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加装安全钳注意点的思考
2018-09-13王文轩
王文轩
【摘 要】分析曳引驱动电梯对重加装安全钳的目的,对安全钳的选型、安全钳与配套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安全钳制动要求、对重导轨和导轨支架的更换、井道尺寸与轿厢面积的改变,以及加装对重安全钳后的检验要求的问题思考。
【关键词】对重加装安全钳;原因;选型;配套;更换调整;检验要求
中图分类号: TU85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8)14-0070-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8.14.030
安全钳作为电梯的重要安全保护部件之一,它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有效保护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轿厢侧设置安全钳,是电梯从业人员众所周知的,因为轿厢有乘客的存在,当电梯由于曳引、制动、悬挂等系统发生故障而引起超速事故时,轿厢安全钳能很好地保障到轿厢内乘客的安全。而对重侧因其不载人,正常情况下是不必设置安全钳,但有些特殊情况则必须设置。
那什么情况下对重也要设置安全钳呢?
第一种情况是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
国标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GB7588)第5.5条中有这样的规定:位于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下部空间的防护
如果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底坑的底面至少应按5,000N/m2载荷设计,且:
a)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平衡重运行区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
b)对重(或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
通常情况下施工方会先选用a),如果对重缓冲器没有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在对重撞击缓冲区时则可能造成底坑地面塌陷,此时底坑下方若有人员滞留,必然造成人员伤亡,而使用实心桩墩这种方法是简单可行、节约成本的首选,因为当悬挂系统断裂,对重成自由落体下降时,只是砸坏了缓冲器、底坑以及其下面的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只要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他都是可以修复!而如果使用隔墙、隔障等措施使此空间不存在,可不设置对重安全钳,也不需要将缓冲器装设在实心桩墩上,
但是有时延伸下来的实心桩墩正好是底坑下面空间的出入口,或者在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中,电梯多是分区服务的,在必须保留进人空间的情况下,不可能将服务于高楼层的电梯底坑下方按照a)的要求建造实心桩墩。这时就必须采用b)的方法,在对重或平衡重上设置安全钳,使之与轿厢一样即使在钢丝绳全部断裂时也不会撞击底坑,避免造成人员伤亡。现代建筑为了充分利用空间,这种情况有不断增加的趋势,遇到一定要谨慎处理。
第二种情况是利用对重安全钳作为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GB7588—2O03条款 9.10.4中规定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作用于:a)轿厢;或 b)对重;或 C)钢丝绳系统(悬挂绳或补偿绳 );或 d)曳引轮 (例如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作用于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 )。因此对重安全钳常作为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一种被广泛应用。
在众多的检验案例中,笔者发现在电梯定期检验中还存在有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时,未按照检规与标准的要求去设置实心桩墩和在对重上设置安全钳的,究其原因多数是使用单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把原来使用隔墙、隔障等措施封闭了的底坑下空间重新打开了,用作停车场、商铺、配电房、宿舍等新用途。遇到这种情况,能把空间重新封闭进行整改是最好的,但如果出现产权已转移,使用方不同意封闭,且不能采用加装实心桩墩去进行整改,那只有采用加装对重安全钳的方法进行补救与整改了。
那加装对重安全钳有那些注意点呢?综合而言大概有以下几点:
(1)安全钳的选型
安全钳按结构和工作原理可分为瞬时式安全钳和渐进式安全钳。GB7588—2003中条款9.8.2.3规定:若额定速度大于1m/s,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应是渐进式的,其他情况下,可以是瞬时式的。而条款9.10.3“该装置(指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在使空轿厢制停时,其减速度不得大于1gn”,因此当对重安全钳同时用作空间防护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时,安全钳不能选用瞬时式安全钳。
对于安全钳型号的选取,最简便的方法是直接选用与轿厢侧相同的型号,由于对重的重量要求比轿厢满载时总重量小一半左右的额定载重,安全钳用的拉杆、杠杆、弹簧等部件技术参数也可不必经过验算,这种方法不但是可行的而且安全系数也是非常高的。
