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现语法研究综述
2018-09-12赵晶
赵晶
摘 要:通过阐述“浮现”“语法”“语言”含义,详细介绍了浮现语法理论的基本观点及其理论发展。用法先于语法是浮现语法理论的核心思想,它强调语言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指出语言形式的使用频率是制约其发展演变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浮现 语法 语言
一、浮现语法理论的基本观点
1987年,功能语法的代表人物P.Hopper发表了一篇题为《浮现语法》(Emergent Grammar)的文章,明确区分了“语法先于用法”和“用法先于语法”这两种语法观,从此浮现语法的观点越来越受到功能主义语言学家的重视。对“转换生成语法”而言,句法由语法规则决定的结构单元组成,抽象的语法规则在语言运用之前就已存在,研究语法结构可以不考虑语言运用,就认为句法是自足的系统,这就是“语法先于用法”的思想。而“浮现语法”就认为语法是流动不居的而不可能是先天就存在的,我们所能捕捉得到的“规则”“系统”等等,都是在使用中产生并慢慢定型的,且仍处于变动之中。研究语法从根本上来说不可能脱离语言的运用,这就是“用法先于语法”的思想。本文主要以Hopper的文章为出发点,介绍浮现语法的基本观点。为了与先验的语法观①(A-Priori Grammar Perspective)相比较,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来阐述浮现的语法观。
(一)“浮现”的含义
“浮现语法”又可译成“动态浮现语法”(沈家煊,2004)、“发生语法学”(陶红印,2001),“浮现”主要是跟“句法自足”相区别。
1.语法结构或意义是在语言运用中浮现出来的
“浮现”是指语法结构的变化不是一种内在的、自发的、结构内自主的现象,而是一种“结构化”(structuration)的结果,它认为语法不是事先就存在的,而是一些经常性的用法在语言的动态使用过程中通过量变到质变的转化产生或浮现出来的。方梅(2011)讨论了修辞的转类与语法的转类,所谓“转类”是指把某一类词转化为另一类词。如:
(1)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左传》)
“吴王我”意思是说叫我做吴王,是把名词作用动词。
(2)楚田仲以侠闻,喜剑,父事朱家,自以为行弗及。(《史记》)
“父事朱家”是说像父亲一样地侍奉朱家,是名词用作副词。名词作状语主要有两类:一是实在性的。表示工具,如“剑斩之”;二是比喻性的。如:
老人儿啼(儿啼:像孩子一样啼哭)
天下云集而响应(云集:像云一样聚集)
各鸟兽散(鸟兽散:像鸟兽一样散去)
上述作状语的名词词汇意义没有变,它所具有的“像……一样”作状语的意义,都是由名——动之间词汇意义的关联而产生的解读,是由句法组合而触发的浮现意义。陶红印(2001)发现,“出现”类动词“出现”“产生”和“发生”的基本语义没有显著的区别,它们的差别在于篇章中的语境意义不同:“出现”表示“值得注意”或“出乎意料”,这个特点是从“出现”和它所支配名词的组合格式中推导出来的(如:一种正确的宇宙学说的出现;出现意外;上课时却出现在篮球场上),由于这个特征,一些本来不具备该语义特征的语词在与“出现”共现时也获得了这种语义赋值(如:出现在篮球场上)。“产生”表达相对抽象的概念或“类”的范畴(如产生想法和计划、产生反感、产生资本主义),其感情色彩不是十分明显。“发生”表示负面的事件(如:发生纠纷、发生劫枪案件、在上海发生的战争),这个特征也使得一些中性的词进入这个格式后得到负面意义的赋值(如“发生了一件事”)。也就是说,“出现”的“值得注意”或“出乎意料”义,“产生”的“抽象概念”义以及“发生”的“负面意义”都是从这三个词不同的组合关系中逐渐浮现出来的。
2.语法结构或意义是浮现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浮现”的意义不是为了说明一种意义的来源,也不是为了说明语法是怎样发展而来的,而是指一种向滞后结构发展的过程,这个结构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规则、系统等,这种规则或系统是“浮现”的结果而不是原因。例如上述三个“出现”类动词不同的语境意义,是根据各自不同的组合关系而“浮现”的结果,而不是因为有这样的意义而导致三个不同的动词有不同的组合关系。
