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如何营造健康网络环境
2018-09-19陆明
陆明
【摘要】新媒体时代,各类信息资讯在网络空间呈爆炸式增长,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之余,也导致网络环境出现泛娱乐化、极端化和戏谑化倾向,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在此背景下,塑造健康网络环境需要净化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立法、优化传统文化传播。
【关键词】健康网络环境 净化网络 网络立法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净化网络空间,为健康网络环境的塑造筑牢基础
塑造健康网络环境,净化网络空间是关键。充斥着暴力色情内容的网络空间,注定无法发挥积极健康的作用。在净化网络空间过程中,需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既需要政府的带头引领,也需要企业、社会乃至公民個人的积极配合。
第一,政府部门要发挥净化网络空间的主体作用。近年来,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及各省市相关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包括“净网专项行动”在内的网络空间净化举措,旨在查处和遏制网络暴力色情内容的传播,取得了一定成果。
第二,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网络空间的净化。网络空间之所以充斥暴力色情内容,归根结底是一些不法企业只顾眼前利益,游走在“以色动人”“以暴动人”的边缘。因此,净化网络空间若想取得根本性成果,必须从“供给侧”入手,通过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等方式,减少暴力色情内容的供应。从目前情况看,大型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正加速提升,但一些中小互联网企业仍旧将获利与否作为唯一标准,无视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这种情况必须扭转。
第三,社会应形成对网络暴力色情内容的“零容忍”态度。社会氛围对于网络净化成果影响巨大,若全社会形成了对于不良网络内容坚决抵制的态度,则有关政府部门的整治措施将事半功倍,企业也将自觉遵守内容制作的相关规范。因此,全社会应该时刻保持对于不良网络内容的抵制态度,反对企业或个人生产、传播暴力色情内容,支持和配合政府的净网行动。
第四,民众个人要坚决抵制不良网络内容。某种程度上,正因为有需求的存在,暴力色情等不良网络内容才会源源不断供应。净化网络空间不能仅靠政府的强力措施,也不能全赖企业的自觉,民众个人的积极参与十分关键。具体来说,人们应该摒弃不良嗜好,用正能量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实际行动坚决抵制暴力色情等不良网络内容的荼毒。没有了需求,供给也就没有意义,那么净化网络空间的目标便大有可期。
加强网络立法,为健康网络环境的塑造提供保障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塑造健康的网络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能缺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以及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发表言论几乎不用负责,于是各种谣言充斥网络、负面言论随处可见、相互谩骂成为常态。针对上述情况,必须加强网络立法,塑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第一,加强网络立法,遏制网络谣言滋生。新媒体为资讯传播提供了便利渠道,却也为谣言滋生创造了条件。如2013年雅安地震,2015年天津“8·12”爆炸事故,每当自然灾害发生,有关人员伤亡、灾害救助、影响范围等方面的谣言便会在瞬间充斥网络,让不明真相的人们无所适从。为应对愈演愈烈的网络谣言,立法和行政部门已经行动,比如2015年新修订的《刑法》就对传播谣言量刑,国家网信办则在2017年颁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各类互联网群组中的传谣行为进行整治。
第二,加强网络立法,塑造正面舆论导向。由于法规缺位,人们在网络上发言很多时候无需付出代价,于是各种与主流价值观相抵触的言论不断出现,甚至一些人以解构主流价值观来标新立异、博取眼球。比如,近年来,对于英烈的诋毁竟一时间成为“风尚”,诸如“邱少云牺牲违背生理学常识”“雷锋是‘富二代,喜欢‘摆拍”等言论大行其道。面对这一乱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简称《英烈保护法》)应运而生,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英烈保护法》甫一实施,知名自媒体“暴走大事件”就针对此前涉嫌侮辱、戏谑英烈事件公开致歉,被认为是《英烈保护法》实际效用的展现。但是,对于英雄烈士的恶意解构在网络上还是屡见不鲜,可见作为新颁布的法律,《英烈保护法》还需加强传播,并在实际施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从而发挥应有作用。
第三,加强网络立法,维护网络安全。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愈发凸显。由于网络资讯畅通,加之大部分民众未受过专业的保密训练,很容易被境外势力诱导并窃取其所需的资讯,使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另外,西方势力长期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意识形态灌输,其负面影响逐渐显现。部分民众对西方盲目崇拜,甚至出现了“精美”“精日”的现象,不利于和谐网络环境建构与经济社会发展,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网络安全范畴。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应对网络空间中出现的安全威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就不能放松对于网络安全的防范。因此,相关立法和配套措施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优化传统文化传播,助力健康网络环境的塑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打造健康网络环境的重要资源。在网络空间中,受到泛娱乐化和戏谑化倾向的影响,传统文化被恶意解构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折损了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也导致网络舆论环境趋于恶化。通过创新和优化传统文化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有助于扭转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进而塑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一,采用创意性方式传播传统文化。在网络空间中推广传统文化,要积极适应网民的审美心理、知识结构和接受方式,不能采用传统单向度的传播模式,强行向受众灌输相关文化资讯;要适应新媒体传播语境,采用双向互动的模式,在交流渗透中逐步向受众介绍传统文化的精髓,把传统文化的丰富精神内涵融入到网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就具体传播手段而言,需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的作用,积极运用“网言网语”进行传播,以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表现形式,将抽象的思想文化转化为具象化表达,继而寻求受众的思想共鸣。
第二,整合优质资源,促进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播。加强互联网语境中的传统文化传播与教育,不能各自为政,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充分挖掘和整合各方资源,促进传播效果最大化。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突飞猛进,有利于传统文化传播的各种资源不断涌现,为建构传统文化传播的高效体系提供了坚实基础。建议有关方面要积极研究、制定整合优质传播资源的方式方法,将传统文化传播的利好因素转化为形塑健康网络环境的不竭动力。
第三,强化精品策划意识,提升传统文化传播效果。充分利用先进的传播技术,提高渗透传统文化精髓的文艺产品生产和传播的效率,积极创建与优化传统文化在网络语境中的生产和再生产机制,运用情感、艺术、时尚等多种元素制作“传统文化观”主题文化产品,建立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加强传统文化传播,展示传统文化魅力。另外,加大投入,鼓励制作一批具有高品质和广泛影响力的传统文化影视作品,更好将传统文化带进千家万户,从而增强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最终,使网络文化渗透传统文化精髓,使网络环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作者为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李勇:《新媒体环境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体系的建构研究》,《电化教育研究》,2015年第2期。
②张贺:《十余家直播平台“涉黄”被立案查办》,《人民日报》,2017年5月25日。
③薛宝生:《英雄烈士保护了我们,我们必须依法保护英雄烈士》,中国网,2018年4月28日。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