(2)安全钳与配套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当对重安全钳用作空间防护时,GB7588-2003 的 9.9.1 规定,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发生在速度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 115% 。根据 9.9.3 的规定,操纵空间防护对重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大于 9.9.1 規定的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但不得超过 10% 。所以空间防护对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要后于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这是因为轿厢是承载乘客的部件,应优先控制轿厢超速故障。
当对重安全钳用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时,GB7588-2003 的9.10.1 的规定,对于超速保护对重安全钳,作为其速度监控元件的限速器应能检测出上行轿厢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电梯额定速度的 115% ,上限是 9. 9.3 规定的速度。
所以根据标准的要求,操纵空间防护对重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范围应比操纵超速保护对重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范围要小。所以当对重安全钳同时用作空间防护和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时,应首先选用对重安全钳用作空间防护时时的要求来配套采用限速器。
(3)对重安全钳制动要求
对重安全钳用作空间防护时与用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时不同,标准要求“安装在对重上用于轿厢上行超速的安全钳装置”不要求将对重制停并保持静状态,只需能使对重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汁范围,亦即需制停或减缓存故障状态时对重通过曳引绳拉动空载或轻载轿厢的超速运动。但空间防护对重安全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应能通过夹紧导轨而使对重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所以当对重安全钳同时用作空间防护和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时,应首先选用对重安全钳用作空间防护时的制动力要求来选取安全钳的配置。
(4)对重导轨和导轨支架的更换
当对重加装安全钳后,导轨不仅承受导向时的力,还要承受安全钳将对重夹紧并停止的全部力量。而原来使用的对重导轨平时总是比轿厢导轨要小,或者是采用空心导轨,这就需要根据GB7588-2003 的附录G导轨的验算,通过空载轿厢质量、电梯额定载荷、平衡系数、导轨数量、冲击系数等数据来重新验算导轨的弯曲应力来确定其尺寸与规格。其实由于对重的重量比轿厢满载时总重量小一半的额定载重量,我们同样也可直接采用与轿厢侧相同大小的导轨,不失为安全可靠的首选。导轨支架的情况和导轨相同,重新验算是必要的,需验算在安全钳制动时导轨支架承受的弯曲应力力矩,此时对重导轨支架大多数是需要补强和增大的。
(5)井道尺寸与轿厢面积的改变
由于对重原来占用面积不大,但加上安全钳和其拉杆,就加大了占用井道的面积,一般来说,不论后置对重还是侧置对重,沿对重长度方向,位置比较富裕,而宽度方向本来就非常紧张。把它们都布置进去后,特别是安全钳与限速器联接的拉杆突出在对重架外面,总体来说,沿对重架宽度方向的井道尺寸,因加装安全钳加大至少200mm左右,载重量大的电梯就增加的更多了,这就必须增加井道尺寸。但出现要加装对重安全钳的情况,往往是在用建筑物,再去改变井道尺寸是不现实的,解决的方法只有将轿厢面积缩小,改变载重量,才能进行加装对重安全钳的施工。
(6)加装对重安全钳后的检验要求
加装对重安全钳的施工类别为改造工程,
检验人员应按照检规对其改造许可证明文件与改造施工方案、施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外,还要对加装的安全钳、限速器等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调试证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核对审查后施工单位才可进行施工,且检验时还要提供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和改造质量证明文件。电梯设备部分在定期检验项目的基础上还要增加维修、操作处的净空面积、地面开口、限速器铭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铭牌与试验方法、井道内防护、限速器绳张紧装置的张紧形式、导向装置、安全钳的铭牌与电气安全装置、轿厢内铭牌、限速器-安全钳试验等项目进行审查、测量与观察确认。
虽然加装对重安全钳对于底坑下空间防护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但步骤繁复,成本又高,变动的部件较多,给制造、施工、检验工作都增加了难度与工作量的同时,使用单位也得不偿失,有些不得而为之。所以使用单位在凡是涉及到电梯有关方面的变动时,一定要与电梯维保单位充分沟通后再落实具体措施,才能避免加装对重安全钳整改问题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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