3.浮现出来的语法结构或意义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
一个结构是浮现的,意味着这个结构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开放的、流动不居的。对于一种语言而言,不存在固定不变的结构,形式和意义之间的不稳定性是语言的本质状态,说话者主要是从前人相似的交际语境和话题中获取交际经验。例如现代汉语动词“吃”正常的论元结构应该是:施事+(工具、处所等)+吃+受事(固体可吃类食物),但是陶红印(2000)指出,动词“吃”不仅可以带受事宾语(如:固体食物、液体食物),随着使用频率的提高,它也可以带“伪受事”宾语(如:抽象工具、处所、生活依赖的对象等)。“吃”的受事在两方面呈扩大的趋势:一是非典型食物的名詞成分(如:利息、生活所依靠的人等),二是边缘的论元成分(如处所)。也就是说,动词“吃”所支配的论元成分不只是固定在食物上,而是随着使用频率的提高而不断发生扩展的。所以,“浮现”是指语法结构或意义都是语言使用产生的结果,它总是伴随着语言的使用而不断地变化。
(二)语法的含义
与先验的语法观不同,浮现的语法观认为语言的结构或规则源于语言运用,是在不断运用的语言中形成。语法只是话语中不断重复的某种类别的名称,它不是理解话语的先决条件,也不是固定的铁板一块,而是在面对面的相互交流中逐渐浮现出来的。语法是临时的,它不依赖于基本的固定含义而是依赖于当前说话者的语言运用和语境。通过与先验的语法观的比较,文章主要从四个方面来阐述浮现语法观对“语法”的理解。
1.语法体现在语言运用中
语言中的语法不是一个抽象结构的仓库,而是分布在语言运用中的各种不同的重复,其中一些重复不断的经过规约化而成为词汇,这些词汇有的是习语的,有的是形态的或语法的。比如英语中的短语“be going to”,由于几个世纪以来的频繁使用已被重新包装为一个单一的加工单位,所以“going to”中元音和辅音都已弱化,通常念成gonna这样的变体。再如方梅讨论的名词作状语的例子,比喻性的“名——动”状语偏正结构在某一个特定时期是一种修辞现象,但是随着这种使用和组合方式的不断重复,这种修辞逐渐沉淀为现代汉语中的一种构词模式,如:云集、雀跃、牛饮、龙腾虎跃。一种语言的语法不是由一个单独定义的系统构成,而是一个开放形式的集合,这个集合在真实的语言应用中不断地重新建构,建构的机制就是Haiman所说的“规约化”(routinization),即当语言行为的不断重复直至成为规约时,先前的语境意义消失。比如英语连词since由表时间到表原因的演变:
(3)I have read a lot since we last met.(时间)
(4)Since Susan left him,John has been very miserable.(时间/原因)
(5)Since you are not coming with me,Ill have to go alone.(原因)
在例(4)这样的上下文里,“since”有了“先發生的事是后发生的事的原因”这一隐含义,但随着隐含义不断地在语言使用中出现,使“原因”义逐渐规约为“since”的固定意义,即使“since”所在的小句与另一小句之间不存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since”也有“原因”义在。例(5)中的隐含义取代了原来的时间义。可见,一种语言先验存在的是语境,而不是什么逻辑上的深层结构。语言是一个从语言应用的最初时期不断传承下来的巨大的集合,这种传承下来的演变和调整的集合导致语言应用的沉淀。
浮现语法强调语法是使用和高频重复的副产品,但是,一些官方的标准却使语法的浮现变得复杂,如各种人为的扩展、限制浮现规则的使用范围以及固定的标准形式(如:字典、语法书、语体手册等)。同时,只有符合交际需求和文化背景的用法通过规约化才能成为规范。例如“狗”在汉语母语者的共同文化背景下不仅是“忠诚”的代表,还有负面的文化解读,如“走狗、狗奴才、狗仗人势”等贬义词。英语中的“dog”虽然也有特殊意义,但不像汉语这样强烈,“dog”指人可以是不带有负面色彩的,如“lazy dog”(懒汉)的说法,因为“狗”在英语中没有负面的文化解读,所以没有产生出汉语里的负面意义。
2.语法总是临时的
