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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质量激励与质量考核助推全省质量水平提升

2018-09-1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18年8期
关键词:质量奖山东考核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省质监局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了质量激励和考核工作,推动质量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质量激励不断实现突破

(一)持续规范奖励项目

省质监局结合2004年省质监局开始组织的“山东名牌”认定工作,2009年开始组织的“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以及国家层面开展的“中国质量奖”等荣誉奖励项目,积极推进品牌战略,选树了一批在“十强”产业、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战略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评选优秀品牌的同时,也修订完善了《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DB37/T2541-2017)等工作文件,优化评审程序,建立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推进品牌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培育山东名牌产品1536个,服务名牌543个,有44家单位获得省长质量奖,2家单位获得中国质量奖(海尔获得首届中国质量奖,潍柴获得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已经公示),海尔、海信、潍柴、青啤等一批山东品牌享誉海内外。已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0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1个,国家质量提升示范区8个,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好客山东”“好品山东”“食安山东”“健康山东”“诚信山东”“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厚道鲁商”等一大批区域品牌更加响亮,越来越富有魅力。

(二)不断提高经济奖励和其他配套措施

省级层面,在以往每家省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整合各相关领域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完善质量发展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质量监督抽查经费保障力度。探索建立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质量守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制定质量品牌奖励制度,省级统筹质量品牌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共治、质量提升、质量培训,对荣获中国质量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获批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质量提升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质量品牌高端化“泰山品质”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目前,大部分市、县(市、区)建立了质量品牌奖励制度。2018年6月出台的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省级统筹标准化建设和相关领域资金,积极支持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各项标准化扶持、资助、奖励政策。省财政对每个区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领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00万元;对每个国家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对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3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和小麦、玉米、蔬菜等优势农业领域的重点国家标准,以及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国家标准每项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主导制定的其他领域的重点国家标准每项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20万元。

(三)质量奖励引导效果明显

通过发挥质量奖励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获奖单位和个人的示范标杆引领作用,引导相关行业和个人不断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追求卓越,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壮大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实现“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山东速度向山东质量”“山东产品向山东品牌”的转变,全面提高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国际知名品牌评估机构Interbrand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最佳50强品牌排行榜中,我省青啤、海尔、张裕和东阿阿胶等4个品牌上榜,上榜品牌数量位居全国第四位。在国际知名品牌评估机构Brandz发布的2018年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排行榜中,我省海尔、东阿阿胶、青啤、张裕和海信等5个品牌上榜,上榜品牌数量位居全国第四位,海尔、青啤、张裕和海信等4个品牌总价值同比提高14.5%。截至目前,已经建设国家质检中心48家、省质检中心101家,拥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2632家,获得各类认证证书11万张,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695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8项、国家标准5441项,制定地方标准2961项,进一步夯实了质量基础,有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质量考核工作逐步完善

(一)将质量指标纳入党委政府考核评价内容

今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强调考核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将“标准质量品牌提升”指标纳入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标准质量品牌提升”包含“品牌高端化指数”“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区域标准化发展水平”三方面内容。市级党委政府也将以上三项指标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综合考核体系,“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高质量发展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主旋律。

(二)建立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体系

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76号),建立对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涉及产品、工程、服务三大领域,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通过自评、材料文审、实地核查,已经连续三年对全省17市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17市政府。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加量化指标权重,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市级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也进行了考核。

(三)质量考核督促作用显著

2017年的17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A级3个,B级14个,没有C级和D级。与2016年考核相比,A级增加了2个,B级增加了4个。通过质量工作考核,各级政府、部门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对质量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并将质量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全省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实现了稳步提升。2013-2017年,全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6.1%、93.1%、92.5%、94.6%、94.4%,比国家平均合格率高0.5、0.8、1.4、3.0、2.9个百分点;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由2013年的89.7%提高到2017年的95.2%,提高了5.5个百分点。

下一步,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探索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修订《山东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权重,完善地方政府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省级质量工作督察机制,推动由“督企”向“督政”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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