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小说:从精神病理学的方向看
2018-09-18张清华
张清华
摘要:当代小说与精神病理学有密切的关联,小说在某种层面成为了“精神现象学”(病理学)的例证。很多作家的创作都可以印证,格非正是这样一位作家,他的很多小说走进内心世界,探询隐秘的精神世界,通过小说叙述,达到精神治疗。这其中以《傻瓜的诗篇》最为典型,《傻瓜的诗篇》提出了一个十足的弗洛伊德主义主题,即关于精神病的发病机理与治愈手段,同时小说还讨论了另一个特别重要的精神现象学和哲学的命题,即精神分裂与诗歌思维之间的隐秘关系。《傻瓜的诗篇》是作为精神病学的“元小说”,揭示出了诗歌写作是一个精神现象学的问题,它的价值也正在于此。
关键词:当代小说;精神病理学;格非;《傻瓜的诗篇》
我不是精神分析学家,也不是江湖术士,但是非常有兴趣讨论“作为精神现象学的文学”的问题。文学研究就是打开众妙之门。老子《道德经》的开篇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实就是说很多东西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不能言说、言不及义、言过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道理。老子又说:“有名,万物之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是有了语言、词语、名称,万物获得了命名。在没有语言之前,是世界的本源。有了语言是人类对万物进行认知、命名、指涉,所以人类是语言的动物。老子还说:“故常有,欲观其徼。”万物是存在的,是作为表象的“有”,借此可以观察其微妙的差别——“徼”。还要知道“常无”,世界的本体是“空”和“无”。按照佛家的说法是“色”和“空”,“色”是万象,“空”是本然;按照道家的说法是“有”和“无”,万物是“有”,终极是“无”;按照《红楼梦》里的说法是“好”和“了”,“好”是过程、表象,“了”是结果、本然。老子的話要让我们知道,关于本体、认识、语言,这里面有若干层次的转换关系和不对等关系,我们知道所有言说的局限性,“此二者同谓之玄”。你要知道“常无”,又要知道“常有”,这就是“玄”学。“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你就有了打开世界探究其无限奥秘的钥匙。从这里出发,我们所有的谈论都是有局限的,接下来讨论的也是如此。
小说会成为“精神现象学”(病理学)的例证吗?答案是肯定的。当代文学中有大量描写人的精神状态的畸形,甚至是性的变态。如何来解读这些现象,这是具体原因。大的原因是,现代小说是探求人的心理的内部秘密的,用昆德拉的话说:“发现唯有小说能够发现的东西,是小说唯一存在的理由。”如今有太多的认知方法和表现载体,有电视、电脑、网络、微信、报纸等各种各样的传媒,这些传媒都能够揭示世界上各种事实,例如刚刚在日本发生的“江歌事件”,新闻和网络八卦都在说这种现象,但有谁能够说得清罪犯的内心世界发生了什么,没有任何媒介可以说清,但是文学可以。因为他内心的黑暗在很多小说中都有可能做出了解释。现代以来文学的主要功能就是揭示人性内部的秘密,外部的现象都被其它的媒介功能传达、记载、表现了,但是还有一些东西是没有办法表现的,所以小说是没有过时的,它有自身的使命,那就是发现人的内心世界的奥秘。这也有助于认识人类自身,人在分析文学的过程中也是在发现自己。其实所有的认知都有两个限度:对外认知客观事物,对内走进和建构内心世界。每当你认识前进了一步,就意味着对自己的认知深入了一步。这个镜像是相依相生,互为表里的。
关于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
要借助一下弗洛伊德的理论。弗洛伊德把人的意识结构分为三部分:无意识、潜意识、意识。无意识虽然发生在我们体内,但我们意识不到,只有在梦境中会出现。还有一部分是经过我们检验加工,可以深入到意识当中,叫潜意识。结构最上面的部分是意识,也就是我们能自觉到的。这个结构仿佛是一座冰山,水平面以下是大部分,表面能露出来的是少部分,也就是说,每个人能够意识到的自我,只是我们意识当中的一小部分。