语法的形式是物质的,它们被不断地使用,在不同的语境、不同的使用场合有不同的意义。它们的使用频率决定了它们的产生、发展与消亡,所以“高频使用”是语法形式发展的重要因素。语法形式的使用频率越高,它在语言中的形式或意义越不稳定,总是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陶红印(2000)指出,相对于其他动词来说,“吃”是一个高频动词,通过对《北京人》一书中一千个动词的统计,“吃”排在第45位,而与之语义类型接近的“喝”排在第245位,由于使用频率比较低,所以它在句法上不像“吃”那样可以带伪受事论元,而只能带饮品类液体材料。再如张伯江(2002)考察了关于施事语义的几个方面的因素时发现,不论是名词、动词还是句式,只有那些自身凝结了语用规定意义的少数成员能明确地预测施事,其他的常规情况下,是否能理解为施事要看语用条件。如某些高频自动动词的语义指向在某些结构里比较灵活,而低频的自动动词则没有这种表现。如:
学习(215②):突击队的学习(施、受)
研究(184):印度人的研究(施、受)
反驳(6839):他们的反驳(施)
推荐(7003):老郑的推荐(施)
越是高频的动词,其联系的论元身份就越不易确定。也就是说,汉语的施事概念是语用理解的程度问题,使用频率越高的词,其自身的稳定性越容易受语用因素的控制,对语用条件的依赖性越高。
3.语法存在于对话的语境中
语法总是为交际服务的,任何言语交际都存在参与者,语法的形式要不断地适应、满足听说双方的需要,不论是书面语、口语还是独白都是如此。所以,语言的形式和意义都是在语境中产生的。英语的“be going to”,它可以出现下以下几种语境中。如:
(6)位移:We are going to Windsor to see the King.
(7)意图:We are going to get married in June. {意图/将来}
(8)将来:These tree are going to lose their leaves.
当“be going to”只有它的字面意义(如例(6))时,它只能用在这样的语境里:某个位移活动将要发生,这个位移的主体是具有意志力的、可主动位移的。当“be going to”出现在一个表目的的不定式之前时,它具有了“意图”义。当“be going to”的主语不再是具有意志力的、可主动位移的个体时,它只能表“将来”。语法作为不断重复的结果,分布于各种交际行为的参与者中,也分布于各种体裁、各种语体风格中,语法是由语境决定的。
4.语法是一种组合关系而不是聚合关系
因为语法形式是在语言使用中逐渐浮现并随时间流逝沉淀下来的,是说话人之间相互交流的产物,所以语法是一种线性的组合关系。例如名词在动词前作状语形成偏正结构,动词“吃”与工具、处所、生活依赖的对象搭配、动词“出现”与表示“值得注意”或“出乎意外”的语义成分共现等等,这些都是线性的组合。语法就是在这种线性的组合中产生的,而不是预先存在于说话人的头脑中。
综上所述,浮现的语法观认为语法是一个片段式的实体,是高频出现的言说方式通过规约化而沉淀下来的约定俗成。
(三)语言的含义。
任何语言理论都是在对语言研究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所以谈语法理论不能不谈对“语言”的理解,文章从7个方面讨论了“语言”的含义。
1.语言只存在于交际之中
浮现语法理论是以交际为基础的,考虑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交际行为需要多个说话人的参与,他们中的有些人有时是听者,有时是说者。语言只能以说话人之间相互交流的方式存在,而难以以其他任何的形式存在,所以语言不断地为交际行为服务,同时交际行为也在各个方面、以各种方式影响语言的发展,语言就产生于这种说话人之间的互动交际中。但是,先验的语法观却认为语言完全存在于个体中,其基本功能是个人的自我表达而与其他任何人无关。
2.语言永远都是不完整的
浮现语法认为,语法是片段式的实体,甚至称不上是实体而只是通过高频使用而沉淀下来的规约。由于语言的形式不是预先存在于所有说话人的头脑中,而是分布于说话人的交际行为当中,而说话人的性别、年龄、职业、教育程度、社会地位等不同,导致了说话人处理语言的能力不同,对词汇、短语、语音、重音等的控制范围不同,这些差异使不同说话人的语言存在不均衡。既然语言存在于交际中,参与交际的说话人不同、使用语言的能力不同、说话人的语言标准不同,这些因素不只是会影响语言的稳定性,同时它们就是语言的构成部分,在各个方面决定了一个结构规则是否能够浮现或发展,所以只要存在交际、存在不同的说话人,语言就是不完整的,不断地受到不同说话人使用的冲击。
