,让能够提供更好服务的优势公证处壮大,淘汰不思进取的劣势公证处,让当事人有选择的权利。

下面,我们通过具体事例做些具体分析——

一、“必证”项目中的委托、声明类公证事例:

事例:蒋某夫妻在香河家具城工作,他们在老家四川购买了一套几十万元的房产,需委托亲属办理相关手续,他们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委托书来到我处,在复印社准备相关材料花了15元钱,他要了6份公证书,多加的5份公证书,每份加收30元,合计公证费支出350元,支出总计365元。

委托、声明类的公证属于受证部门要求,当事人只要准备好相关证明,基本上在半小时左右就可以拿到公证书。此类公证公证费按件收取,虽然在综合办证成本里占比很高,但在事件成本里占比很低,当事人满意度较高。

二、“必证”项目中的继承、赠与类公证事例:

事例:朱某办理继承其丈夫遗留房产份额的公证,因其户籍在黑龙江省某市,需要在户籍地办理继承用亲属关系公证和朱某的公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复印邮寄材料和在黑龙江办理公证当事人支出500元,在我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交费1500元,合计支出2000元。拿到新的产权证件,又支出了相关费用约300元。

对于此类公证,公证费在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总支出中属于大额支出,而且随着标的物价值的提升,有可能会很高。曾经有两个异地的同事都办理了近5000万元遗产的继承权公证,但收费最后都采取了协商的办法,其中之一似乎是免费办理的。在继承案件中,真正让当事人反感的并不是公证费,而是证明材料的收集,新闻负面报导只是说办一个继承权公证要跑若干趟,取自家的钱还要花高额的公证费,而且银行方面为了不把矛盾激化在银行,告诉当事人去公证处盖个章再来取钱就可以了,轻描淡写之后,当事人到公证处被告知需要准备大量证明材料,所有继承人也要到场,由此可能产生很大怨气。

三、“非必证”项目,完全自愿申请的公证事例:

事例一:小李向小周的朋友借款3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要求必需公证。公证费按标准收取,收1740元。借款月息2%,同时每月收服务费1%,小李用这部分资金,年化需付息及服务费108000元。公证费在借款成本中很低,当事人对公证的需求很高。

事例二:经纬公司对公司一项500万元工程的进展情况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需要专业摄像人员,结果摄像花了500元,公证费1000元,總计支出1500元。

以上两个事例,没有哪些部门要求当事人必需来办理公证,都是当事人自愿申请,当事人对公证的要求是提供高效、严谨的法律服务,公证费在事件成本里占比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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