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促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质量的影响
2018-09-26吐依贡尼牙孜
吐依贡?尼牙孜
【中图分类号】R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8)07--02
目前计划生育的主要目标为优生优育,而在计划生育中提供优质的服务,能够加强人们对计划生育知识的了解,进而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实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1]。本次研究对刍议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促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质量的影响作一综述,具体内容见下文描述。
1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及计划生育服务的现状
1.1 计划生育现状 ①政府提供保障:我国政府的管理层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具有较高的认知度,且我国也颁发了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如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宪法等,均为计划生育提供了可靠的保障。随着我国国家的水平不断上升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2]。②社会经济水平:根据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和服务环境来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仍可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进而对计划生育的服务质量造成影响。现如今,多数城市的计划生育部位有经费时,会开展有关计划生育的服务工程,如常规妇检、关爱母亲工程以及易得易优等,使每位群众均可享受获得健康的权利。③社会性别意识: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提供者,多数人群仍存在传统的社会意识,如计划生育的管理对象主要以女性为主,且认为男性绝育易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对于绝育方面未能对女性和男性进行平等对待[3]。
1.2 计划生育服务现状①认知不足:由于优质服务人员对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认知程度不高,即便优质服务人员存在一定的服务的意识,但由于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认知不足,也可导致其无法为广大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活水平和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导致人们对自身健康的需求要求越来越高,而计划生育部门未能及时跟随社会改变的脚步,导致其对于有关计划生育的相关知识了解程度不够,仅了解到一些皮毛知识,在咨询方面无法使人群的需求得到滿足[4]。②缺乏意识:优质服务人员在进行优质服务过程中,仍存在损害服务对象健康的情况出现,如对于未婚先孕的女孩,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态度恶劣、冷淡;对于来自偏远山区或地域贫困人群态度不好,且过于针对未婚先孕的女孩子,给她们脸色看,未能对其心理感受进行顾忌;与此同时还有部分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认为避孕为女人需要做的事情,在男性和女性问题上存在不公平现象。③服务内涵: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对于服务质量的满意仅局限于技术服务等硬件条件中,如根据临床资料显示,在广州计划生育服务质量满意度中,有50%的服务人员认为环境好即为服务好;有20%的优质服务人员认为优质的服务质量与医生的操作技术有关,而医生的操作技能是体现服务质量的标准。从上述数据能够看出,服务人员对于优质服务质量的好坏的认知存在明显不足现象。
2 提升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促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质量的改进措施
2.1 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需改变群众的观念和认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群众的配合度和信任度,能够为群众提供一个可信、方便以及安全的服务环境以及服务条件。对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需将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并将计划生育服务质量的宣传工作融入我国全面计划生育工作内,使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工作能够融入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并遵循优质服务的理念和坚持以人为主的精神[5]。此外,还需加强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宣传工作,使计划生育在法律法规中能够促进人们形成新型的婚育理念和认知,使其能够了解安全有效的节育知识,进而使我国人民群众对于自我保健意识显著提高。
2.2 推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优质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属于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为了能够显著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应将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认知水平以及专业文化水平得到提高,在选人方面应以学历水平较高会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使其自身专业知识水平能够提高。
3 小结
目前我国对于计划生育的主要现状是将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和技术不断规范化作为主要目标,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能够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殖健康知识的了解程度,从而实现优生优育的目的,使我国群众的生活品质以及人口质量得到提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张蕾, 朱洁萍, 庞丽华,等. 中国未婚流动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利用研究进展[J].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5, 23(5):347-351.
吴翔, 倪少义, 林细佳,等. 最佳生育年龄新婚育龄对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状况[J]. 中国医药科学, 2015, 5(14):213-216.
祝建梅, 洪文达. 深化改革 转变职能 给力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J].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4, 22(9):635-637.
雷天琼. 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体现以人为本[J]. 内蒙古中医药, 2014, 33(20):128-129.
汪富蓉, 郭敏. 推动青少年选择长效可逆避孕方式的全球共识声明[J].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6, 24(9):646-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