3.语言是特殊的
浮现的语法观认为,语言是大量特殊的集合,这个集合适用于合适的语境和交际。因为语言的使用者不同,使用语言的场合和语境不同,所以产生于交际行为中的语言也就存在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也许有一些交叉的结构、相对稳定的语言形式及共同的使用场合,但是这种共性比先验的语法观所设想的语法共性狭窄并严格得多。随着越来越多的语体风格的汇聚,语言的共性在不知不觉地缩小,直至根本不存在。在浮现语法看来,语言不是普遍的、抽象的、一致的私人财产,而是从每个个体的经历、生活、实现交际的努力中浮现出来的事实。
4.语言是物质的实体
浮现语法把语言的形式看作物质的实体,这个物质实体通过学习、记忆、以直接类推的方式演变,并以真实言语的形式在说话人之间传递。真实的话语是在各种重复中丰富起来的,而与一般所理解的语法无关。例如:成语“鹤立鸡群”不是根据它的结构和字面意义解读成“一只鹤站在鸡群中”,而是有其整体的意义,即“一个人的仪表或才能在周围一群人里显得很突出”;再如谚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它的意义也不只是“即使是聪明能干的妇女,没米也做不出饭来”,而是“做事缺少必要条件,很难做成”,包括问候语(你好、吃了吗)、告别(再见)等等,它们都是整体的被使用,这种整体使用是在语言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通过不断的重复而积累下来的,是语言的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传承下来的,当今的语言使用者不能根据它内部的结构或表面的语言形式来理解和使用它。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就是这种预先存在的物质的结合,用已存在的材料组合在一起的混合作品,它是在话语中浮现的并流传下来的物质实体。
5.语言是修辞的
从亚里士多德时期至中世纪,语言从三个方面进行学习:逻辑、语法和修辞。但是从15世纪开始,语言被看作是某种形式的逻辑结构,修辞被语言学家看作是不科学的领域。浮现语法观把交际及其伴随的规约化看作意义产生、结构形成的机制,把语法看作修辞的结果。浮现语法观所理解的修辞相当于语用,而与亚里士多德时期所理解的修辞涵义不同。方梅(2011)把最初有意从一类词转成另一类词用的现象看作修辞现象,称为“修辞的转类”。沈家煊(2010)也将语言中名词用作动词看作修辞现象。这种转类辞属于“活用”,是对一种语法常规的临时性创新,同时带有说话人的主观意图,可以说是一种语用现象。修辞性转类的意义解读要根据语境来完成,而辞典释义中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词汇意义,例如“豕人立而啼”的“人立”解读为“像人一样站立”;“老人儿啼哭”中的“儿啼”解读为“像孩子一样啼哭”,但它们都不是“人”或“儿”的词汇意义。但是如果转类辞通过在语言中的重复使用和历史沉淀,临时的意义逐渐固化,修辞的转类便成为语法的转类,例如:网(鱼)、窝(在家里)、冰(西瓜)、铁(了心了),其中“网、窝、冰、铁”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里已经注明了动词。所以,语言是修辞的结果,也就是语言使用的结果。
6.语言是蓝图的隐喻
一种语言的使用类似于一个蓝图,蓝图不会使每一个构造部分都具体化,但是蓝图需要各个相关部分的共同协调才能完成。一个人能成功地使用一种语言形式,使用的不是这种形式固有的意义,而是一系列形式出现的适宜语境。所以,语言形式的每一次意义的变化就是每一个类似于蓝图的语境的变化。英语的“be going to”短语可以出现在不同的语境中,但是语言使用者使用这个短语时,不是只使用这个语法结构,而是使用它所能出现的全部交际语境;说话人在理解“鹤立鸡群”“你好”“再见”时,也是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来理解和使用,而不是拆分成不同的组成部分。所以在习得一种语言时,习得的是类似于一个蓝图的整体,是语言形式全部的使用环境。但是由于新的语境、新的意义、新的使用场合会不断地出现,所以一种语言的发展是没有止境的,完全习得一种语言也是不可能的,从而再次强调了语言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不居的。
