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前质检的制度建议
2018-09-13周丽君
周丽君
摘 要:质量是图书的生命,为保证将高质量的图书奉献给读者,各出版单位集思广益,制定了各种规章措施,作者结合目前广泛应用的印前质检提出了终审前质检的制度建议,认为终审前质检具有减少返工工作量、节省时间、易于追责到位、堵塞管理漏洞的优势,是提高图书质量的有力之道。
关键词:图书质量 质量管理 图书质检
质量是图书的生命,各出版单位将提高出版物的内在质量,视为出版社品牌建设及发展的大问题。信息时代,图书的出版速度、内容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版周期短、选题内容覆盖广、合格的编辑从业人员不足等原因,严重地冲击着图书的质量。为此,近年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图书质量监管措施。为保障图书的编校质量,出版界上下集思广益,研究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一、设置终审前质检的必要性
图书的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和印制质量,对图书进行质量检查,是保证图书质量的有力手段,是断不能省略的程序。为此,各出版单位大多成立图书质检中心,将图书出版后的质检前置到书稿付型前,亦即印前质检,认为印前质检相比图书出版后的质检,在一定程度上对保证图书编校质量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能发现图书在整个编校过程中所遗留下的不足,起到把关和查漏补缺的作用。但把图书编校质量检查工作设置在书稿付型前这一做法,笔者认为尚有不足之处。
1.浪费人力。印前质检,是对下厂付印的清样进行抽查,进而对全书的编校质量做整体的评价。所以,在书稿做印前质检时,大多已经过了书稿的三审、三校和整理,此时进行质检,若书稿合格,可下厂印制;若不合格,势必将重新进行审和校,造成重复劳动,浪费了人力物力。
2.延长出版周期。下厂付印前,再做质检,对于不合格的书稿,重新审和校,势必延长了出版时间,对作者研究成果的出版结项及传播等,造成延误,也影响了出版单位与作者的合作关系。
3.追责不利。正如前所述,下厂付印前的清样,已经过了三审三校及整理,对不合格的书稿,涉及的责任人员有初审、复审、终审编辑,一校、二校、三校责任校对等,要想厘清各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是项很复杂的工作,既不利于责任的落实到位,同时,为查明责任又增加了出版单位的工作量。
4.存有管理漏洞。印前质检后,对不合格的书稿,是否再次审查,目前各单位做法不一。有的单位是对重新编校的书稿,进行二次复检,确保书稿合格,才能付型。也有的出版单位要求责任编辑把质检部门提出的问题解决了,就可以付型。这种做法无法确实保证书稿达到合格标准,同时,也无法确保质检部门提出的问题都得以解决。
针对印前质检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有必要设置终审前质检的制度。图书出版工作一直是严格地执行三审制,三审制是长期工作实践的经验凝结。《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8条规定:“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一种从出版专业角度,对书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的理性活动。因此,在选题获得批准后,要做好编前准备工作,加强与作者的联系。稿件交来后,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在三审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同时切实检查稿件的科学性、艺术性和知识性问题。初、复审,主要负责对稿件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倾向、学术质量、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如果选题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属于应当由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重大选题,或初审和复审意见不一致的,终审者应通读稿件,在此基础上,对稿件能否采用作出决定。也就是说,一部书稿经终审后,才能发稿。三审责任制度是稿件质量的根基,初审、复审要对全部书稿进行审查把关,而终审主要负责书稿的内容,在终审前介入质检,既可以将质量问题扼杀在“襁褓”中,更利于终审把关,将高质量的稿件发稿出版,避免稿件“带病”进入校对、印制阶段。设置终审前质检制度,是提高书稿质量行之有效的办法。
二、设置终审前质检的具体措施
