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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伊斯不懂兔子的尖叫

2018-09-15孙丽

家庭生活指南 2018年9期
关键词:兔毛伊斯李明

文/孙丽

我真的撑不下去了,我爱史桃。

琥珀与李明

我和史桃在盛夏横穿马路,去对面的朝鲜餐馆吃带冰碴的冷面。学校门口的这一段马路在烈日下饧化,史桃生平第一双高跟鞋的左边一只就那么陷在了软软的沥青里。汽车即将驶来,我拉着她跳离那里,接着又是一辆车,再一辆车。之后,史桃的蓝色小羊皮高跟鞋完整地被嵌进柏油路里去,成了一块琥珀。

因而我们吃完冷面,不得不僵持了两分钟。因为我拒绝背她回学校,她就坚持她必须有双新鞋。折中的办法是去附近菜场走走。那儿比商城近的多,而鞋子也有——某种橡皮底的人字拖,或者浅口外婆鞋,八元到十元一双价格不等。

盛夏的夜晚,史桃穿着一双其实跟她的蓝色小羊皮高跟鞋差不了多少的蓝色橡皮人字拖,和我走回学校。路过那块嵌了她鞋子的马路时,看到一个环卫工人正一丝不苟地在撬她那只鞋。他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基本上把那鞋碎尸了。史桃有点生气,女人总是这样。她问我是否该把手中剩下的那只鞋扔了,我说你早应该这么决定。然后当她把手中那只鞋丢掉时,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因为扔得不准以及风向的作用,鞋不幸拍在一辆路过的摩托车上,巧的是,正好拍中车主的脸。

十天以后,史桃宣布她恋爱了。她的恋人是她在茫茫人海中一只鞋拍来的,是的,和那家伙见面时,我还看到他脸上尚未消散的淤青和红肿。史桃说他性李,叫明。李明,从初中到大学英语课里一贯的男主角,擅长说的一句话是:“Whattimeisit?Letusgotobed.”

一个只知道上床睡觉的混蛋,史桃你赢了,你是愚昧界的女王。

李明和我

我倒是爱和李明一起打台球。自从他和史桃好上以后,我也假惺惺地和他成了莫逆。他后来到我们学校找史桃,会先喊上我。我们开始称兄道弟。某一天,我们在台球桌前讲一个笑话。这个笑话是我新听说的。有一个精神病,他有一天去院长那儿告状,说他同屋室友半夜不睡觉,总蹲在他的床头柜上以为自己是台灯。院长就说:“好吧好吧,明天我就让人把他搬走。”结果这个精神病不干了。“你把他弄走我晚上点什么灯?”

这个笑话就把史桃笑得五脏俱焚就地打滚。笑过之后她又无聊地问我:“你什么意思,你是说你是台灯,还是李明是台灯?哈哈哈。”

那天半夜我真是睡不着了,不是因为我没台灯,而是我忽然发现我不应该失去史桃。我们从小学四年级同班,到大三还是同班。人们都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我和她的关系,起码前世修了五十年不止吧。我之所以这么想,或许是史桃那句带有挑衅意味的话,或许是她穿的那件吊带背心或者热裤,使她显得很好看的缘故。总之我开始闹心了。我心里有一个小鬼在说:“你也太窝囊了吧,现成的窝边草你不吃,你是不是智商有问题啊?”

我不承认我智商有问题。我情商不高倒是可能。

回忆从前的种种,小学时史桃一到卫生打扫时就跑来和我一组,还特能干,初中时中午我被老师罚站她主动带便当给我吃,高中更不用提了,每个晚自习下课,她都举着她的手电替我照路,因为我从来不带手电。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而直到本人23岁这一年,才发现这些小事的意义不仅仅是代表友情。

我和李明,必须有一个人被搬走。

剩下的一个和史桃共度生命中的良宵。

李明走过来了,拍拍我的肩膀,想什么呢你?”他递给我和史桃各一瓶冰镇的燕京,仨人举起瓶子一饮而尽。如果什么都不想说,或者有太多难言的情绪无法表达时,建议你手边有一瓶冰镇的啤酒,特别是燕京。

