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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尔山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前后职工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

2018-09-14姜艳

青年时代 2018年17期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职工

姜艳

摘 要: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为更好地了解掌握棚户区改造前后职工生活现状,阿尔山林业局工会成立了专项调研小组,桑都尔林场与伊尔施林场为调研区域,深入99户棚改职工家庭进行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对棚户区改造前后职工住房、收入、支出、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调研。

关键词: 林业局工会;棚户区改造;职工

一、符合棚户区改造职工人群基本情况

(一)调查结果显示

此次参加棚改的职工中全民20人,合同制42人,混岗集体工34人,遗属3人。其中人群老龄化40岁以下占6%;40-50岁占38%;50岁以上56%。文化程度偏低,高中以上学历19%;初中以下81%。医疗类型,社会保险占10%;公费41%;自费49%。

(二)通過走访

参加此次棚户区改造的抽取的职工中37%是无固定收入的混岗集体工(其中包括3名遗属),63%是全民、合同制职工。其中职工家庭一人有固定收入的占41%(40人);职工家庭两人以上有固定收入的占22%(22人);无固定收入家庭37%(37人)。

(三)棚户区改造前后住房基本情况

棚改前97%(93人)原住房面积在35㎡-40㎡;3%(6人)原住房面积在50㎡以上。棚改后71%(63人)现住房面积达到50㎡;18%(16人)现住房面积达到60㎡;9%(8人)现住房达到70㎡;2%(2名)现住房面积达到

80㎡。生活环境,居住条件得到良好改善。

(四)此次调查有10户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但未参加棚改,其原因如下:

1.无固定收入以畜牧、采集业维持日常生活开销。

2.经营畜牧养殖场,投入资金过多,参加棚改无法偿还巨额贷款。

3.每月仅靠遗属费维持日常生活,如果参加棚改将无法承担增加的物业、水、电、供暖和其他费用。

二、棚户区改造前后职工家庭收入、支出基本情况

棚改前后,职工的主要收入都来源于工资和家人打零工。棚改前,职工年收入在2~5万元;棚改后,职工年收入在3~7万元。原因:一是地旅游发展带动和用工需求,就业机会多,打零工的收入也相应增加;二是职工近两年工资一直处于不断增涨的状态。因此,棚改后职工总体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也是不断提高的。但由于市场物价水平也在不断增涨,如家中没有特殊情况,收支基本平衡;如家中有病人或正在外上学的学生,这些收入还是明显不足。

与改造前相比近年来林业职工工资的上涨使职工生活条件得到有效的提高,家庭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但部分混岗集体工由于无固定收入,参加改造后畜牧、养殖、种植、采集业收入减少是影响到家庭总收入的主要原因。

调查结果表明,参加此次棚户区改造的职工中,家庭总收入比改造前减少的人群占46%(41人);家庭收入比改造前增加占39%(35人);家庭收入不变占15%(13人)。(不包括符合未参加棚改10人)

棚户区改造解决了多年来深山远山林场职工交通不便、医疗条件差、就学难等各方面问题,整体搬迁后居民能够充分的享受城镇文明和社会公共服务,生活质量发生了质的改善。但由于搬迁后物业费、水、电、供暖、网络、交通费用的增加,日常家庭总支出也在不断的增长。物业费、水费、网费每年大约1200元。多数职工住楼房后用电烧水、做饭,电费较每年较以前增加1200~1500元,楼房取暖费和平房烧材费用基本持平。因此,棚改后,职工生活费用每年约多支出3000元左右。

调查显示,参加棚户区改造的职工中,家庭年总支出增加的人群占87%(80人);家庭支出减少的占12%(8人);家庭支出不变的占1%(1人)。(不包括符合未参加棚改10人)

三、参加棚户区改造职工家庭对现生活状况的评价

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以来,种种喜人的变化在职工心中起连锁效应,生活环境的改善极大地激发了深、远山林场职工参与棚改的热情,以前的满街尘土、泥泞的道路、交通的不便等都成为过去。现如今职工深切期盼的种种美好生活已成为现实,崭新的楼房、硬化的街道、明亮路灯为棚户区居民提供了舒适的生活保障。经此次调查统计,参加此次调查的职工对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后生活状况满意度为100%。职工“幸福指数”得到了提升。

四、棚户区改造存在几点问题

(一)随着企业经济转型,社会城镇拆迁补偿的不统一

深、远山林场职工对民生改善条件和期待也在水涨船高,增加了民生改善的难度。部分林场职工对棚户区改造认识上存在不足,认为棚户区的改造就是棚户区的开发,他们并不认为棚户区改造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因此,居民更加关注的是自己能否在改造中得到更多的征地拆迁补偿,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二)弱势群体保障问题

一些困难职工、遗属、低保边缘人、残疾职工无固定收入,有的仅仅依靠家里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费和企业及工会一些日常补助生活。棚改后,除去正常生活支出,购买药品,就已经入不敷出。没有能力承担物业、水、电、供暖费等一系列费用的增加。

(三)家庭经济的养殖户、种植户和依靠采集业的职工出现返贫现象

山上林场从事林下经济和林上经济及庭院经济的职工群众,参加棚户区改造后需要搬迁,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的骤减、支出增多导致返贫现象发生。

五、解决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广泛宣传是引导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涉及到职工群众多方利益关系。所以要通过电视、报纸及网络等一些新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职工群众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国家出台的政策、法令法规及企业发展需要制定的相关政策等,这样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件件有理可依,从而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信服度。

(二)加大地企联系力度,调整、优化新型产业结构,增加第三产业比重是保障

一是采取兼顾广度与深度的“渗透式”新型帮扶手段,改善林区职工的“低收入保生态”现状。着重实际出发,按需施训,为转型后的职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如阿尔山林业局工会与阿尔山市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开展导游、大客车增型家政服务、客房、餐饮服务人员、办月嫂、电焊技能培训班等等,这些职业技能培训不仅帮助职工家属掌握了劳动技能和提供转型择业机会,又实现了持证上岗,标准化就业。二是政策支持与夯实资金扶持并行。通过实行“无息贷款”、“信用续贷”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发展畅通无阻。通过资金扶持,帮助有能力脱贫的困难职工解决资金缺口,变“输血”为“造血”,走上自我致富,带动身边人发展之路。三是打造“跨媒体经营”模式,构建特色宣传及销售平台。通过“产品说明会、宣传册、微商、电商”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资源整合,为职工产品销售找新路,为价格平衡、避免产品滞销打造绿色通道。四是在扶持家庭经济户的基础上、创建新型就业平台,针对参加棚户区改造返贫家庭开展就业培训,为返贫群体开拓就业新路径,使返贫家庭收入得到改善。

(三)定位“精准帮扶”,分类择项帮扶是措施

地企应该加大对无能力脱贫的残疾职工(含家庭成员残疾)中、低收入群体(低保边缘人)的补贴力度,因为即使中低收入者获得就业,但在就业中获得的收入仍然不高,要让这一群体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同时,还应该从残疾、智障的医疗、生活上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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