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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体要有文学性

2018-09-27赵勇

博览群书 2018年8期
关键词:文学性写文章风景

赵勇

前些日子,《博覽群书》的编辑让我来组稿,我琢磨一下,觉得还有的可写,就答应下来,布置给你们了。“名著与劳动”这个话题,我首先想到的其实是马克思《手稿》中的“异化劳动”,其次想到了路遥的“劳动观”。因党文亭同学的博士论文涉及路遥,我便把路遥布置给了她。近日问赵天舒,他想结合萨特展开这一问题,我觉得也挺好。不知另两位同学是否有些想法了?以前经常说“三大差别”,其中之一就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所以,这个“劳动”,大家可以理解得宽泛一些。劳动不只是山上开荒,井下挖煤,而是涉及许多方面。希望你们确定写作范围后自己立意,写出好文章。

编辑要求行文活泼一些,我对大家的要求是写成随笔体,其实都差不多。上次关于“名家名作中的春节”,我也是如此要求的,四位同学也尽可能落实了,但有的落实得好一些,有的稍稍弱一些。关于随笔体或论笔体,我此前写邮件说过,近来写文章也在呼吁,但要把它运用起来,且用得恰到好处,实际上是不太容易的。此前写在邮件中、文章中的话我在这里已不再多讲,只说说我最近遇到的一件事情,再结合随笔体谈一点体会。

过年期间,我给一家刊物写了篇长稿,随后匿名评审专家与刊物责编都对我里面的一些表达提出质疑,质疑的关键是“行文风格类似文化随笔”或“太过随笔化”。于是我只好写长邮件,耐心解释我为什么如此行文,我在追求一种怎样的表达,等等。编辑的一些建议并非全无道理,我当然也要择善而从之,但在涉及“随笔化”的问题上,我觉得我无法让步。于是不但没有按其建议删除相关文字,而且进一步推敲行文,完善表达,把文字改得更讲究了。由此看来,目前刊物的许多编辑,其思维定势估计还是钟情于“论文体”。他们大概认为,只有行文中规中矩,表达不越雷池,才合学术规范,才入文章法理。这就意味着,要想冲击那种或质木无文或诘屈聱牙的“学生腔”“八股调”“论文体”,路漫漫其修远兮。

但我还是想“以身试法”,并且带着你们步入这个“雷区”。年前我为一本关于赵树理的新书写后记,追溯了我意识到随笔体的重要性并把它用起来的心路历程,我把它上溯到我读研究生时的1988年。也就是说,假如大家看到我现在“为人还算谨慎,行文却很放荡”,既非心血来潮,也非一朝一夕,而是其来有自,屡教不改,已成“惯犯”无疑。为什么我要如此行事呢?也许是觉得自己是学中文的,文章要写得有那么点文学性;也许是意识到写文章并非藏之名山、锁于抽屉、孤芳自赏之物,而是要拿给读者看的,因而要有那么一点趣味性和可读性。甚至我还想到,舞文弄墨者就像一个耍把式卖艺的,是不是需要有那么一点表演性?写文章的人又那么多,虽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为文之前是不是还可以生发出一些舍我其谁的豪情,让文章具有那么一点“欲与天公试比高”性?把这几“性”加起来,我就觉得豁出去可能是值得的,即所谓“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相比于“随笔体”,“论文体”其实更容易操作。后者无非就是写得笨拙一些,生硬一些,不像汉语一些,三纸无驴一些。要是做这样的文章,我觉得那真是太简单了——闭着眼睛打着盹,吃着火锅唱着歌都可以让它熠熠生辉。不好操作的恰恰是随笔体。因为论文体只要文从字顺即可,不必讲究辞采,但随笔体却不能这样。就我个人的写作经验,为了追求一种文辞上的效果,有时候一个词,一句话,一段文字,乃至一篇文章的整体感觉,往往都得认真琢磨,反复修改。因为词在句中,句在段中,段在文中,这时候你就要考虑,某个词你庄词谐用了,这么用是不是合适?是不是与上下文搭调与大语境般配?某一句太长或太短,你要把它拆成短语或缝成长句,这种拆与缝会不会破坏某一段落的感觉与节奏?某段文字表达较平庸,太死板,你能不能想些办法把它调理得张弛有度,秋高气爽,让它变得团结紧张严肃活泼?这样下来,写文章就得考虑四六句、长短句的搭配与运用,琢磨前现代与后现代的种种修辞手法。除此之外,还要重视起承转合,前呼后应,尺水兴波,甚至还要草蛇灰线,力求文章气韵生动。如果再加上朱光潜先生所谓的声音、节奏和音响效果,那就是更高的境界了。记得年前我与钱振文(我写与《博览群书》交往的文章中提到了他)打电话聊天,说起写文章的事情,我们都认为鲁迅那篇《纪念刘和珍君》已把文章写到了一种极致。振文说,那时候鲁迅正当盛年,气势如虹。我说,别的不论,你看看那篇文章中有多少金句。所以在现代汉语的表达中,像鲁迅、朱光潜等人,永远都应该是我们学习、追模的榜样。