对应着意识结构的是人格结构。“本我”对应着无意识,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动物性的本能冲动。“自我”是世俗的一部分,我们身上获得社会认可的一部分,也就是作为社会意识的人。除此人类还有一个高级的精神层次,即“超我”。它是内化为内心世界的一种自律性,自我超越和提升的可能性,按照至善的原则行事。更通俗一点讲,伦理标准里面有一个是非标准。判断是非标准的是谁?通常应该是“超我”,我们中国人通常很少按照是非原则来处理事情,都是按照利害原则。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有一个缺陷:通常说要学会趋利避害。但是很少说让你坚持真理,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一般来说,对无关的人会这么说,对自己孩子首先就讲利害。所以“超我”在中国人这里很多时候是被悬置的。
弗洛伊德认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本我不顾现实,只要求满足欲望,寻求快乐;超我按照道德准则对人的欲望和行为多加限制,而自我则活动于本我和超我之间,它以现实条件实现本我的欲望,又要服从超我的强制规则,它不仅必须寻找满足本我需要的事物,而且还必须考虑到所寻找的事物不能违反超我的价值观。大家联系文学作品的时候就会立刻想到这样的例子。例如,歌德的名作《浮士德》中,浮士德一生是一个不断地经历悲剧、磨难,从而自我提升、成长,最后达到至高至善的境界的过程,成为德意志的灵魂,成为一个民族的精神化身,或者是他的文化精神的精髓。他的一生是由两个东西决定的:一个是上帝,一个是魔鬼梅菲斯特,上帝和魔鬼之间较量、争夺。魔鬼要跟上帝打赌,看看谁能够争取到浮士德。这个过程就是浮士德一生的成长逻辑:一定会有一种向善,同时又会有恶的本能,进行不断的斗争和平衡。这是每个人都面对的共同处境。
这个过程我们也可以做一些延伸的理解,比如说我们中国人认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悲”,这是一个世俗的经验,为什么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个人老了,他身上的魔鬼性、力比多、原欲的成分越来越弱,他的精神性或者他的道德的部分就逐渐占据了优势。年轻的时候血气方刚,欲望旺盛,有更多恶的本能。当到了老年,生物的本能就萎缩了,没有性别了,这是个过程。
还有一个例子,《西游记》是一个非常有启示、有哲学意味的作品。唐僧受命于天子,带着三个徒弟,骑着白龙马到西天去取经。中间要经过空间上的遥迢万里,经过万里千山、天然的屏障,这就使中国人的地理想象变得那么遥远,空间上的努力极其艰巨,为什么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是要取真经。这意味着向善,求取真理,让众生脱离苦难,拯救众生。宁愿承受这样的磨难去取真经,从空间上有一个探险的旅程,就像是一个历险记的结构。这是从小说的明线上看。还有一个非常重要但是并不裸露的意图,就是每个个体都在他精神的天路历程之中。小说的最后所有人都成了佛,所有的妖魔都被降服或者被收服。这表明,人身上的魔性(本我)都得到了压制改造,最后成了佛。佛是谁?佛就是超我。每个人都获得了胜利,猪八戒变成净坛使者,孙悟空变成了斗战胜佛。成佛的过程就是由魔到佛,这是个人人格上的天路历程,但并不是意味着你成了佛就没有本能了。猪八戒也仍然是有着猪的外观,还有某些猪的本能,他的性格仍然有猪的痕迹。孙悟空身上仍然有桀骜不驯的一面。这就好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人性,人性里面有若干个侧面,所有的家畜都是我们人驯化出来的。西方戏剧里经常说“以上帝为蓝本创造了人”,这是莫里哀剧作当中的话。我们人也是以自己为蓝本创造了猪狗牛马等很多的家畜,这些家畜本来是有野性的,经过人类的驯化变成了家畜。所以从家畜身上可以看到人性的多个侧面。人性当中有猪性的懒、贪婪。当然这都是我们“对猪的污蔑”了,我们会选择某些弱点投射到猪的身上——贪吃懒惰。其实猪除了懒惰以外,别的缺点其实并不多,但是懒惰却是我们人性当中的一部分。还有狗性,有的教科书上说狗是由狼驯化来的,我不相信。有一部分狼狗当然是,但是其他的不是。应该是由多个动物种类而来,被我们人类驯化成了一种动物——虽然形体外貌有千百种,但属性却都一样的“狗”。狗的优点是忠诚,缺点是奴性,两者相依相生,人身上的奴性从狗身上就可以看出,狗身上美好的禀赋,也是我们人性的一种折射。还有猴性——坐立不安、摇头晃脑、躁动、桀骜不驯,这是人身上的猴性,孙悟空就投射了人类身上的这些属性。除了这些,还有牛马之性——逆来顺受,这些都是我们人类的禀赋。另外,西游记里设置了很多妖精,每一个妖精都是人身上的魔性或本我的一种投射。《西游记》是一部很有哲学内涵和寓意的作品,但是我们过去的研究没有从精神现象学、从人性的角度去认真切入,所以研究是比较浅的。
