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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靓ADR

2018-09-12戴文生

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 2018年15期

【摘要】创新药械安全监测工作机制,以“点”(药械安全监测示范点、化妆品市级哨点)带面,联动推进,构建和谐高效的“工作共同体”,化危为机,全面发展。

【关键词】药械安全示范点;化妆品哨点;工作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18.15..02

药品不良反应(以下简称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ADR是药品固有属性[1]。ADR报告主要来源于医疗机构,监测职责则在食药监部门,常有运转不畅、协调困难之尴尬。

2016年初,面对我市人口基数大、监测任务重,监测人员少、业务不娴熟,机制未健全、合力待提高等多重压力,我们研究确立“建章立制、打假去零、以点带面、保量提质”工作思路,以两点”(药械安全监测示范点、化妆品市级哨点)建设为抓手,构建和谐高效的“工作共同体”,取得显著的成效。当年,我市摘取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全省“双第一”,首次以满分通过“千分制”省级考核验收。2017年3月,作为典型在全省工作会上进行交流,为我省多个地级市借鉴推广[2]。

1 创新监测工作机制,发挥“两点”引领作用

1.1 建立药械安全示范点

积极争取市卫计部门支持,规范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培训、考核工作,将药械安全监测纳入全市二级公立医院年度评价标准,在全省率先联合开展药械安全监测示范点评选,遴选泉州市第一医院等25家医疗机构为我市药械安全监测(首批)示范点;创新培训方式,邀请省专家,并率先启用市级师资,举办市级专门培训会2场,协助(联合)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等开展业务培训12期,培训监测人员近1600人次,为全市药械安全监测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并初步发挥带动辐射功能,促进我市药械安全监测量质全面提升。2016年,25家示范点共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3860份,占全市报告总数的63.6%,其中新的和嚴重的报告1357份,占全市新的和严重的报告总数的71.7%;报告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63份,占全市报告总数的40.6%,其中严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81份,占全市严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的68.3%。在全省67家三级医疗机构中,我市第一医院囊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总数、新的和严重病例报告数、严重病例报告数三项桂冠;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夺得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总数、新的和严重病例报告数“榜眼”。全市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占比6.7%,与2015年同比上升19.2%,新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占比31.4%,与2015年同比上升23.1%;全市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达1142份,与去年同比上升48.3%,严重伤害事件报告245份,与去年同比上升97.6%;县(市、区)级报告覆盖率100%。

1.2 建立化妆品市级哨点医院

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来源单一、集中上报严重问题,我们积极争取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支持,增设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为省级化妆品哨点医院;与市卫计部门联合,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遴选出南安市皮肤病防治院等5家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为我市首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举办市级专门培训会2场。通过加大宣传帮扶,规范考核监督,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我市共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报表86份,居全省地级市报告数第一位,与2015年同比上升309.5%,全部来自7家省、市级哨点医院。

2 建立“季度联动”机制,推进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针对药物滥用监测松散问题,建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季度联动”机制,对我市7个药物滥用监测点实行季度走访和通报机制,有力推进我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开展。2016年,全市共收集到药物滥用报告962份,与2015年同比上升92.4%,其中,泉州司法强制戒毒所报表583份,居全省司法戒毒所第一名,泉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报表175份,居全省公安戒毒所第三名,泉州市拘留所报表204份,居全省禁毒部门第三名,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美沙酮门诊报表50份,居全省美沙酮门诊第三名。

3 积极作为,推动建立和谐高效的“工作共同体”

积极争取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支持,2016年先后派专家8批15人次到我市协助开展培训;联合市卫计委出台文件5份,规范医疗机构药械安全监测、培训、考核,在全省率先评选药械安全监测示范点25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市级哨点5个;建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季度联动”机制;开展“大走访”,走访县(市、区)局28家次,医疗机构44家次、药物滥用监测点10家次、药械生产经营企业2家次;协助(联合)县(市、区)局开展业务培训12期,培训人员近1200人次;建立微信交流群5个,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规范开展药械不良监测。为引导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编印《安全用药用械宣传手册》,以“5·25”安全护肤日和“全国安全用药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用械“五进”宣传活动6次,现场发放宣传手册、材料近10000份,接受群众咨询近2000人次。因特色与成效,2016年我市ADR工作获福建日报等媒体报道16篇次[3]。

2017年,我市“两点”工作不断巩固发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超额完成全年“千分制”省级考核指标,各项工作完美收官,再次以满分通过“千分制”省级考核验收,连续两年摘取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全省“双第一”。2018年4月,作为典型连续两年在全省工作会上进行交流[4]。科室负责人戴文生个人获福建组工、泉州电视台等报道9篇(次),2017年7月被永春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永春县文明市民,2017年9月被泉州市委组织部推荐参评福建省“群众身边好党员”(全省网络投票第二名),2018年3月,提任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2018年4月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评为“2017·食品药品科普最佳传播人物”。

参考文献

[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81号).

[2]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情况的通报》(闽食药监不良反应业[2017]48号).

[3] 《关于2017年度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情况的通报》(闽食药监科函[2018]70号).

[4]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18年4月9日)mp.weixin.qq.com/s/SxELD0gYYU.

本文编辑:吴 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