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动态
2018-09-29
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
住建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沿海、沿长江有关省(区、市)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根据《通知》,沿海、沿长江有关省(区、市)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违规开采、交易、使用海砂的危害性,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开采、运输、流通、使用等环节重点监管任务。《通知》强调,各地相关部门要建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整治合力。
住建部负责加强对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预拌混凝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规海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行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违规海砂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专项行动要求督促海砂开采、运输、经营企业及各工程项目搅拌站、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督察,并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住建部等部门将适时联合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督察。
(文/李凌)
住建部: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7月12日,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召开工作会议,公布2018年上半年棚户区改造进程和下半年相关工作安排:2018年1月至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2018年目标任务的62.5%。下一步,住建部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对棚改资金是否收紧一直比较关注。此次,住建部特别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在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不搞一刀切。
住建部表示,近年来,各地对棚户区范围和标准的执行总体上是好的,但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将棚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一般建制镇,有的将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范围,也有的把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范围。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住房库存已经不多的情况下,并未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为此,必须督促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此外,住建部还强调,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文/陈姗姗)
福建省倡议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扬尘防治
7月17日,由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建设建材工会、莆田市总工会共同主办的2018年全省建筑业企业劳动保护、扬尘防治倡议暨省总工会送清凉进项目活动在莆田玉湖新城陡西安置房项目部举行。
活动现场宣读了《2018年省总工会关于全省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扬尘防治的倡议书》,号召建筑企业要勇于担当,积极承担劳动保护、扬尘防治的社会责任,进一步细化投入机制、管理方法、操作规范、施工标准,为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整洁有序的劳动工作条件。同时,与会领导共同为项目一线施工队伍授“争创工人先锋号”旗帜,并进行“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授牌仪式和防暑降温慰问金和慰问品发放仪式。
(文/王林成)
2018年年底前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福清市凯景江山府(周祖文/摄)
为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日前,福建省人社厅联合福建省发改委等7个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全面推开福建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明确在2018年年底前,力争实现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通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程建设项目自缴纳工伤保险费次日起,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含流动性、临时性),直至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通知要求,按“谁概算,谁保障”“谁预算,谁计取”原则,明确费用计提,保障落实工伤保险费。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工伤保险费用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中。各社保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办理参保申请和工伤认定时,实行“优先参保”,做到“快认快结”。同时,要严格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确保“先参保,后开工”,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开工,不参保”现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
(文/林安)
福建省进一步规范PPP项目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坚持规范发展、防范债务风险、强化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和完善奖惩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全省PPP项目作进一步规范。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守“四个不得”,即不得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兜底”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承诺社会资本固定收益回报和最低投资回报、不得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举债担保或承诺。
《意见》明确,PPP项目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应不低于30%,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限额地区一律不得新增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PPP项目;健全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严把入口关,充分论证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条件不成熟、不能实现物有所值的项目不采用PPP模式;所有采用PPP模式的项目都要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未纳入平台的项目不得冠以PPP及相关名称。