我们再回到弗洛伊德的理论。弗洛伊德还有关于“泛性论”即“力比多”也即“原欲”的理论,认为它是一切生命活动的基础。“文学是力比多的升华”。力比多能直接呈现文学吗?能,但是叫“下半身”,“下半身诗歌”就把力比多直接拿出来,但通常诗或者艺术是把力比多改装升华以后再拿出来。例如男生向女生表达爱情,送她一支玫瑰,你会觉得很得体。这里有一个隐喻,什么是玫瑰花?它是一种蔷薇科植物的生殖器官。把力比多的部分藏起来,是人类文明的特点,诗其实是把力比多隐喻化。《红楼梦》中“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中,曹雪芹即发现了关于“木瓜”隐喻的原型,这是充满了性暗示的。很多民歌最初也都是力比多的直接显现。孔夫子也是很敏锐的,他意识到《诗经》里有很多会让人产生各种各样想法的话,所以他先打预防针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他也经常辩白自己说:“吾好色而不淫”。似乎有一点矫情的意思,但更多的时候他是很诚实的,又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他会承认人的本能,但是他要引导大家向善。
弗洛伊德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梦是人的愿望的达成”。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是人基本意识活动的本能,每个人都会做梦,人们会有一种共同的感受,醒了以后,叙述梦变得很困难。我們的梦是大脑的多个部位同时在活动,同时发生的多个区域的活动,形成梦境的影像,所以做梦并不是一个“线性”的活动。只是醒来以后你要把它叙述出来,叙述是需要线性化的,以此叙述加工的过程就变得很困难,因为梦的发生并不是在时间里发生,而是空间里发生的。
还有“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学”,不要以为我们每个人的精神和精神分裂或者精神的异常现象之间是有一道沟壑的,不是这样的,日常生活里面也充满了错乱。错乱是一种常态,比如说我们所有的阅读,在弗洛伊德看来都是“误读”。你能够读出原作者是怎么想吗?《红楼梦》《第二次握手》等都是作者经过反复修改的。一个人叙述同一故事,每一次叙述都和上次不一样。“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才有了如今的《红楼梦》。“人不可能两次进入同一条河流”,就算自己写的东西也一样,我的《海德堡笔记》自己拿出来重读的时候也是感想万千,当时的感觉和现在的感受就不一样。写作的本质上就是不断地对自己的记忆进行处理、增值、修改。你能够完全回复到自己的记忆当中吗?你的每次记忆是不是对你记忆的修改?精神现象是非常复杂的。
还有“强迫症”,强迫症是所有美德的伴生物。我经常跟我的学生们说:“不要以为你们是天然正常的”,人都有强迫症,你们小的时候,父母说你是好孩子,你就强迫自己做好孩子,然后你就慢慢真的变成了好孩子,变成了大大小小的学霸,最后进入了名牌大学。每个优秀的人都是有美德的,而美德多近乎强迫症。例如我们从小写作文,都会有写母亲的的命题,可所有人写出来的都大致相同——把母亲写成一个无比勤劳、善良、博大、爱着所有人的老太太。我的母亲也是这样,她的强迫症是非常明显的,她早上起来要把所有的东西打扫干净,然后坐着闲了一会儿,就开始叹息焦虑。以至于让别人说“你能不能停下来歇一会”,这就是母亲。这是明明是一个精神现象学的问题,可我们会把它描述为美德。
还有“恍惚来过”,一个人到完全陌生的地方,第一次经验都会有“曾经有过”的错觉。贾宝玉第一次见到林黛玉说:“这个妹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是一个普遍经验,唐代诗人崔护的《题都城南庄》:“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他其实有可能只是错觉,他第一次来看到这一束灿烂桃花。然后他假装说:“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他极有可能是第一次来,但是他会有一种错觉,“我去年来过”,有点物是人非的沧桑的感慨。
叙述或语言中的精神治疗
