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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宁波首建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今年6月,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宁波召开。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与中东欧国家经贸部长或代表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首个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在宁波正式启动建设。
而这,也意味着——宁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拓展中东欧合作有了更高起点的平台。
此前,宁波市政府正式发布了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宁波推进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提升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水平,打造地方参与“16+1”合作样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实施方案》结合宁波实际,提出了 “3362”的总体框架,3362分别代表“三个首选之地”、“三大平台”、“六大示范工程”以及20项重点工作。
相关内容
● 构建全方位接轨国际的开放新门尸 ● 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 贸易促进示范工程 ● 投资合作示范工程
● 机制合作示范工程 ● 互联互通示范工程
● 公共服务示范工程 ● 人文交流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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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中东欧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合作成果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三年计划 /辽宁创建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构建全方位接轨国际的开放新门尸
去年11月27日,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举行,会后共同发表的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中明确:“各方支持在宁波等中国城市设立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以下简称示范区)”。这是 “16+1”多边协定中首次明确支持一个城市设立经贸合作示范区,标志着宁波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和拓展中东欧合作有了更高起点的平台。
2017年,宁波市对中东欧十六国进口25.4亿元,增长78.4%,出口172.5亿元,增长21.6%。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国比重为4.3%。前三大贸易伙伴分别为波兰、捷克和匈牙利,三者合计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57.9%。
按照 《实施方案》要求,未来三年,宁波要在三方面成为首选之地。一是成为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之地。中东欧商品准入规模进一步扩大,从事中东欧贸易企业注册数量持续增加,中东欧商品进口规模有效扩大。进口直通的中东欧商品种类进一步增加,手续更加便捷,浙江、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通过宁波口岸进口中东欧商品的业务量明显增加。到2020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额达到45亿美元,年增幅达到15%,占全国的比重达到5%,在全国城市排名中达到前3名;宁波从中东欧国家进口贸易额实现翻番;新建中东欧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2~3个。
二是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合作的首选之地。宁波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跨境经营能力明显增强,中东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中小企业、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等市场主体加快在宁波集聚,与中东欧国家产能合作向高端迈进,形成一批双向投资项目和若干境内外国际产业合作园。到2020年,3年新增双向投资项目15个,3年累计引进中东欧国家级机构5家,力争在中东欧国家建设境外产业园1~2个。
三是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首选之地。宁波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合作全面拓展,力争在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卫生等更多领域成为 “16+1”合作机制承载区,形成一批接地气、惠民生的人文交流合作活动,宁波在中东欧国家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互派留学生超过500人,互送游客量达10000人次。■
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指出,宁波要重点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 “三大平台”,
1.中东欧博览会。提升经贸合作实效。强化展商和采购商招引工作,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中东欧国家特色产品展水平,吸引更多中东欧国家企业参展;建立主宾国深度合作机制,丰富主宾国系列活动内容,促成一批重大经贸项目落地。
培育中东欧博览会品牌。按照 “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加大中东欧博览会对外宣传力度,扩大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各方参与度,建立健全“16+1”合作观察员参与机制,努力将中东欧博览会打造成为 “一带一路”区域合作的品牌展会。
提升中东欧博览会层级。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将中东欧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的国际性展会,并长期固定在宁波举办。
2.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创新贸易便利化措施。认真落实好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快速验放、原产地证快速审签、检验检疫政策和流程信息快速查询等 “三快三扩两延伸”贸易便利化举措,逐步出台新的创新举措。
建成国检贸易便利化服务中心。开展检验检疫智慧窗口建设,建设 “渠道多、办事易、效率高”的线上窗口服务平台。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质检合作网站,搭建中国—中东欧国家质检合作的信息发布平台和中东欧业务线上办理平台。
推动标准检测认证互认合作。发挥 “16+1”质检合作对话会作用,加强和中东欧国家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合作,筹建中东欧标准化宁波研究中心,推动贸易商品认证体系和标准、市场准入规则、贸易便利化政策互认。