2018~2020年,福建省财政厅对推广PPP模式操作规范、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县(区)给予奖补,排名前2位的每个设区市、实验区给予500万元奖励,排名前10位的每个县(市、区)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推动PPP模式试点工作力度不足、成效不明显、操作实施不规范的地区或项目,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文/郑芸)
福建省允许小规模地块开展旧村复垦
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允许小规模地块开展旧村复垦的通知》,将进一步拓宽旧村复垦项目实施范围,允许将100~400平方米小规模地块纳入旧村复垦项目,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通知指出,根据1:10000地籍详查图件上图规范,耕地最小上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0平方米。因此,福建省以往旧村复垦最小实施面积均控制在400平方米以上。但随着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推进,全省可用于旧村复垦的资源日益减少,有必要进一步挖掘旧村复垦潜力,拓展旧村复垦实施范围,让政策充分发挥效益。
《通知》要求,小规模地块应按就近原则归并入本乡镇其他旧村复垦项目,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补偿安置、拆旧建新、复垦耕地等工作。小规模地块地面物拆除补偿及安置标准,不得低于项目其他地块补偿及安置标准。在项目实施时,需将小规模地块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审计制,进行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村委会组织村民自行实施复垦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纳入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小规模地块开展旧村复垦,按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其新增耕地计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农业部门,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件和数据,严格小规模地块旧村复垦新增耕地的验收。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项目验收情况,认真完成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小规模地块旧村复垦新增耕地的报备工作,并做好新增耕地与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的衔接,将新增耕地及时上图入库。同时,各地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复垦的新增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文/夏明)
福建已有四城市开启“摇号买房”模式
福州保利天悦售楼摇号现场(周祖文/摄)
7月13日,福州市出台《关于福州市五城区商品住宅项目公证摇号销售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称即日起,福州市所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的三类商品住宅项目,按照“首套刚需优先”原则,实行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至此,福建已有泉州、莆田、宁德、福州四城开启“摇号买房”模式。
《实施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后方可开展认筹,开放认筹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对每个认筹家庭收取的认筹金不得超过准售房源平均单套住宅销售金额的20%。
意向购房人属于福州市五城区限购对象的(含非本市五城区户籍意向购房人未能提供2年内累计缴满1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只得申请购买非限购套型商品住宅;不属于本市五城区限购对象的,可以申请购买全部套型商品住宅。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意向人,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为单位申请认筹,参与摇号。每个家庭在每一次认筹活动中只能申请1个认筹名额。未选房或放弃选房的认筹家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认筹金。
《实施意见》明确,福州市所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的指定类型的商品住宅项目,按照“首套刚需优先”原则,实行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首套刚需意向购房人系指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意向购房人;非首套刚需意向购房人系指除首套刚需意向购房人以外的其他意向购房人。同时,只有一手房、预售房采用“摇号买房”,二手房不受此新政限制。公证摇号产生的顺序号,购房人不得转让、变更,否则1年内禁止其在本市五城区购房,3年内禁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此可见,《实施意见》或将成为打击炒房、关系户的又一重拳。
(文/安蓓)
福州刚需购房职工贷款额度提高 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
近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包括提高刚需购房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内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并于7月20日开始执行。
新政面向刚需的购房职工家庭发布了优惠政策。在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处于紧张状态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职工家庭,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因素的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双职工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由现行单职工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有效减轻此类购房职工的购房还贷压力。
如何定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名下无房”?新政规定,职工在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的任意一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在任何地方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也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即可认定为首次申请贷款。“名下无房”的认定标准则为:职工家庭住房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购房所在地和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证明或结果体现为无住房信息记录,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没有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