精神分析学中有一个最重要的理论,就是精神治疗。精神治疗现在很普遍,我们经常会在各种压力下导致自身有些问题,会去做心理咨询。咨询师的一些评估、分析、定义和讲述,对我们很重要。其实精神分析很大程度上就是语言的治疗。我们在日常生活或者在一些庸常的艺术作品中,也会看到这种现象。
我举一个大家熟悉的例子:以赵本山、范伟、高秀敏三个人演出的系列小品——“卖拐”来举例。赵本山扮演的骗子,用暗示法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让一个心智基本健全的人变成了一个跛子,当高秀敏扮演的那个良心未泯的随从不断地提示受害者说“你不要信他”。这个受害者还很生气,“同样是一个家庭两口子,差距怎么这么大呢?”他很快有了一种“获得性跛行强迫症”——这是我给起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治疗他,就变成了一个问题。各位可以去看美国人欧文·斯通所写的《弗洛伊德传》,上面记载着大量弗洛伊德治疗强迫症患者的例子。
最生动的例子是他对伊丽莎白小姐的腿疼病的医治过程。这位看起来贤淑的小姐,因为暗中喜欢自己温文尔雅善于体贴的妹夫,而产生了过于强烈的自责与犯罪感。一次她的妹妹身体有病住进了一座山区疗养院,她前来看望,正好有一个机会和妹夫在山上溜达了好长一段时间,“等到她返回旅馆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左腿已经半麻痹了。”弗洛伊德给她做语言的疏导,问:“你回到旅馆时心里想了些什么呢?”伊丽莎白说,“我觉得很孤单。我有一个强烈的欲望:我要重新恋爱获得快乐,就像我妹妹曾经享有的一样(她的妹妹后来因为难产而不幸死去,妹夫伤心欲绝,带着孩子回了老家。这使伊丽莎白的病情愈加重了)。”经过分析,弗洛伊德坚信是她的心理问题,他在对她进行催眠和暗示治疗的时候对她说:“你一直因为移情于自己的妹夫而深感内疚,于是你用生理疾病的折磨以自责。这种犯罪感一出现在你身上,你的病痛就发作,这得力于一种成功的转换机理。如果你能坦然正视事实,你的病是可以得到控制的。”伊丽莎白勃然大怒。她哭了起来。她抵赖。她痛斥。“这不是真的!这是你有意陷害我!根本没有这种事!我干不出这种缺德事。要真有这种事,我一辈子也饶不了我自己!”“我亲爱的伊丽莎白小姐,我们是不能够给自己的感情打保票的,你在这种情况下得了病,就足以证明了你的道德情操。”经过这番点破,这位小姐在经过了一段时间记忆与思维的自我清理,终于康复了,后来在一个舞会上,弗洛伊德看到了“容光焕发,随着音乐跳起了华尔兹舞,从他身边旋转而过”的伊丽莎白。弗洛伊德终于得出了结论,而且是用“大脑切片”的生理解剖证实了。
弗洛伊德医生的这段经验有助于我们理解“卖拐”中的情节,由赵本山扮演的骗子正是使用了某些“压迫性的暗示”,使那位看起来智商并没有太大问题的路人,在瞬间成为了一个跛子,而且还很固执地成为了一个“获得性偏执癥”的家伙——这时如果你再说他的腿没有毛病,他会跟你急的。情节是夸张了点,但还是很有心理的启示意义。
还有一个小品,是陈佩斯和朱时茂演的《小偷与警察》,小偷扮演一个警察,一开始扮演得很不像,后来遇见一个真警察,他胆颤心惊和那个警察交流,警察给他纠正了帽子的戴法、身体的形象,他开始打敬礼、指挥交通、帮助路人,真的由一个小偷变成了法律的捍卫者,最后他居然把他偷东西的兄弟抓了起来——他进入了角色。这个故事也有心理上一个非常微妙的现象,我们对他这种现象应该能够加以分析。
弗洛伊德说:“如果身体没有显示出清晰可辨或是严重的解剖性病变,跛行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那就是不自觉地把那些意识所排斥的观念强行压制到无意识当中。只有在某种观念被有意地从意识压制到无意识当中时,才会导致癔病的发生,就像身体中容纳不了异物一样。”弗洛伊德在笔记本里写下了一段感想:“压制的基础只能是一种不愉快的感觉,也就是说,受到压抑的单独观念,和构成自我的占支配地位的大量观念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性。然而,被压抑的观念却采取了自己的报复措施,它引发疾病。而这个单独的念头一旦被无意识释放,被带到意识的强光里,观念性的东西便会像损害肌体、血液的病毒和感染一样,立刻被有效地消除。”就好比是眼里揉进了沙子,在大脑里植入了芯片,导致它发炎、有内部的冲突。治疗方法就是清除掉这个东西。以上就是弗洛伊德基本的治疗方法。