3.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多元文化交流。谋划组织 “中国 (宁波)—保加利亚文化年”活动,开展展览、演出、电影展映、教学、讲座、中华文化推介等各类文化活动,宣传港口文化、海洋文化、阳明文化、丝路文化等特色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和宁波故事,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
加快发展文化对外贸易。组织重点文化出口企业有针对性地在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举办宁波特色文化产品展示和交易,发展核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对外贸易,推动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参与 “欢乐春节”等国家级对外文化交流项目,举办 “海外宁波文化周”等活动,推进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在宣传、文化、教育、外事等领域深度交流合作,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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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中东欧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指中东欧16国 (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波黑、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与中国的经贸合作示范区,是中国一中东欧 “16+1”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我国在宁波等城市建立中国一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为中东欧16国对华贸易与投资,特别是为对华出口提供绿色通道。
贸易促进示范工程
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就是在进出口比较集聚的地区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区域,起到带动周边地区的作用。《实施方案》指出,宁波要通过建设贸易促进示范工程,从而在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上寻求重大突破。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形成宁波模式。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实现货物 “一站式”作业和口岸通关无纸化。
推进中东欧商品分销体系建设。研究中东欧国家出口企业和商品信息,建立大型进口商培育机制和中东欧商品分销体系,培育一批中东欧商品进口企业,增强宁波口岸辐射能力,扩大中东欧商品进口规模。鼓励企业设立中东欧产品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支持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设立中东欧商品直销中心,支持在知名电商平台上设立中东欧进口商品馆。
创新与中东欧国家贸易模式。鼓励企业与中东欧国家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支持在中东欧国家设立海外仓。推动宁波 (中东欧)邮政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园建设。支持设立 “企业—消费者”模式的中东欧进口商品体验中心。支持宁波企业在中东欧国家设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深度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宁波光伏发电等先进工业设备、石油化工等工业产品出口中东欧国家,大力推广中长期出口买方/卖方信贷保险政策。
提升中东欧进口商品常年展示交易中心运营水平。丰富中东欧常年展商品品类,打造中东欧商品集散中心和直销中心。推进中东欧贸易物流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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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合作成果
据贸易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中国与中东欧16国的贸易年均增长率达6.5%;2017年,“16+1合作”的贸易额达到680亿美元,在中欧贸易总额的占比由从9.3%提升至11%;2018年前5个月,这一比例又增长24.2%。不仅如此,“16+1合作”中的双向投资稳步发展,其中,中国在16国累积投资近100亿美元,16国在华投资超14亿美元;此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得以有序推进,中欧班列累计运行近9000列;人文交流显著提升,中国公民赴中东欧国家人次增长了5倍多。
投资合作示范工程
按照 《实施方案》要求,宁波要在技术、人才、服务、产业园等方面,走出一条加强合作,拓展双向投资的共赢之路。
加强技术和人才合作。加强与设在斯洛伐克的“16+1”虚拟技术转移中心秘书处合作,支持技术转移项目在宁波落地。鼓励与中东欧国家相关企业、专家共建研究机构,吸引中东欧国家技术团队和各类人才到宁波创新创业。加强与中东欧国家人才合作,支持中东欧引智工作站建设。深化对中东欧国家产业分析,引进中东欧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支持中东欧企业、机构在宁波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研究机构、孵化器等。
创新走出去服务体系。建立与中东欧国家信息交流机制,收集中东欧国家投资、并购等项目信息,提供政策、法律、投资环境等咨询,鼓励和支持企业对中东欧国家开展投资合作。推动境外投资审批监管 “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 “走出去”预警防范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在境外投资咨询、国际风险预警和投资风险承担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构建境外风险防控平台。
加强国际产业园合作。推进境内中东欧 (宁波)工业园、中捷 (宁波)产业合作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推进在中东欧国家设立境外产业园,支持企业在中东欧国家建设工业园项目。加强与中东欧国家产业园区合作,探索 “两国双园”“姊妹园”等园区合作新模式。■
机制合作示范工程
合作日益成为参与主体共享发展、提升影响力的重要抓手。而合作机制建设也成为合作各方存在与发展的关键因素。《实施方案》提出,要在经贸、政策和新兴领域,开展机制合作示范工程。
建立经贸促进机制。统筹开展境内外中东欧经贸促进系列活动,每年在宁波和中东欧国家举办若干场经贸交流活动;加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数字商务等领域合作,培育一批品牌活动,打造务实合作交流平台。
建立政策沟通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争取在宁波举办更多 “16+1”合作机制性会议,发挥中东欧国家侨界宁波联盟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商协会商务合作宁波联络处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打造 “16+1”政策沟通新渠道。
探索新兴领域合作机制。探索建立 “16+1”经贸官员交流机制,每年组织若干场 “16+1”经贸官员交流会,打造中东欧经贸官员交流和研修平台。充分发挥中国 (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优势,积极参与“16+1”电商合作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市商务委)争取在技术转移、中小企业、运输物流、海事航空、教育旅游、金融保险、医疗卫生、农林环保、青年交流等更多领域形成一批新的合作机制。■
互联互通示范工程
近年来,宁波与中东欧经贸合作日益密切,如果双方在交通设施方面更加便捷,那么贸易往来和人员交流将更加便利。为此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双方互联互通,获得更多的便利性。