本次新政同时提升了职工为支付房租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标准及提取频率。根据规定,自2018年7月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由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每半年一次,在五城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房租提取额度从每月最高600元提高到1000元;长乐区和六县市缴存公积金的的职工提取额度则从每月最高600元提高到800元。据悉,按照提高后的标准测算,夫妻双方如在福州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可解决在福州市鼓楼区租住一套70~80平方米的住房2/3左右的租金,有利于进一步减轻职工的租房负担。
新政还规范了职工在离职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转移业务的流程。同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需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其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及以上,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封存6个月后即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吴铎思)
福州新洪塘大桥“双脚”已稳扎江中
福州市洪塘桥拓宽改造项目(周祖文/摄)
洪塘大桥是连接福州市区和闽侯上街的重要交通枢纽,为西向进出城通道,车流量大,因此,洪塘大桥拓宽改造项目备受关注。该项目近日传来最新进展,目前,全桥桩基完成近七成,作为大桥受力结构的主塔进入墩身施工,比计划提前了28天。主塔对桥梁来说,就好比人的双脚,眼下新洪塘大桥的“双脚”已稳扎江中,预示着离桥面架设更进了一步。
洪塘大桥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周宴平介绍,为了减少对市民出行影响,缓解橘园洲大桥交通压力,新洪塘大桥经过多轮论证,敲定了保畅通的工艺,即先在老桥两侧各建设三分之一幅新桥,然后将老桥交通转移至新桥并拆除老桥,最后施工中间幅桥梁,实现双向八车道通行。
据介绍,新洪塘大桥设计为自锚式单塔悬索桥,高约71.3米的主塔是新大桥的控制性工程,通过悬索承担主桥桥面受力,自从桩基和承台完工后,洪塘大桥的“双脚”已稳稳扎在江中。数据显示,目前项目的桩基、承台、墩柱、系梁、盖梁等均按计划完成,桩基已浇筑280多根,占设计总量近七成,水中承台完成5座,现浇箱梁完成5跨,钢梁已开始加工制造。预计2018年12月底,主桥的所有墩柱均可完工,开始上部钢梁架设。
新洪塘大桥于2017年8月28日开工,工期36个月,路线总长约2207.8米,主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匝道采用设计速度30~35km/h的标准建设,项目预计2020年通车。
(文/林微微)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公告,《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草案修改二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8月13日。
这项立法工作是根据福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展开的。在2017年1月召开的福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陈展弘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完善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使市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活环境更加美好。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吸纳了该议案建议,将其列为2017年立法项目。
2017年6月和8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审议中,委员们认为,管理好建筑垃圾,必须建设好渣土消纳场,消纳场信息应定期公布,并建立信息对接平台,使建筑垃圾实现供需平衡。“必须让建筑垃圾有处可去,否则再强的管理措施也可能出现乱倾倒现象。”这是在二审中,委员们最一致的意见。他们还建议从立法层面加大对渣土车未按指定地点卸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目前,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即将对这项法规进行三审,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公众对草案修改二稿踊跃提出意见建议,使该法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文/陈曦)
龙海市86个在建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逾85亿元
龙海市发改部门统计,2018年上半年,该市86个在建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5.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6.5%,超时序进度6.5%。其中,7个省级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1.4%;38个漳州市级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9.8%,顺利实现“双过半”。
2018年以来,龙海市围绕“重点区域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坚持工作抓重点、重点抓项目、项目抓竞赛,充分发挥“一江滨两新区”“南太武南溪湾”两大重点区域指挥部一线指挥优势,突出“责任一线落实,调度一线进行,服务一线到位,问题一线解决”,完善“追问题、解难题”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收集、解决、反馈”系统,推动了项目征地拆迁、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建设等,有力地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文/吴凯)
中法建筑遗产保护“九龙营”在南平开营
7月16日,由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法国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联盟和南平市延平区联合举办的“建筑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九龙营”,在延平区巨口乡九龙村举行开营仪式。
巨口乡是国家级生态乡镇,境内留存着数量众多、造型独特的古民居、古遗存、古村落,现有中国传统村落1个、省级传统村落7个,有完整土厝建筑的村庄8个,土厝多达600余座。其中,九龙村土厝依山而建连绵百座。土厝主要为方楼,外围夯土筑墙,厝内为木构建筑,均就地取用生土、木材、鹅卵石、瓦砾等材料建筑,墙体装饰既有徽式建筑的特点,也有苏杭建筑的轻灵。
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经过多次实地考察,确定九龙村为2018年工作营地之一。此次工作营吸引了来自中法两国的建筑师、古村落保护志愿者、古建筑修复爱好者等20人,将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用传统建筑工艺对当地土厝古民居等建筑进行修缮。同时,9名艺术家将以九龙村为创作背景,开展摄影、写生、雕塑等活动。
(文/黄颖)
百余名两岸大学生共同研讨闽东聚落文化与传统建筑
7月17日,2018年第四届两岸大学生聚落文化与传统建筑夏令营暨学术研讨会在宁德举行,吸引来自两岸19所大学150余名师生参加。
两岸大学生将通过为期9天的夏令营活动,深入宁德蕉城、寿宁、屏南等地的传统村镇民居、民俗博物馆和文化场所,了解闽东别样的聚落文化及建筑特点,并召开10多场学术会议,在活动中加强交流合作,为两岸大学生进一步了解文化传统和大陆聚落文化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自2015年以来,两岸大学生聚落文化与传统建筑调查夏令营暨学术研讨会已连续举办了三届,分别于2017年、2018年出版了《守望古厝的探索》《聚落文化保护研究》两本学术论文集,进一步深化了活动的理论性与学术深度,为两岸青年提供优秀的展示与研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