也要向古人学习遣词造句,向文言文学习章法句法。程巍回忆,多年前他与郭宏安先生坐绿皮火车长途旅行,后者随身携带一本“早已被他翻得有些卷边的先秦散文集——不是连贯地读,而是琢磨其句子”。何以如此?因为郭宏安正在翻译加缪的《局外人》,他要通过对文言文的琢磨,把加缪那种“高妙的贫瘠性”的句子转换成汉语(程巍:《句子的手艺》,《世界文学》2017年第4期)。翻译家尚且如此,我们写文章的人怎能对古人的东西置之不理?

还要向民间这个“话海”学习表达。赵树理说过:“广大群众就是话海,其中有很多的天才和专业家(即以说话为业务的人),他们每天每时都说着能为我们所欣赏的话。”(《赵树理全集》第4卷,北岳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P445)我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赵树理所言不虚。我家的隔院邻居便是一位巧嘴媒婆,“跑路的腿,媒婆的嘴”本来就厉害,再加上媒婆“常有理”,她就成了一位伟大的“说话家”。我去公社大院里玩耍,除了蹭吃蹭喝之外,更重要的动因其实是要蹭听。因为那些大人们用晋城话“喷”起来,滔滔不绝,其味无穷。其中有一位名叫乔建业的李有才式人物,是从文化馆下来的,更是能说会道,擅长艺术加工。无论什么人由他评说,无论什么事经他讲述,就都成了三句半,顺口溜,里面包袱不断,“笑果”极佳。如今,那个“话海”还在,却又开疆拓土,转移至网上,那里已成话语海洋。对于这个“新民间”,我们也要活学活用。我刚读完邵燕君访谈猫腻的长文《以“爽文”写“情怀”》,读到最后见猫腻说:“夫子是经过我审美加工的孔子,就像‘美图秀秀了一下。”(邵燕君:《网络时代的文学引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P330)这个表达就很传神。上次组稿中,耿弘明的结尾句是“又能怎样?历史的车轮倾覆一切,又岂曾问过我和张三的感受?”这个表达也很俏皮。像这种笔法,一旦把它用起来,文章就有了意思,有了看头。

但话说回来,我希望大家学写随笔体,并不是让你们为了文学性,刻意追求新奇险怪,更不是让大家胡说八道,满嘴放炮。不同的话题,不同的评述对象,文章整体上就会形成不同的氛围,不同的风格。文中的整体表达,都要受限于、服务于这种总体氛围。我年前那篇《2017:刘项原来不读书》的长文已经发给大家看了,当时赵天舒批评我“油嘴滑舌”。这个批评可能有些道理,但其实,写作之初我也是想落实我的一些想法的。因为此文指名道姓,涉及具体的人和事,他们是老师、是同学、是朋友、是学生,甚至还是我儿子,所以许多时候我只能“这么写”而不能“那么写”。与此同时,我还想向巴赫金分析的拉伯雷学习,让我的言辞和表达制造出一些小小的狂欢效果。也就是说,我把这篇文章随笔化时是一种笔法,但是如果要写一篇“论笔”意味更浓的文章,就是另一种笔法了。这样,虽然都是写人说事做评论,都用随笔体,但文章整体氛围不同,氣场不一,文风、语体也就各异。

总之,我是希望大家都能多准备几付好笔墨的,这样就可以兵来将当,水来土掩了。

我这个邮件主要在谈文学性,但大家要知道,随笔体并非只讲究文学性,它更需要思想性与学术性托着。或者也可以说,文学性仅为其“表”,思想性与学术性才是其“里”,有表无里,表强里弱,那就成了玩花活耍花枪了,应该是“里里外外一把手”。