积极参与中东欧三海港区合作和中欧陆海快线建设。加强宁波舟山港与克罗地亚里耶卡港、斯洛文尼亚科佩尔港、罗马尼亚康斯坦察港和波兰格但斯克港合作,加密港口航运线路,提升港口管理和战略合作水平。
推动与中东欧国家航空运输合作。积极拓展与中东欧国家的航空客货运合作,吸引企业在中东欧国家设立货运快件分拨中心,深化与中东欧国家间航空相关业务的交流合作,提升宁波国家空港枢纽能力。
推进铁路交通运输合作。有效组织中欧班列货源,通过义乌、重庆、郑州等已开辟欧洲班列的城市进行合作,在市场达到一定规模时,探索开通中欧班列。进一步推进铁路无水港建设,扩大宁波舟山港的揽货半径,打造国家海铁联运示范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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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三年计划
6月, 《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共同愿景》 《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三年 (2018-2020)行动计划》在甬发布。今后,各国将在保障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推进国际食品农产品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加强协作。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各国将加快推动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准入进程,在动植物疫情防控领域建立更高效的评价体系,提高检验检疫准入效率,增强互通互信,提升食品农产品准入风险评估的高效性与科学性。依托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平台,进一步磋商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议题,争取每年完成1至2个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今后,中东欧国家食品农产品供货企业在华注册进程将进一步加速,琳琅满目的中东欧食品将摆上中国居民的餐桌。
《行动计划》提出,将在宁波建立“16+1”SPS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国家咨询联络点,成立食品安全技术工作组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工作组,以促进SPS体系的兼容性,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公共服务示范工程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建设经贸促进中心,创业创新中心和功能性机构集聚中心的建设,由此构建起一项完善的公共服务示范工程。
推进数字 “16+1”经贸促进中心建设。建立 “16+1”经贸合作门户网站、贸易数据中心和投资项目发布中心。研究发布 “16+1”贸易指数。
推进创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面向中东欧国家各类创业者的创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举办中东欧创业创新大赛、中东欧创业项目路演等活动。支持中东欧青年创业创新中心建设。
打造功能性机构集聚中心。支持中东欧国家政府机构、经济发展促进机构在宁波设立常驻商务和经济代表处、签证服务中心、旅游办事处等机构。选择部分重点合作城市设立宁波驻中东欧国家经贸代表处。支持中东欧客商服务中心等合作载体建设。■
人文交流示范工程
在人文交流方面,宁波将加速与中东欧国家优质教育资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的双向流动,打造与中东欧国家教育战略合作的大平台;还将组织旅游合作大会、旅游资源推介等系列活动。而这也是 《实施方案》所要求的。
加强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落实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各项教育合作协议,推进波兰语言文化中心、捷克语言文化中心、中罗德瓦艺术学校等建设,鼓励宁波学校与中东欧国家院校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办学。支持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等智库平台建设,积极参与 “16+1”智库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友城合作。建立地方间高层定期会晤机制,培育中国—中东欧国家市长论坛品牌活动。加大与中东欧国家主要城市结好力度,推动建立 “16+1”城市合作网络,提升地方合作水平。
加强与中东欧国家文体和旅游合作。支持宁波奥体中心引进中东欧国际性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继续推出 “百团千人游中东欧活动”,谋划中东欧精品旅游线路,开展更多接地气、惠民生的人文交流活动。推动建立中东欧媒体新闻联盟。
推动与中东欧国家展会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东欧国家重点展会,支持在中东欧国家举办自办展;加强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交会、华交会等展会平台交流互动,助力企业开拓中东欧市场。加快中东欧会务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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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创建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辽宁把与中东欧国家合作作为辽宁全面对外开放、参与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中之重,将创建辽宁沿海经济带“16+1” (“中东欧16国+中国”)经贸合作示范区。
6月11日,辽宁省政府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共同在沈阳举办了中国辽宁—中东欧国家经贸友好合作推介会。辽宁省商务厅厅长宋彦麟表示,创建辽宁沿海经济带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是全省对外开放布局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将发挥大连龙头带动作用,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升级版。沈阳市将探讨举办中国沈阳—中东欧经贸合作论坛和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快东北亚创新中心建设。营口市将逐步加强参与中东欧国家工业园建设,提升工业园的经济规模和质量,并将结合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推动面向中东欧国家的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逐步提高中欧班列的开行数量。
目前,辽宁已经与中东欧国家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贸易合作关系,成为东北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窗口。2017年,辽宁对中东欧国家进口额为14亿美元,同比增长38%;出口额为6.3亿美元,同比增长21%;完成中欧班列1143列次,集装箱货运量9.2万标准箱。
辽宁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的沿海省份,是中国对接东北亚、沟通欧亚大陆桥的前沿地带。辽宁基础设施完善,高速铁路即将全部连通所有地级城市,中欧班列通达俄罗斯、波兰、捷克、德国等7个国家。一些参会嘉宾表示,辽宁作为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同中东欧国家在基建、水利、电力、汽车等领域有很强的互补性。