弗洛伊德治好了很多病人,大部分是女病人,这就有一个医学伦理的问题。因为接下来讲的这个小说历程会和这有关。一个精神病医生如何治疗他的女病人。这个治疗过程中,医生要扮演父亲、神父、医生、老师、情人、按摩师……等等各种角色,而病人会对医生产生依赖和不可避免的身体接触。有的女病人在治愈的过程当中就依赖、甚至是爱上了医生,所以弗洛伊德后来惹了很多麻烦。他专门来讨论精神病学的医学伦理。医生和病人之间有可能会发生身体关系,医生应该怎么对待这种关系? 弗洛伊德认为一个好的精神病医生,应该怎么处理他和女病人之间的关系?和他发生必要的身体接触,又不能把这个事情当真。
接下来我们在小说里就会涉及到这个现象。格非在1990年写的短篇小说名作,叫作《傻瓜的诗篇》,这里面有两个主要人物:一个是精神病医生,一个是女病人。他们的角色在治疗的过程中逆转——医生疯掉了,女病人痊愈了,两人实现了一个互换。
精神病发病与治疗原理的形象写照
这篇小说有两个主题,一个是关于精神病是怎么发病的,他的机理是什么,又如何治愈。这是一个十足的弗洛伊德主义的主题,我相信格非也是精研了弗洛伊德的理论而写了这篇小说。另外一个主题是关于精神分裂与诗歌思维之间的隐秘关系,这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精神现象学和哲学的命题。
弗洛伊德在他的年轻时代曾经致力于精神病的临床治疗,治疗的原理通常是按照当时的精神病理学,认为致病的原因是由精神的压抑造成的,“压抑是使得无意识冲动和动力受到禁止而无法接近有意识生活的机制”,致病者(多为妇女,她们大都在性方面有隐秘创伤,或者患有害羞症一类心理障碍者)往往因为自己的某种精神的缺陷,某种无法弥补的或者为道德所不容的过失,甚至只是某些并未在现实中“发生”的——像前面所说的伊丽莎白小姐一样,只是呈现为无意识的、“隐秘欲望”的、在心理意义上的某种犯罪感等等,导致心理产生巨大的压力与失衡,从而引发癔病或精神分裂。而治疗精神疾患的方法,通常就是“疏导法”,即与病人交谈,通过“催眠”或注射药物,使其减去意识的压抑而讲出自己内心深处的隐秘,这样会导致病人心理上的逐渐的减压,缓解内心冲突,使其潜意识中积聚的“能量”得以释放,最终恢复到正常状态。弗洛伊德自己曾有一个时期十分成功地治愈了一些患者,并在理论上获得了许多新的发现。这一临床实践也是后来他创立自己的精神分析学理论的基础。如果有作家的小说和弗洛伊德的精神病学学说以及其治疗方法之间有奇妙的联系,一定不是奇怪的事。
格非写下这样的小说,一方面是他自己深受精神分析理论的暗示和影响,另一方面可能也有某些传统的影响。1930年代上海“新感觉派”的主要作家施蛰存,建国以后长期执教于华东师大中文系。他虽然没有教过格非,但是格非置身于这个校园,我想也会受到这个身份的“暗示”,并且这个流派是和西方文学基本同步的。格非的写作有一种理论的、元小说的诉求。他经常在小说当中植入如何进行小说写作,或者如何分析小说当中所涉及到的精神现象,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元小说的冲动”。
接下来我们就说一下这个小说的梗概:主人公叫杜预,是恢复高考制度后前几届的马上要毕业的医科大学生。当所有学生要写医学毕业论文时,他写了一篇,题目大约是《论精神病的传染》。显然这不是一个“病理学”的题目,因为精神病没有病原体,是不会传染的,但毫无疑问,人的精神和情绪是可以“传染”的。杜预显然从医学的范畴跳到了精神现象学的范畴,说明他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为什么如此敏感呢?接下来就交代他的经历和履历,既然写了这么一篇论文,就要学以致用,所以大学毕业分配工作,就让杜预去当一个精神病院医生。杜预感到非常恐惧,想拒绝,但是由心里想的“不”到了口里,却变成了“什么时候报到”。到了医院后,他每天会拿一些医学著作在研究,但是医学书里通常又会夹着一些剪贴的诗。另外他是大龄青年,却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于是充满了焦虑,焦虑的表现是他得了很严重的胃病,这是他身体和精神的状况。然后还交代了他的成长背景,他的父亲是一个诗人,获罪被抓。红卫兵对杜预威逼利诱,迫使他交出了父亲的笔记本,而这个笔记本成为了他父亲的罪证,终于被迫害致死。这意味着杜预父亲的死有他的原因,他成为了一个“间接的弑父者”。这种强烈的犯罪感由此种到了他的心中,这是一个背景。第二个背景就是他的父亲惨死之后,他的妈妈疯了,有一天他放学回家,看到他妈妈从楼上跳下来自杀了,这对于他的刺激也非常大。我想格非在这小说里面,当然也有暗指那个年代在人们的心灵中所种下的永难平复的创伤的批判意识,不过,他主要还是探求人的精神现象。这是第二个心理背景。弑父罪恶感,丧母的怆痛,以及母亲作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的遗传,还有接下来的自我暗示——杜预来到精神病院里工作,当然会有“环境的暗示”因素。这是一个很难让人觉察,但是会无时无刻不在的一种因素。