我再说几句改文章。

此前我也曾说过,不仅要会写,而且要善改。以我自己的体会,文章确实要改,文章也确实是改出来的。我自己的写作习惯是,假如写的是一篇大文章,那么三五天,甚至十天半月是写不完的。所以,第二天为了跟上趟,接上茬,首先边读边改头一天写的文字,以便找到感觉,进入角色。以前写东西,当天写到哪里我就扔到电脑里不管了,如今又有了一个新习惯:关电脑之前把写的文章通过“文件传输助手”发到微信上,睡觉之前打开文档,在手机上看。若发现哪里的表达不合适,便或者用“高亮”做标记,或者使用编辑功能立马改过,以免第二天忘记。我以前的习惯是,电脑上修改完毕之后最后再打印出来过一遍,但自从发现微信的这个功能后,顿时就有了“打印出来太可耻,我为国家浪费纸”的感觉。同时我也发现,虽然都是屏幕,但看电脑与看手机的感觉又很不一样。许多时候,电脑上看得还可以,却又在手机上看出了问题。还有许多时候,即便文章已经提交,但随后再读,依然有不满意处,就又作修改。如此这般,反复下来,手机里既有无数个版本,还出现了艾柯所谓的“影子文本”,发表稿都不一定是定稿。这是数字媒介时代给我们带来的便利,但同时也是件麻烦事。

举个修改方面的例子。去年我回老家参加一个关于全域旅游的高峰论坛,当时匆匆写出演讲稿也做过修改,但最近想把它拿出来,重读之后觉得可改动处甚多,便又大肆修改一番。以结尾段为例,修改之前与修改之后的文字是这样的:

法国诗人兰波有句名言:“生活在别处”,我的一个观点是:风景也在别处。自己的家门口是没有风景的,因为我们对它太熟悉了,它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已无法引起我们的兴趣,吸引我们的眼球。所以,晋城的风景能成为本地人(insider)休闲、娱乐的场所固然可喜可贺,但更重要的是要成为外来者(outsider)观光游览的地方。因为文化展示的目的是培养模范消费者而非模范市民,是让人们在集中的地域花钱。因此,那个被展示的地域必须集风景、零售、设计、建筑、娱乐和其他休闲产业于一体。只有这样,你所生产出来的景观才能卖出去,才不会成为库存积压产品。

各位专家,各位朋友!法国诗人兰波有句名言,叫作“生活在别处”。我模仿他造句,说“风景也在别处”,以此表达我的一个观点。我的看法是:自己的家门口是没有风景可言的。“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是苏东坡的眼中风景,常年住在西湖边的杭州市民很可能会熟视无睹;“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是李太白的梦中感受,常年生活在锡崖沟王莽岭的乡村老汉很可能早已见惯不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它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我们对它又太过熟悉。陌生的东西能让人惊奇,熟悉的东西人们就会毫无兴趣,这早已被人概括为一种“陌生化”原理。所以,晋城的风景吸引了本地人(insider)休闲、娱乐,固然可喜可贺,但更重要的是要能吸引外来者(outsider)游览观光,让他们觉得“晋善晋美”。也就是说,你让本地人唱响了“清粼粼的水来蓝格莹莹的天,小芹我洗衣裳来到了河边”,这当然是件好事情,问题是,你能不能让外地的“亲圪蛋下河洗衣裳,双圪腚跪在石头上”?能不能让长城内外大江南北的小二黑和小芹们来走一走,看一看,“把你那好脸扭过来”?因为说到底,文化展示的目的是培养模范消费者,而不是打造模范市民;是让人们在集中的地域住下来,花出去,流连忘返,而不是让人们上车睡觉,下车尿尿,景点拍照,拔腿就跑。因此,那个被展示的地域必须集风景、零售、设计、建筑、娱乐和其他休闲产业于一体。只有“自然”与“人文”组合到一起,景观中有文化,文化中有风景,你所生产出来的景观才能卖出去,才不会成为库存积压产品;游客也才不会走马观花,镜花水月,而是能在心中长留一片晋城的风景!

意思还是那个意思,但与原来相比,修改后的文字一是变得丰满了(当时规定了演讲时间,也不敢铺张),二是打了些比方,引用了古诗句,化用了《小二黑结婚》里的歌词和山西民歌歌词,增加了一些趣味性。当然,因为这篇文字是演讲体,我也尽量照顾到了演讲体的要求。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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