7.重视口语的研究
语言存在于书面语中,也存在于口语中,语言的本质是口语,书面语是间接的。近年来语言学家重视口语和口语文化的研究,探讨口语和书面语的差别,发现同一种语言的口语和书面语的差别类似于两种语言的差别。因为口语和书面语之间存在交错的语域、体裁、语体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所以语言的本质比先验的语言观所崇尚的一致性要错综复杂得多。
综上所述,文章阐述了这样一种不同于语言学家和心理学家所设想的语言观。语言是一种不确定的、不断建构的实体,语言的形式以浮现的模式发展并服务于语言使用者。语言是流动的、临时的,句法、语义、形态、语音和语用等没有明确的界定,语言的使用仅仅受到语境的制约。这些语言的使用规则存在于以前的語言运用中,它们通过传记或听说的方法传承下来。语言中的一部分内容通过不断地重复,临时进入一个子系统,随着语言使用者对这些原则性表达的掌握和习得,它们成为一种社会规约。这就意味着成年人所理解的、儿童所习得的语言,不是包含意义和规则的抽象系统,而是通过交际行为和物质符号(如手势)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约定俗成的使用模式和语境,所以语言和语法的概念完全是间接的。
二、浮现语法理论的发展
功能主义语言学家普遍接受了浮现语法的观点,认为语法不是先验的、存在于说话人的头脑中,而是语言使用的过程中逐渐浮现出来的。在这个理论思想的影响下探究语言事实、解释语言现象,也使浮现语法的理论得以扩充和发展。
(一)动态论元结构假说
陶红印(2000)认为,动词“吃”不仅可以带受事宾语(如:固体食物、液体食物),也可以带“伪受事”宾语(如:抽象工具、处所、生活依赖的对象等)。这些伪受事用法不符合动词的语义结构所期待的论元成分及其句法位置。为了合理地解释这一现象,陶红印主张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论元结构,并明确提出了“动态论元结构假说”(The Emergent Argument Structure Hypothesis):动词的论元结构并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句法语义现象,而是随实际语言运用而不断变化的(emergent)。这个假说有三个方面的内涵:第一,动词能带的论元类型及其范围不是固定不变或因先验性而确定了的,而是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的。第二,动词论元结构可能因词汇在心理词典(mental lexicon)中的动态变化而得到扩展或缩小。第三,如果动词论元结构得到扩大,其扩展路径应沿着认知上的原型(prototypicality)原则展开,也就是从最核心到次核心,再到次核心,越接近原型的论元范畴被扩展的可能越大。假说用动态的观点看论元结构,偏离典型用法的现象可以得到较为完满的解释。
陶红印进一步提出“扩充的动态论元结构假说”:1.假定语言成分从原则上来说是缺乏范畴性的。2.对于具有动词倾向的词类成分,无范畴和不及物性可以看成它们的自动(default)值。3.动词是否能够带受事宾语是受多种话语因素约束的。4.动词的论元结构是可以变化的。
“动态论元结构假说”强调动词能带的论元类型及其范围不是固定不变或因先验性而确定了的,而是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的;一个动词越是使用频率高,其论元结构流动性就越大,也就不会总是跟一个固定的论元结构相联系。
(二)动态浮现语义学
将“浮现”的概念运用到语义特别是词义的研究中,于是有了“浮现语义学”的提法。传统语义学将词汇的语义看作一个静态的系统,例如用一些抽象的、固定不变的“义素”或语义特征来描写词义;谈到词义的演变,也只是将其视为随时间流逝而“自然”发生的。“浮现语义学”强调词义是在交谈双方互动的过程中产生和变化的,是双方“协商”(negotiation)的结果。例如,一些同义词在褒义/贬义、具体/抽象等方面的差异都是出于交际的需要,是在言谈过程中逐渐形成和不断调整的。
