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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网络订餐是消费投诉重灾区

2018-09-29李颖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8年3期
关键词:网约单车电子商务

李颖

近日,《中国质量万里行》盘点了2017年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点,发现共享单车、网络订餐、酒店卫生是消费投诉重灾区。

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行业在经历了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快速扩张之后,于2017年下半年逐渐显露颓势。大量企业集体“退潮”所引发的“退费难”现象,成为今年备受公众关注的消费者权益问题。共享单车押金监管存在漏洞以致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有效解决“退费难”问题需要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的协同推进。

针对共享单车问题,北京、上海、天津、西安等城市相继出台指导意见,明确违规处罚细则,遏制“野蛮式成长”。而对监管层,消费者期待更加有力的监管措施早日落地。

网络订餐

网络订餐作为餐饮服务的新型业态,以快捷、实惠等特点迅速受到年轻一族的喜爱。“外卖热”的背后,是安全卫生、规范管理、监督责任等诸多隐患。

保障消费者享受安全的食物与合格的服务,成为公众热议的消费者权益话题。

“互联网+”下的外卖,涉及工信、食药、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公众期待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各监管部门能建立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成效。2017年,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等部门牵头制定《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对目前外卖市场的无序竞争进行规范,治理效果值得期待。

酒店卫生

2017年下半年,酒店业接连爆出客房卫生恶劣丑闻,将公众对酒店卫生的质疑推向顶峰。对酒店服务信任的大打折扣,甚至带动隔脏睡袋等“酒店神器”畅销一时,如此怪象也引发舆论广泛的议论与思考。

快捷酒店和五星级酒店的集体沦陷,将长期以来积弊丛生的酒店卫生乱象和盘托出。舆论主流观点认为,保障旅客的付出与享有的服务相匹配,不仅需要事后对暴露的问题严加整治,对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也需要相关部门对酒店行业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如此双管齐下,方能倒逼酒店死守卫生底线。

网约车

2016年下半年,地方网约车新政陆续出台实施,网约车进入发展新元年。新规落地不可避免地引发了网约车价格回归应有水平的正常阵痛,“加价高”“提现难”“高风险充值”等问题,成为网约车领域消费热点话题。

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网约车问题。网约车作为“互联网+出租车+交通”的新模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方需共同努力,不断总结、完善,适时开展评估,推进网约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老年保健品

乱象丛生的保健品市场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高发区,“老年人盲目购买产品”、“虚假广告营销”、“产品质量不过关”等负面曝光层出不穷。针对“坑老”现象,国家食药监总局紧盯保健品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多次公示监管结果,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力求肃清保健品市场乱象。

杜绝“坑老”乱象要靠监管部门和社会群体的共同作为,充分调动各渠道资源,从执法层面、司法层面、社会治理层面多角度出击。

OTA捆绑销售

2017年,在线旅游成为消费投诉“重灾区”。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数据显示,8月在线旅游企业投诉量达到高峰,占当月总投诉量的65.6%,“捆绑销售”问题成为投诉热点。10月,“演员韩雪微博炮轰携程捆绑销售”和“携程时隔半年回复百亿级坑骗消费者”事件引起巨大反响,旅游平台捆绑销售问题再次引发消费者热议,成为社会舆论焦点。

机票搭售行为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在该领域仅有规范性规定,而缺乏强制性惩罚,导致企业违规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高。

校园贷

作為一种面向在校大学生的借贷服务,校园贷始于2014年,到2015年迎来爆发式增长,但因随后爆发的“裸贷、收费混乱、暴力催收”等负面事件备受舆论质疑。公众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本身无善恶之分,只是作为新生事物,在变身为“校园贷”的过程中,其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针对校园贷的种种诈骗问题,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互联网金融委员会等均于今年发布通知,禁止违规机构向大学生提供校园贷服务。与此同时,各地消协组织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发声,一方面倡议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诚信意识;另一方面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喊话,建议加强对网络信贷和金融消费的监管。

预付卡消费

2017年以来,各地先后出现一些发放预付卡企业突然关门、人员卷款逃逸的情况,且相关问题有恶化趋势。尤其是在美容美发、洗染、健身、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由于法律制度规范不完善、监管责任不明晰等原因,经常会发生余额不予退还、经营场所变更、服务质量下降、经营者亏损倒闭以及预付费纠纷等情况。

消费者建议,应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制定有力度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化对相关服务业的监管,让这一“防线”成为预付式消费资金的安全保障。对此,湖北、江苏等省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就规范预付卡消费、加强消费者隐私保护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而随着互联网+预付费消费模式的不断衍生,强化预付费经营模式的监管,需求日益紧迫。

刷单炒信

随着阿里巴巴起诉刷单公司一案的开庭,互联网刷单的黑色产业链也浮出水面,移花接木、好评返现、差评打压……能够为消费者消费决策提供更多参照信息的网购评价,正被商家恶意操纵,严重破坏了网购信用体系。舆论普遍认为,“刷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与网络交易诚信评价体系的对接。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中消协于2016年11月签署《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对电子商务领域刷单炒信行为产生了有力震慑。2017年,该文件作为行动纲领,被多个地市级政府部门积极转发,对于号召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共同抵制刷单炒信行为发挥了重大作用。

《电子商务法》

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但在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良莠不齐,出现了很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这种种问题,直指法律规范的缺失。

2017年,《电子商务法》立法进入关键阶段。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相比草案一审稿,草案二审稿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电子商务平台配合监管等方面增加了规定。有关方面也正在加快草案的修改工作,争取2018年正式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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