他日渐强烈的性焦虑,还有来自文学作品的影响,于是产生了一种冲动——要抽机会占病人的便宜。这一天机会来了,精神病院里突然来了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大学生——莉莉,因为她正发病情绪十分狂躁,所以被一帮护士给按倒在病床上,并把她的衣服給剥光了,要给她换上病号服。这个过程医生当然可以不回避,因为在医生眼里只有病人,没有什么男女之分。其中有两个医生刚好在病房里,一个是葛大夫,他是一个神经无比坚强、处事得体而老于世故的人。另一个就是杜预了,他在这个过程中偷偷看了两眼莉莉的裸体,但是他所有的表现都被葛大夫尽收眼底。接下来杜预就陷入了长久的纠结,他每天读诗,也找机会和女病人交谈,这一天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周末的傍晚,其他医生都回家了,杜预作为单身的住院大夫,把莉莉叫到了办公室,莉莉在这个过程中也并没有拒绝。两人言谈融洽,很快开始了亲密接触。关键时刻就要到了,突然走廊里响起了脚步声,门被打开了,拉亮了电灯,葛大夫进来了。这时莉莉突然爆发出尖锐的叫声:“你这个傻瓜,把灯给我关上!”“对不起,我是来拿材料的,我不知道你们在这儿。”葛大夫打开抽屉拿了材料,匆匆离去,出门以后又把头探进来说:“杜大夫,我认为你应该将门反锁上。”这话讲得很体贴,但是却让人觉得不寒而栗。欲火中烧、欲罢不能的杜预还是把事情进行到底了。
第二天,杜预在身体记忆的甜蜜中开始了回忆——请注意,接下来所讲的故事,是一个多重的转递:杜预作为一个精神病医生,他在整理昨天莉莉的讲述内容,而莉莉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她所讲述的事情是可信的吗?一定是在医生的诱导下的一种断断续续的回忆。我刚才花了那么多时间在介绍弗洛伊德的理论,其实就是为这里做铺垫。显然,刚刚发生的这件事情,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病理论,就是一个治疗的过程。暗示、放松、交谈、疏导,配合身体的接触,使得女病人在某种状态下,唤醒了沉睡的记忆,整理了她的无意识。
以下就是莉莉的记忆和历史了。莉莉也是有着童年的创伤,母亲早亡,父亲独自把她带大。一切都很正常,但当莉莉长到青春期开始发育的时候,她的父亲对她有了不伦之念。但究竟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莉莉说在她如厕或者洗澡的时候父亲会借故闯进来。这使莉莉产生强烈的恐惧感,有了一种“乱伦恐惧症”,所以就产生了杀死父亲的冲动。后来他父亲确实死了,莉莉认为是她去买了毒药,并放到父亲的食物里才把他毒死的。父亲死了以后,街坊邻居帮她打理了父亲的后事。但是接下来莉莉陷入了犯罪感的自我谴责的情绪中,于是她就去派出所自首。接待她的是一位中年警察,警察对她说:“不要胡思乱想了,你爸爸的死是得了脑溢血的正常死亡,跟你无关,不要再提了。”中年警察借机控制了莉莉并长期占有了她。这对年少的女孩来说无异于陷入了一场噩梦。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创伤。
后来非常幸运的,莉莉考上了大学,她本可以远走高飞,忘掉一切,从此改变人生。但万幸中的不幸,是她考上了中文系,爱上了写诗,随后经历了一场失败的恋爱,但是对此小说没有详细的交代。失恋的刺激使她随后疯掉了。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个元素,还是她之前的创伤,年少丧母、弑父的罪恶感、身体被侵犯,这一切加上诗歌的诱发。因为诗歌本身即是一种“佯狂的语体”,哲学也是佯狂的语体,比如哈姆雷特,他作为一个青年在德国威登堡大学留学,一切都很顺利,但是突然有一天他父亲被他叔父谋害了,剥夺了他作为王子的继承权。叔父又娶了他的嫂嫂,也就是前国王的夫人,这叫弑兄娶嫂,乱伦谋逆。当哈姆雷特知道后,遭到强刺激,就突然出现了一种症状——开始装疯,但是装疯以后就再也回不去了。这就像我本人,“扮演”一个教师角色扮演了三十多年,我终于就“变成”了一个老师,再也回不去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哈姆雷特因为佯狂而变成了诗人和哲人,也是因为佯狂,陷入了疯狂的逻辑,将所有的事情都办错了。比如说终于有一天,他拔剑刺向幕后一个偷听者,他以为是奸王克劳狄斯,但却是他心爱的奥菲利亚的父亲,首辅大臣波洛涅斯。这也从精神上刺伤了奥菲利亚,奥菲利亚真的疯了,在郊外的小河里坠水而死,最后哈姆雷特又要和奥菲利亚的哥哥决斗,同归于尽,悲剧结束。所以,佯疯是整个事件的逻辑起点,但会带来的结果却是真正的疯狂和悲剧。
