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退庭律师被罚
2018-09-13
文萃报·周五版 2018年6期
2017年12月21日上午,浙江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刚开始,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党琳山就以刑事管辖权异议为由,要求法庭停止审理。在主审法官再三释明,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地司法机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合法管辖权的状况下,该律师仍擅自退庭,临走还对被告人大喊:“不要回答法庭任何问题。”
由于律师党琳山退庭,庭审不得不暂时休庭。这一变化使此事成为各大媒体的热点新闻。
党琳山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煥晶辩护,致使本次庭审无法继续进行,这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广州市司法局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案件转办通知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等材料并经调查,查明党琳山律师的行为违反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鉴于党琳山律师有认错表现,配合行政处罚工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党琳山律师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摘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