那滋味儿不错。

我和兔子

我们上实验课,穿白大褂。这会儿我犯贱地发现,史桃穿白大褂也特好看,比丁昱丽、崔娴娴甚至赵媛都好看。我主动走过去和史桃一组,这次我们解剖兔子,查看兔子的消化系统。

她已经把兔子麻醉好了,我刚拿起手术刀。

就在我的刀在兔子胸口划出Y字的第一笔的时候,那兔子不知道为什么醒了。这时,整个安静的课堂上传来尖叫声。兔子,它一共叫了三次,挂了。

当我们把那只白色的大兔解剖完毕后,不知为何,我们都十分沮丧。一只对人类几乎不可能有什么反抗的、被关在笼子中养大的、从生到死的唯一意义就是被当作实验品的草食动物,它发出了尖叫。那是它最后的勇气,那是最后的微小搏击。史桃说:“兔子真可怜。”她换下白大褂,拿起手机打电话给李明,“兔子真的很可怜!”她哭了起来。

那天晚上为了安慰史桃,我们又一起酗酒。不是每一个读大学的人都会去酗酒,但是酒是青春的一部分,是生命的一部分,不是吗?我们从喝酒开始长大,学会了放肆,学会了难过,学会了哭也学会了坦率。史桃趴在李明的怀里抽泣,她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伤心。“兔子又不是你爷爷!”我喝多了,开始说一些有的没的,史桃摔碎了酒瓶,“兔子是你爷爷好吧?”然后她又笑了。她尖尖的下巴真的很美,像根小冰锥刺着我的心。

“这样吧,我给你讲个故事。”我最大的特长就是讲故事。从小学我就是故事大王,到大学我是相声团的成员。现在我要讲的故事是这样,“从前,有一个织布匠,有一天他喝醉了,就向人夸耀他女儿手艺比他好,能把普通的兔毛织成金兔毛。这些醉话被皇宫的一个差役听到了,就把他女儿抓进宫中。皇帝说我给你一天的时间,如果你能把普通兔毛织成金兔毛,我就娶你为妻,否则,我就杀了你。她当然是不会织,于是就哭了。到了晚上,夜深人静,她的哭声引来了一个妖怪,那妖怪许诺说:‘小姐,我可以帮你,但是以后我会向你索要一样东西作为回报。’说完这话,天就亮了,皇宫里的兔毛都变成了金兔毛,皇帝实现诺言娶了她,过了三年,生下小皇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没劲儿,就这样完啦?”史桃揉揉哭红的鼻子,和李明一起看着我。

“后来,那妖怪又出现了,对皇后说,他索要的回报就是小皇子。皇后声泪俱下地求那妖怪不要带走小皇子。于是妖怪说,好吧,那你回答我一个问题,你答对了,我就不带走你儿子。”

“是什么问题。”

沉默良久,我说:“请告诉我史桃喜欢过兔子吗?”

我的外号叫兔子。

我承认,我确实喝多了,那天。

兔子的波伊斯

人生里可能办砸的大事一共会有多少件?数一数其实不多。高考考不上大学,毕业拿不到学位,找工作时候和面试官吵架,要么结婚时发现新娘跑了……反正,像我那晚喝多了以后对史桃所说的话,算是一件,可以书写进我生命的“办砸史”。之后我逃之夭夭,即便是最亲爱的解剖课我也逃课。半年过去了,我们开始实习,基本不会遇见。过了半年,我们毕业了。

我是如此懦弱,我甚至没有在毕业散伙饭上主动和史桃碰酒杯,虽然我去吃了,而且吃了很多。

那天倒是史桃走了过来,她对我举杯相照。别以为她是优雅地劝我干一杯,她是把一杯酒整个地慢慢地从我头顶倒下来,就像明星庆功宴上倒香槟塔那样。酒从我头顶沿着顺时针往下流去。多年的友情使史桃确信,在这种情况下我往往会一动不动。

是因为我那个搅屎棍的笑话,他和李明吹了。

史桃的失恋发生在毕业当年倒也是有利于她的成长。她进了一家制药公司,据说很快就和主管好上了。这件事是我通过丁昱丽和崔娴娴那两个八婆知道的,她们带来的其余信息是,那主管是个有妇之夫。

那天,我遇见她们的时候,正陪一个姑娘去看展览,“波伊斯的生平回顾展,不知道为什么开在了北京。约瑟夫·波伊斯,生于1921年德国,高中毕业以前逃学加入一个到处流浪表演的马戏团,在团里从事打扫和饲养动物的工作。这些童年记忆贯穿了他日后的创作之中。