回到小说,莉莉和杜预发生了亲密接触后,唤醒自己的无意识和意识之间的关联,释放内部的压力,开始向着正常转化。所以接下来杜预再想占便宜,莉莉就不再理他了,杜预就陷入了更大的焦虑,有一天莉莉和葛大夫在院子里并肩交谈,杜预厚颜无耻地凑上去搭讪,葛大夫善解人意,便让他们聊,自己先走了。杜预领着莉莉走出大门,来到田野里,在一个僻静处坐下来,当杜预开始动手动脚时,莉莉突然站起来,给了他一个轻蔑的表情,并啐了一口唾沫后走了。杜预觉得很受伤,一方面,他觉得自己和莉莉曾经有过身体之爱,他应该有资格继续和她保持关系;另一方面,他觉得自己作为医生,给了莉莉很多的安慰治疗,到头来却受到鄙视。所以他难以接受,变得更加焦虑,就开始寻找机会。
终于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周末,杜预趁黑摸进了莉莉的房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又跑到院子里急急慌慌到处找,突然看见迎面出现一个黑影,就像《红楼梦》里“王熙凤毒设相思局”一幕,其中欲火中烧的贾瑞看到黑影便迎面抱去一样,杜预以为抱住了莉莉,结果抱住的是一个有迫害妄想症的女病人,她认为有人在追杀她,所以尖叫了一声“杀人了!”狰狞的闪电亮起,把杜预吓坏了。小说的结尾是,莉莉痊愈,当她出院的时候,很多人来送行,但是送行的人里少了一个,她问葛大夫:“杜大夫呢?”葛大夫回答:“此刻他正在电疗室里接受治疗呢”。当葛大夫送走了莉莉,来到病房,看到躺在电疗床上正在喘息的杜预,葛大夫问:“杜大夫,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他说:“我现在终于正常了。”小说结束。
这个小说反映了两个角色之间的戏剧性的逆向运动,莉莉病情的缓解,同杜预的性侵犯行为是分不开的,杜预是在无意之中充当了一个真正的精神分析的医生:他把莉莉引进他的办公室,勾引并玩弄了她,他满足的当然只是私欲,但没想到正是他此举却唤起了她业已死亡的记忆,他与她王顾左右而言他的谈话,无意中使她潜意识深处的“弑父”的罪恶感通过无障碍的交谈而释放出来,由此使她走上了趋于康复之路。这一情节同临床精神分析学的原理是非常“神似”的,在美国作家欧文·斯通著的《弗洛伊德传》中,可以看到许多治疗的实例,虽然弗洛伊德先生是一个道德感极强的学者,但临床治疗过程中类似病人爱上医生的“移情”例子很多,这种情况在弗洛伊德周围也有发生。但弗洛伊德十分强调医生的道德原则,他说“医生必须防止对移情之爱的忽视,将它吓跑或使病人厌恶它;他必须同样坚定地抑制对它的任何反应。他必须大胆地面对移情之爱,但要把他看作是某种不真实的东西,治疗过程中必须经历的某种情况,并且追溯到它的无意识的渊源。这样,它就有助于发现隐藏在病人性生活发展深处的所有东西,从而帮助她学会控制它。”在弗洛伊德看来这不仅仅是一个医生的职业伦理问题,而且关系到病人的治疗前途,所以特别应当适度和正确地处理杜预正是无意之中很好地完成了这个治疗过程——但同时,也正是他在这一问题上的私欲立场,致使他自己最终陷入了精神的深渊,这大概也算是一种精神的自我惩罚吧。
作为精神病学的“元小说”
小说对精神分析学临床治疗方法的描写,显然具有相当的玄理意味。其中情节的巧合与病理元素的如此集中,不可能在现实中找到对证,但它却非常敏感细腻和传神地阐明了精神分析学的基本原理,甚至将一些无法用抽象的理论来说明的深层和隐性的心理问题,也诠释得淋漓尽致。其中不断插入的关于杜预的心理活动的描写,还有葛大夫和杜预的对话、杜预与莉莉的对话、以及贯穿其中的心理活动等等,都带有对精神分析学的“理论探讨”的色彩,因此可以看作是一篇关于“精神分析小说的元小说”。试对照这样两段话:
在杜预看来,精神病人是唯一的一种没有任何痛苦的病人(这使他既羡慕又恐惧),治疗的过程往往使效果适得其反。那些行将被治愈的病人一旦意识到自己刚刚被人从精神错乱中拯救出来,大凡会产生出自卑、羞耻乃至厌世的情绪,很多人为此走上了轻生的道路,如果治疗的目的仅仅在于使病人重返正常人的世界,那么将精神病人送上电疗床,通过强大的电流对他们的神经中枢进行彻底的摧毁的确是一种一劳永逸的办法。
这是杜预的心理活动,就像是理论探讨。
