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善款税费亟待法律正解
2018-09-28
4月,河南省原阳县患病青年千强通过“放心帮”平台众筹6万多元治疗费。8月媒体披露称,千强被平台负责人索要5%的“税款”。一时间,关于此类平台有无资格开展筹款救助以及能否收费或交税等问题,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究竟“放心帮”这类平台有无资质进行救助筹款?新华社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浠鸣。他认为,要把公开募捐和个人求助区分开来。慈善法禁止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公开募捐,但并未对个人求助做出明确规范。因此,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直系亲属的困难用互联网平台筹款求助,是未被禁止的,但是要确保信息真实性,否则其他相关法律会加以约束。至于收费,黄浠鸣认为,未经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为个人发布求助信息后,能否向求助人收取手续费,慈善法等相关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难免出现一些争议。针对“5%税款”的说法是否成立,河南省新乡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如果该平台用的是企业账户是需要缴税的。还有一个问题是,“放心帮”无法证明“放心帮”在历次筹款中都按照5%的比例缴了“税款”。
“放心帮”平台负责人高超通过《法制日报》表示,由于善款进的是公司账户,不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公益账户,所以要交税。《法制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这点符合法律规定,平台负责人并没有对筹款人撒谎。此外《法制日报》认为,慈善组织和机构收取管理费,这是国际惯例,因为筹集善款是需要成本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慈善机构的正常生存和运营,然后帮助更多的人。但正是由于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从而引发了社会的热议。因此,这迫切需要立法机关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否则,类似这样的争议,或将不断出现,对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会造成妨碍和破坏。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采访了部分网民,观点主要分成了两类,一类是平台不该收费,否则慈善就走了形、变了味,另一类则支持平台收费,运营平台需要成本,合理收费才能保证生存。
对此,《工人日报》以“众筹平台‘索税’尴尬亟待化解”为题发表评论称,税收是很严肃的事情,征税是行政行为,平台没有被授权显然不能代行收税的权利。因此,众筹平台索税看起来很荒唐。事实上,“放心帮”平台所索之税,源于众筹钱款打入的是企业的账户,出现了收支流转,按规定需要纳税,但此项税收针对的是企业收入,而非捐款,有着质的区别。而平台与受益人分摊成本的合理性,则源于这些成本是需要且不可避免的。所以“放心帮”在操作上还是考虑失当,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以索税的名义向受益人转嫁,合理性并不充分。不过,平台索税荒唐的背后也不乏尴尬和无奈,“放心帮”目前没有取得募捐信息平台或者公益组织资质,因而开设不了享受税收优惠的公益账户,只能用企业账户收转捐赠,加大了募捐成本。慈善固然需要管理规范,同时更要创造社会公益慈善发展的宽松环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妨适当降低门槛与成本,呵护社会参与公益慈善的积极性。
据最新报道,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民政局副局长马伟领表示,目前,募捐的款项已经全部交到患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