波伊斯是一位行为艺术家,他的代表作是“如何向死兔子解释图画”,他坐在画作前,手中抱着一只死兔子,头上洒满蜂蜜并沾着金箔,口中喃喃有词随后他穿梭在画中,向死去的兔子一一解说墙上的画作。据说这是很有名的行为艺术,寓意深刻,但是对于我来说,最担心的却是那只兔子是否经过人道的麻醉而死。而一想到麻醉、兔子,再听到两个旧同学在耳边八卦我曾经喜欢的女人,一阵忧郁从心底升起。

于是很有幸地,我在艺术馆卫生间的门口表演了一回行为艺术。我摔倒了,很巧我的头倒栽进了一个洗拖把的桶里,由于它的水很脏,我的脸拔出来时是灰色的。

整个艺术馆里的人没有一个人发笑。行为艺术,在如今是一件多么令人见怪不怪的事情。

波伊斯想要终生隐居西藏,但最后他死在荷兰。

我和史桃

出糗过后,那个和我看展览实际是相亲的女孩也就再没出现。我问过她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他只是不想和怪人交往。好,这个理由坦荡荡,我喜欢。

听很多人回忆自己的人生时,都会说在大学毕业的第一年过得最窘迫,我也是,进公司是个小喽 ,搞对象又屡遭失败,并且一下子失去了两个好朋友,还在艺术馆那样了一回。真的很衰。但这些都不应该是消沉下去的理由。我对自己说:振作振作,我心里还有爱,兔子都会尖叫呢,一个大活人,怎么可以被尿憋死!

我尝试给史桃打电话。

她接电话,但是她从来都不说话。

“史桃,是我的错,你原谅我吧。”

“史桃,我不应该和你说那种话,我真的对不起你!”

“史桃,人生何处遇知己,要珍惜啊。”

“史桃,我们还是朋友吗?”

她冷冷地沉默着,像耶稣。真的,她一语不发地听我忏悔,是我的主。就这样,在我热乎乎的道歉和她冷冰冰的沉默之中,就连大学毕业最窘迫的第一年也过去了。开始有前辈提拔我,我开始交往到一些视我为青年才俊和未来结婚对象的小女子。后来,我遇见了李明。酒肉穿肠过,我们起码在名义上捐弃前嫌,重拾友情。他现在已经结婚,据说老婆是住在北大燕园五十几号某位大学者的外孙女。反正,他的表情和语气告诉我,他很走运。

那晚,我和李明分道扬镳后,我独自走在北京夏天的大马路。我想起现在的文艺小青年写点小文章,都特爱用什么“夏日盛大”“光年盛大”“南风盛大”之类的词儿,在这个晚上,我真的感觉到了某种盛大,那就是悲伤的盛大。

走着走着,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下我,天越来越黑了。我往我的小胡同走。那是北京某个皮鞋厂的宿舍,它在林立的高楼之中像只老鼠。当我走进完全没有光的所在,我的住所也就到了。在这一刻,我感觉到生命的渺小,生活沉重无边、寂寞的浩瀚,我想念史桃。

其实,男人和女人可能有真正的友情吗?十年,我和史桃证明给这个世界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但第十一年,我变卦了,因为我真的撑不下去了。我怎能不喜欢史桃呢?她那么可爱、泼辣、敏感、暴躁,甚至她的自私和奸诈我都爱,甚至她的冷漠我也爱。我还记得她那双人字拖,浅蓝色,橡皮的,如果我那天不是不肯放下自尊,而是照着自己的心意背她回到学校,也许我们就可以展开一段美好的爱情,至少,就不会有李明什么事,而她的脚也不会被磨破。

是我不好。

我在漆黑的楼道里打电话给史桃。这次我说:“史桃,我爱你,是我不好。”

她咳嗽了一声,忽然说话了:“你认真说的吗?”

我说我是认真的。

她停了停,说:“那你等等,我和那人解释一下。”这时手机里传来她和他交往的那个人的一些对话,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总之这世界上又有一颗心肯定被弄碎了。

接着史桃回来,对我说:“你终于不嘴硬了?我跟你说,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破坏我和李明的关系,但是,我一直等的就是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啊,你这笨蛋!”

“哪句啊?”我问。

“我爱你。”她回答。

真好听,史桃说这句话真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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