只有当物理学或天文学上的某个发现——如哥白尼的发现,被再次转化并通过其言外之意,而不是通过原先的已经确立的事实,即在神学和伦理学上引起论争的某件事,而转化时,这一发现才能影响人类行为的进程。……精神分析学不可能一直限于抽象的推理,而它也不希望这样。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的奇特性不久就被揭示出来,并且受到了谴责。据说,精神分析学家以拯救生命,但实际上却毁灭了一些生命。病人往往会爱上精神分析学家。
后者是出自欧文·斯通所写的《弗洛伊德传》中的话。可以看出这两段话非常相似。
《傻瓜的诗篇》还是一篇充满了哲学启示的小说。格非有意识地模糊了诗歌与精神分裂的关系、“正常的诗歌”与模仿的“病态的诗歌”之间的关系、诗歌与性(性欲、性行为)之间的关系、正常人与非正常人之间的关系……比如说董主任,她是一个对病人实施精神治疗的医生,但却为莉莉的那首充满了分裂症特征的呓语般的“诗歌”感动得热泪盈眶,是精神分裂式的语言真的与诗歌有着某种神似呢,还是这个饱经婚姻失败挫折的女人本身的精神“也有问题”?格非还有意识地混淆了“正常人”与精神病人之间的界限,混淆了真正的詩歌和“精神分裂式的修辞欲望”之间的区别。莉莉的诗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一种精神病人的呓语,在逻辑和意义上都是混乱的,想象上是古怪、跳跃和随意的,然而这种“傻瓜的诗歌”仍然能够“感动”人。很多人对诗歌有误解,因为诗歌和“精神分裂式的修辞”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与“分行排列的修辞话语”(像诗,但又不是诗的句子)之间也没有界限。小说里所引述的莉莉的“诗”和博尔赫斯的诗,从文本的特点上看,是没有太明显的界限,都像是一些不着调的“疯话”,这也是格非要探讨的问题:精神分裂症话语和诗歌话语之间到底有没有界限?有,但有时候是不明显的,这种关系是极容易被混淆的。
另外,格非还不失时机地发挥了一番弗洛伊德式的诗学观。小说中引用了发表在1980年代《他们》刊物上的一首叫做《断想》的小诗,这首小诗其实是弗洛伊德关于“文学(诗歌)是力比多的升华”的理论的一个形象解释。原作者当然不一定理解得这么自觉和深入,但格非在小说中对其加以引用,无疑有发挥之意。小诗分上下两段,一共只有六行,每三行是一段,其中上段是“上半身”,书写的是“升华”的部分;下段则是“下半身”,所呈现的是欲望或“力比多”本身。原诗如此:
我想唱一支歌
一支简朴的歌
一支忧伤的歌
我想拥抱一个女人
一个高大的女人
一个笨拙的女人
前三句只能说是像诗的修辞活动,因为三年级的水平是可以写出这样的句子的,虽然没有什么含量,但是它看上去很漂亮,很干净,是像诗一样的句子。和它相对应的后三句就很粗糙、粗俗了,底下的这三句是诗吗?肯定不是。但是前三句像诗的句子和后三句粗俗的句子放在一起,就变成了杰作。后三句诗是对力比多的直接呈现,“下半身诗歌”就是借用了这个原理,直接把下半身呈现出来、把力比多搬出来,就是为了反对上半身。格非代替弗洛伊德明确地告诉我们,什么是“力比多的升华”——这首小诗是一个范例。
好了,这就是关于精神现象学的诗学问题,要展开还很复杂。我再给读者展示一个例子,是关于荷尔德林,他1782年在德国西南部的图宾根大学神学院,和黑格尔、谢林三个人共同求学,据说同处一室,后来成了德国文化史上的一个奇迹和佳话,在黑格尔和谢林活着的时候,他们已经变成了影响整个德国和欧洲的哲学家,但是只有荷尔德林一文不名,他作为一个青年的时候,曾从德国的西南部,走很远的道路去德国东部魏玛和耶拿两个小镇,那里住着两位伟人——歌德和席勒。歌德给予荷尔德林的是“得体的傲慢”,席勒给与他的是“好为人师的喋喋不休的教导”。这两个伟人深深地刺伤了荷尔德林,他满怀悲伤从那回来,漫游德国的土地,最后疯掉了。五十多岁的时候死于图宾根的一个木匠家的地下室,他的作品和手稿散落一地,很多农人把他抬出去草草地埋掉了。过了将近一百年后,才会有海德格尔这样伟大的哲学家重新阐释了他,给予他崇高的解释。荷尔德林变成了继歌德和席勒后最伟大的诗人,当然也是深受中国人热爱的诗人。但有一点必须要清楚,荷尔德林同时也是一位精神病患者,只是按照雅斯贝斯的说法,他是一个“伟大的精神病患者”。这种类型的诗人和艺术家在近代以后,实在是太多了。
这表明,诗歌写作不止是一个文学和诗学的问题,更是一个精神现象学的问题。我之所以推崇格非,推崇他的《傻瓜的诗篇》这篇小说,就是因为它很好地揭示了这个问题。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刘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