1.明確终审前质检的内容。建立终审前质检制度,首先要明确此环节应检查的工作内容。笔者建议,此阶段主要进行书稿的内容和编辑质量的检查。目前,各出版社自投稿件增多,很多稿件都有出版资助,由于一审编辑精力有限,或出于追求完成经济指标的考核任务的考虑,致使部分过于追求功利化,缺乏严谨创作态度和严肃性的劣质书稿进入出版程序,这种书稿不光是原创性、科学性、艺术性存在不足,其质量也难以达到出版要求。这些选题往往在立项时书名、内容简介及创作构思等都很好,但是提交的书稿却与立项书的描述大相径庭,终审前质检可将此种内容不合格产品扼住。还有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出版社,为了加强出版竞争力,跨专业出版图书,如果书稿的专业性很强,编辑的专业性不能与之匹配,很难保证书稿的编辑质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规范教辅、保健养生类图书的出版,就是基于此种原因。终审前质检,分析、辨别书稿内容的专业性强弱,对专业性不是很强的,做编辑质量质检;而专业性强的,及时提出聘请专家审读的报告,由专家对书稿进行审读、把关。
关于书稿编辑质量的审查,《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36条规定:“坚持图书编校、印装质量检查制度。编校、印装质量是图书整体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图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生重要影响。坚持经常性地对图书编校、印装质量进行检查,有利于提高图书的整体质量。各出版社和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每年至少分别进行两次图书编校、印装质量检查。新闻出版署也将每年不定期对部分图书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的图书或不合格图书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的出版社,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据此,编校质量的检查要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终审前质检,主要是检查书稿编辑工作的质量,也应遵循《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
2.明确终审前质检的编辑资质。为了加强质检的质量与力度,有的出版单位,在选聘质检编辑时,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或副编审以上职称。也有的出版单位,是从工作认真、踏实肯干的具有编辑资格的编辑中选用。笔者认为,质检的工作量很大,“一刀切”地要求质检编辑具有中级或副编审以上职称,不能完全符合质检工作的需求,也不一定就能完全保证质检质量。选用爱岗敬业、认真钻研、积极向上的编辑从事质检工作,在出版单位制定完善的考核机制和加强质检监管下,完全可以保证终审前质检的工作需求。
目前,各出版单位在图书质检上多采取按比例抽查的方式,抽取某一编辑某一部或几部书稿,抽检字数为书稿总字数的一定比例如20%或固定字数如100千字,也有出版单位力争做到全品种质检。当然,能够做到全品种质检,更能万无一失,确保书稿质量。
3.处罚措施。通过终审前质检,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由质检编辑提出意见建议,如不予出版或退回修改重新编辑加工等,同时,出版单位要追究责任编辑的主要责任和复审编辑的次要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在年终考核及提级上要把质检合格率作为一项硬指标。以此,促使编辑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刻苦钻研业务,有责任感,牢记质量为王的理念,确保出版物的质量。
三、终审前质检的意义
在视图书质量为生命的出版行业,为广大读者提供积极向上、质量合格的图书产品,是当下出版单位极为重视的问题,在稿件终审前设置质检程序,是提高图书质量的有力的解决之道,具有重要意义。
1.减少了返工工作量。终审前质检后,若书稿不合格,需要进行的只是编辑加工环节的工作,加之书稿刚经过编辑加工,编辑对书稿还有印象,再次編辑加工起来,有整体概念,对质检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全面地找到问题存在之处,予以解决。
2.节省了时间。由于终审前质检,书稿还处于编辑加工环节,对不合格的书稿退改,也只涉及编辑加工环节的工作,所耗时间相对较少。
3.易于追任到位。终审前质检,因为稿件只经过了初审、复审编辑的工作程序,各出版单位对书稿的编辑加工,基本上采取每一审的编辑,用笔颜色不同的工作方式。这样,对书稿中存在的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便可一目了然,易于责任的追查。其实,追查责任的目的,实为提高编辑人员的责任心及业务水平。
4.堵塞了管理漏洞。终审前质检后,对质检部门提出问题的不合格书稿,是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终审在完成书稿内容审读任务的同时,对此可一并监督,从而堵塞了质检部门所指出的问题得不到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漏洞。
参考文献:
1.李满意. 浅析图书编校质量问题成因和预警管理[J]. 中国编辑, 2017 (5).
2.贺莎莎.重视图书质量 打造精品图书——图书质量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J]. 中国编辑, 2017 (10): 51.
(作者单位系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