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的方法分析
2018-09-29李乃侠廖荣安
李乃侠 廖荣安
【摘 要】目的:探讨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的方法以及取得的效果。方法:根据我市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程度,将2014年1月~2016年12月按照1年的频段进行划分,分为2014年1月~2014年12月(第一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第二阶段)以及2016年1月~2016年12月(第三阶段),分析比较不同阶段的出生缺陷产前超声筛查情况。结果:经过分析可知,第三阶段的超声产前筛查出生缺陷检出率高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考核结果显示,80例考核成员中出生缺陷认读正确率最高为腹裂(85.71%),其次为脐膨出(75.00%),唇裂(71.43%),神经管缺陷(71.43%),先天性心脏病(60.87%),以及肢体短缩(33.33%)。结论:通过对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进行规范化管理可有效提高出生缺陷检查率,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
【关键词】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应用效果
【中图分类号】R714.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8)08--02
孕妇在怀孕期间,通过对其开展超声筛查工作,可对体内胎儿的健康程度进行有效的检查和判定,可有效筛查出存在机体缺陷的胎儿,临床上在对胎先天性畸形开展有效诊断的方式主要为超声产前筛查[1]。有学者通过研究报道,超声筛查可诊断出大部分存在先天畸形的胎儿,不过若在开展产前超声筛查工作时,如果检查人员不具备较好的检查技术水平,或者是不能按照相应的规范要求开展超声检查工作,则可能导致二级缺陷被忽略,从而降低产前超声筛查的准确率[2]。故将产前超声筛查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加强,对于超声筛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研究就探讨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的方法以及取得的效果。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根据我市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程度,将2014年1月~2016年12月按照1年的频段进行划分,分为2014年1月~2014年12月(第一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第二阶段)以及2016年1月~2016年12月(第三阶段),共有976例个案,包括孕周超过14周以及出生7d后的胎儿和新生儿。
1.2 研究方法
第一阶段为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的初始阶段,在这一阶段仅对产前超声筛查操作人员开展筛查操作培训,以及对相关的法律内容进行培训,在这一阶段不对产前超声筛查操作人员开展考核工作。第二阶段为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的中间阶段,在这一阶段为产前超声筛查操作人员开展的培训更为系统化,不仅包含了第一阶段的全部培训内容,同时还包含了在进行产前超声筛查过程中应进行有效掌握的内容,比如17个标准切面,同时在为产前超声筛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后,对其开展全面的理论测试。第三阶段为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的终极阶段,在这一阶段为产前超声筛查操作人员开展的培训不仅包括了第二阶段的全部内容,同时还将相关工作规范的培训工作进行增加,并且还将实际操作培训内容,以及正确认识胎儿异常图片的内容进行增加,如果在进行操作培训后,在进行考核过程中,发现被培训者的检查操作手法存在错误,以及无法对异常图片进行有效的识别,则需对该部分培训者开展进一步的培训,直至其完全掌握相关的检查操作手法以及能够对异常图片进行有效的识别。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三个阶段的胎儿出生缺陷检查率以及第三階段的操作人员缺陷图片认读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统计学软件为 SPSS17.0。[n,(%)]表示计数资料,行检验;P<0.05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不同阶段胎儿出生缺陷检查率比较
第一阶段胎儿出生缺陷检出率为31.63%,第二阶段胎儿出生缺陷检出率为44.31%,第三阶段胎儿出生缺陷检出率为60.62%。第三阶段的超声产前筛查出生缺陷检出率高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1。
2.2 第三阶段出生缺陷认读情况 考核结果显示,80例考核成员中出生缺陷认读正确率最高为腹裂(85.71%),其次为脐膨出(75.00%),唇裂(71.43%),神经管缺陷(71.43%),先天性心脏病(60.87%),以及肢体短缩(33.33%)。如表2。
3 讨论
在产前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对产前筛查操作人员相应的操作规范进行制定,包括如何对检查仪器进行操作,如何开展具体的操作检查等,同时对超声筛查报告进行规范制定,从而使操作人员能够严格遵照相关要求来开展检查操作,从而对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漏情况进行避免[3]。为了提高超声筛查操作人员的培训效率,应将培训材料进行统一制定,采用同一操作培训材料对其开展培训,操作培训的授课可邀请相关专业权威专家进行,从而使操作培训的质量得到保障[4]。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我市第一阶段胎儿出生缺陷检出率为31.63%,第二阶段胎儿出生缺陷检出率为44.31%,第三阶段胎儿出生缺陷检出率为60.62%。第三阶段的超声产前筛查出生缺陷检出率高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 义(P<0.05)。提示通过对超声筛查操作人员开展有效的规范化管理培训后,胎儿出生缺陷检出率得到明显的提升。
在对产前筛查技术开展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对超声筛查操作人员开展有效的培训工作,并在培训过程中以及培训结束后对其开展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未合格的超声筛查操作人员进行进一步培训,使培训工作的开展由单纯的超声筛查法律法规培养,慢慢提升至系统化超声筛查培训,使培训内容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理论知识,而是结合实践使受培训者能够对培训内容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最终使超声筛查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
综上所述,通过对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进行规范化管理可有效提高出生缺陷检查率,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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