陶红印(2001)在探讨“出现、产生、发生”三个“出现”类动词的差异时,明确提出了“动态语义学”的观点,动态语义学的应用范围不仅局限于传统上所说的个别词因时间推移而产生的语义变化(语义的缩小、扩大或转移等),同时也包括词串(string)——即词项的组合——在使用中产生的语义,研究表明,词项可以在语言运用中获取单个词语自身所不具备的语义内涵,这种语义共生现象称为语义韵律(Semantic Prosody)。所以,“出现”“产生”和“发生”的基本语义没有显著的区别,它们的差别在于篇章中的语义韵律不同:“出现”的语义韵律是表示“值得注意”或“出乎意料”的事物,这个特点从“出现”和它的支配名词的组合格式中推导出来(如:一种正确的宇宙学说的出现、出现意外、上课时却出现在篮球场上)。由于这个语义韵律特征,一些本来不具备该语义特征的语词在与“出现”共现时也获得了这种语义赋值(如:出现在篮球场上)。“产生”的语义韵律是表达相对抽象的概念或“类”的范畴(如产生想法和计划、产生反感、产生资本主义),其感情色彩不是十分明显。“发生”的语义韵律是表示负面的事件(如:发生纠纷、发生劫枪案件、在上海发生的战争),这个特征也使得一些中性的词串进入这个格式后得到负面意义的赋值(如“发生了一件事”)。也就是说,词语可以从语境中吸收意义。
三、对浮现语法理论的思考
浮现语法理论认为语法是在语言使用中逐渐浮现出来的,而不是预先就存在的,所以语法总是不断变化的,没有完整不变的语法。浮现语法理论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对语法的看法,其进步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有助于对语言事实的细致描写
由于浮现语法理论注重对语言运用的研究,认为语法是在使用中浮现出来的,所以能够在充分考虑语境因素的情况下,在实际的语言材料中挖掘出更多的语言事实。
2.有助于解释语言演变的原因
由于语言是在相互交际中产生并发生演变的,不断地适应语境的需要、满足听说双方的需求是语言演变的制约因素,很多语言的演变都可以在说话人的相互交际中找到动因。
3.有助于解释更多的语言现象
语言的运用和演变存在一定的规律,但是现实中的语言却丰富多彩,有很多不符合规律的例外,这在浮现语法理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因为语法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例外的产生是从章法向句法演变的过程。
但是,浮现语法对语法、语言的很多理解,也难以得到广泛的认同。如:
1.语法的流动性与稳定性
在浮现语法观看来,无论是语言还是语法都具有流动性,使用频率越高的语言形式,其流动性越大。语法作为一种规则或系统,它的变化是缓慢而有序的。一种语言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是稳定的,否则,不同的语言使用者任意使用不同的语言,交际则无法顺利进行。我们承认无论语言还是语法,它总是在不断变化的,但是变化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只有相对的稳定,交际才能进行;只有绝对的变化,语言或语法才能得以发展。
2.语法的组合关系与聚合关系
组合关系是语言符号的链条上各个符号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句子内部词和词之间、词内部语素与语素之间的关系。聚合关系是具有某种共同特点的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浮现语法只认為语法是组合而不是聚合,但语法是一个有序的系统,系统是由单位和关系构成,不仅存在组合关系,也存在聚合关系。例如名词在动词前作状语形成的偏正结构,“父事、云集、儿啼、鸟兽散”中的“父、云、儿、鸟兽”形成一个聚合,“事、集、啼、散”形成一个聚合,只有符合这两个聚合特点的语言形式才能出现在这样的位置上,形成这样的组合。正因为组合和聚合这两种关系,语言的使用者才能用有限的语言表达无限的意义,如果只有组合而没有聚合,那么语法会变得杂乱无章。
3.语言形式的使用频率与语言的内部机制
