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模式探讨
2018-09-20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谢振华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谢振华|文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并实施了AQ/T 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广普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近几年安全标准化工作实践总结的基础上,于2017年4月1日实施了新的 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标志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新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中提出,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因此,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本文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主线,探讨北京市如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
北京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现状
北京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北京市各区县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尤其是顺义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北京市顺义区于2011年10月底相继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试点城市,被北京市安监局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区县。顺义区实现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任务,其工作模式和梳理的三级、微型企业评定标准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认可,并在北京市应用推广。北京市各企业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二七装备公司等都通过了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
但是北京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流于形式、评审环节把关不严、没有解决企业本质安全问题等。尤其北京市小微企业众多,如小微型食品加工厂、小微型服装加工厂、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型场所也较多,如服装市场、大型超市、餐饮场所等,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施不齐全、安全基础设施较差、事故隐患比较多等问题。2014年,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发生“12·29”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017年,北京大兴发生了“11·18”重大火灾事故。因此,北京市还需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之成为全国安全示范城市。
图1 安全生产工作模式
安全生产工作模式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其工作模式如图1所示。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工作的主线和核心,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保障;安全风险评估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性措施。将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可以标本兼治,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可以委托安全中介机构为其安全工作提供服务。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包括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下同)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有效监管,重点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政府安监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安全中介机构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服务。安全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议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抓手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制推行、积极引导,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不同级别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北京市在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应加强以下4方面工作:
1.梳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各类安全生产标准,而安全标准化工作涵盖的行业众多,必然涉及到大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我国已制定大量的安全生产标准,主要集中在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一般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还相对较少。因此,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借助科研机构、安全中介机构等分类梳理安全生产标准,并及时公布和更新安全生产标准目录。对某些行业缺乏适用安全生产标准的,应积极制定北京市地方性安全生产标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2.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虽然已制定了很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但还不能涵盖全部类型的企业,尤其是小微型企业。北京市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具体的评定办法。例如,顺义区梳理的三级、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认可,但小微型食品加工厂、农家乐、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等小微企业还缺乏相应的评定标准,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还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过程
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照各类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编制详细、完整的自评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实地考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的行业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尤其是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一票否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应严格评审,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环节。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严格审批,动态监管,对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坚决取消,重新评定。
4.树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典型
很多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感到困惑的一个问题是,安全工作做到什么程度才算达到了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如何能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因此,北京市应在各行业、各类型的企业中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典型,使各个企业有参照的样本,及时、准确地查找差距,快速、高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主线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有条件的企业应该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类隐患的动态监管,重点监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2.完善隐患排查表(卡)
借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成果,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应编制和完善各类隐患排查表(卡),作为隐患排查人员的有效工具,保证隐患排查标准化、实用性、可操作性,使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化。
3.建立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排查治理隐患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可以由企业委托或政府购买服务,监督和帮助企业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评估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隐患治理的评估工作,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严格隐患的整改验收,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停产整顿或者强制关闭。
夯实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
现代企业的安全管理是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隐患排查治理为治标,安全风险管控为治本),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保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注意以下3个问题:
1.政府分类监管及指导
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应严格监管安全评价工作,强制要求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鼓励和指导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2.积极发挥安全中介机构的作用
安全监管部门应制定政策,对安全中介机构的安全评价或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奖惩,落实其安全职责。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通过购买服务,让安全中介机构为小微型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服务,建立动态进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安全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3.建立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系统
高风险以及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实时预警信息系统,监测、分析、评估安全风险并及时预警,及时、有效地控制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宏观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及时分析和发布安全生产风险信息,指导企业做好风险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