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微课程”之比较
2018-09-28金陵
金陵
2013年以来,由于创意视域不同,出现了两种含义的“微课程”。
一种“微课程”从数字资源视域看问题,把教师录制的微型讲课视频(俗称“微课”)称作“微课程”。这种“微课程”,其载体是微视频,内容是教师关于某个知识点或某几个知识点的讲课。所谓“制作‘微课程”,就是这一视域对“微课程”的理解的反映。
另一种“微课程”从课程(Curriculum)视域看问题。认为决定“微课程”之所以为微课程的是课程属性,而不是技术属性或资源属性。
从课程属性出发,把宏大的课程理论“掰”开来考察,可以发现,课程包括课程设计、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四大范畴,是一个复杂的人工社会系统。“微课程”也不例外,同样应该具有微观意义的四大范畴的性质,形成一个微型的教学系统。这是微课程教学法对“微课程”的基本看法。
据此,微课程教学法认为,“微课程”是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环境下,有关单位课时教学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资源、组织形式、评价与反思等要素优化组合为一体的教学系统,具有宏观课程微观组织的特性。
所谓宏观课程微观组织,指的是把课程原理和方法凝聚到课程微观组织的实践中去。课程的微观组织一般指两种情况:一种是指一个课时的教学活动,另一种是指一个单元的教学活动。根据我国中小学实际,大多数情况下,教学的基本单位表现为一个课时的教学活动,我们称之为单位课时教学活动,构成一个微型的教学系统。
这个系統创意了三大模块的教学模型,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系统设计方法,按照系统最优化的原则,此消彼长地组合教学主体、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技术、教学环境、教学反馈等教学要素。通过自主学习任务单和教学视频的组合,在课前完成学习知识的任务;到课堂上,通过“四步法”环环相扣的组合,完成内化知识的任务。学生学得开心、扎实,有成就感,既能够拓展综合能力,又不影响学习成绩提升。
这样的“微课程”,除了有利于把课程改革落到实处之外,还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同时还决定着课程资源的走向(包括内容与形式),而不是从属于课程资源。
从逻辑视角看问题,课程视域的“微课程”属于课程范畴。它的上位概念是课程,其本身是课程的下位概念。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非常明晰。
资源视域的“微课程”属于资源范畴,其上位概念是视频资源,而不是课程。作为视频的“微课程”,仅仅是课程开发的产物——资源之一,而不是课程本身,名不符实,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清晰的逻辑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事物,混乱的逻辑不仅反映思维混乱,而且容易雾里看花蒙蔽了双眼。我们可以给资源视域的“微课程”一个更贴切的称谓——“微课”,使其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