浮现的语法观重视语言运用,强调语言形式的使用频率是导致其发生演变的重要因素,但是一个语言形式是否能够发生演变、它演变的规律和方向是什么,受到语言内部规律的制约,而其使用频率只是表面的因素之一。例如介宾结构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语序),从古到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由以位于VP之后为主变为以位于VP之前为主。张赪(2002)研究指出:制约前移的因素主要是介宾结构的语义,表示动作行为的起点、发生的场所、存在的场所时,介宾结构前移,表示动作行为的归结点时,介宾结构位于VP后,表示事物滞留场所时,介宾结构位于VP前后均可,也就是说,是介词结构的内部因素影响了语序的发展变化,而与使用频率无关。
4.语言和言语的区分
浮现语法理论认为语言是特殊的、无止境的、临时的,是由不同的语言使用者、不同的交际语境和场合所构成的,这种对语言的理解体现出对语言和言语的混淆。索绪尔认为区分语言和言语是十分必要的,特殊性、临时性都是言语的特点,而语言是从言语中概括出来的,它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是语言的存在形式,所以不能把语言和言语混为一谈。
5.章法向句法的演变
浮现语法理论强调语言使用的沉淀,但并不是所有语言运用最后都能沉淀成真正意义上的语法。有些在语言使用中浮現出来的规则、形式、意义等,仅仅是某种语境下的临时用法或只存在于少数人当中,不会演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句法规则。甚至同一种语用法,由于不同的因素,最终沉淀的结果也不相同,例如方梅讨论的两类名词作状语在现代汉语中有不同的发展结果,实在性的修饰方式延续到现代汉语复合词中,也延续到句法组合方式中,如:复合词:笔谈、鞭策、穴居、网罗;句法的组合:对方又是头球解了围、中国队边路进攻。但是比喻性的“名—动”状语偏正结构只是作为一个特定时期的修辞现象,这种语法创新只沉淀为一种构词模式,没有最终定性为句法模式,如:雀跃、牛饮、蜗居、龙腾虎跃。所以并不是从语言使用中浮现出来的都是语法,否则一种语言的语法规则将无限多。
综上所述,浮现语法理论认为语法是在运用中逐渐成型、不断变化的,功能需求塑造了语法。一种新的形式产生之初,作为一种尚未被普遍接受的表达方式,甚至有可能是不合语法的表达方式;或者有可能仅仅是一种语用模式,即为满足某种语用需求而采用的表达方式,而非强制性的句法手段。从历时的角度看,严谨的“语法”往往是从不那么严谨的“用法”起步,不断沉淀固化而来的。从章法到句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演变是逐渐从语用模式到句法模式、从不合语法到合乎语法的过程。句法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在运用中逐渐成型的。
附注:
①“先验的语法观”是指把语法看作先验存在的逻辑
结构,在交际行为发生之前,所有用于成功交际的必要信息就已存在,即“语法先于用法”的语法观。
②《汉语词汇的统计与分析》的词频考察,数字是按
词频排序的序号。
参考文献:
[1]方梅.修辞的转类与语法的转类[J].当代修辞学,
2008,(1).
[2]方梅.语体动因对句法的塑造[J].修辞学习,
2007,(6).
[3]方梅.由背景化触发的两种句法结构——主语零形
反指和描写性关系从句[J].中国语文,2008,(4).
[4]方梅.认证义谓宾动词的虚化——从谓宾动词到语
用标记[J].中国语文,2005,(6).
[5]方梅.北京话儿化的形态句法功能[J].世界汉语教
学,2007,(2).
[6]沈家煊.人工智能中的联结主义和语法理论[J].
外国语,2004,(3).
[7]张伯江.功能语法与汉语研究[J].语言科学,
2005,(6).
[8]张伯江.施事角色的语用属性[J].中国语文,
2002,(6).
[9]陶红印.从“吃”看动词论元结构的实现及语用原
则[J].中国语文,2000,(3).
[10]陶红印.“出现”类动词与动态语义学[A].史有
为.从语义信息到类型比较[C].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147-164.
[11]Hopper,PaulJ and E.C.Traugott
Grammaticalization[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u Press,1993
[12]Hopper,Paul J.Emergent grammar[J].BLS13,
1987:139-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